第六课:中国教会在社会转型中的责任之二:先知的福音使命


1抗命争战

第六课与第五课有关联,因为都是先知使命,只不过第五课重点在政治层面,是先知的“文化使命”;本课则是从福音层面进入,是先知的“福音使命”。政治层面说明争战是必然,福音层面说明争战是必要。为什么我们要把一个问题从两个角度谈?主要是很多华人教会说我们只谈福音不谈政治或只谈政治不谈福音,那么,我们要告诉他们的是:福音使命本身就包含政治。使徒保罗正是基于先知职分而传讲福音:“我照神为你们所赐我的职分,作了教会的执事,要把神的道理,传得全备。这道理就是历世历代所隐藏的奥秘,但如今向他的圣徒显明了。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西1:25-27》)

在当下的中国,教会面临的困境超过尼禄之前的初代教会,家庭教会没有不拜凯撒的宽松政策,反而时时刻刻处在被“取缔”的威胁之中,信仰问题不仅仅只在思想意识的深层层面,还关联到每一位家庭教会成员的工作单位、子女学校、生意许可等生存层面。因此,“大使命”就意味着双重的面向,即在传统的福音使命以先,便面临必须用“争战-抗命”来争取“大使命”的权利。初代教会的门徒们面对狮子口、火刑柱毫不妥协就是用生命来争战来抗命,因此才会有“殉道者的血是福音种子”的说法。没有抗命就没有使命的可能,因为这不但是为了教会的“宣教权”,还是为了教会的“生存权”。

“抗命”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圣经》依据,其实不然。我们把烈度很强的“抗命”换成比较中性的“争战”,你就会发现——这就是《圣经》的中心议题。

《圣经》有两条主线,从神来说是创造-救赎-审判;从人来说是堕落-悔改-争战-得胜。前一条线索是所有教会讲台的主题,我的原则是讲台讲了的讲座就不用讲,那么就只说说后一个线索。《圣经》中“国度”原理认为如果宇宙间有什么差别是“天壤之别”、有什么矛盾是“不共载天”的话,那就是“神的国”与“地上国”的差别和矛盾,这些矛盾是《圣经》所揭示的根本矛盾,是从创世之初到耶稣再临都一直存在的现实矛盾(参见《罗马书 12:2》《约翰一书 2:15-17》《以弗所书 6:12》《雅各书 4:4》)。这些矛盾在形式上你中有我(引发争战),在目的上有我无你(必然争战),这也就决定了《圣经》“顺服神的道”和“与世界争战”是同一问题的两面。早在创世之初,神就为我们指出了争战的必然性以及全过程:“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创3:15》),希伯来语中,“為仇”具有“敌意以致谋杀”(《结25:15;5》)的意味,撒旦的属灵后裔(《约8:44》)与“女人的後裔”将长期争战,直到时间的结束(《启12:13-17》,从“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一语中,我们知道争战虽然会伤及“腳跟”,但最终会“傷你的頭”得胜)。说明人类史上从始至终充满争战。我们来看西腼见到耶稣时说过的一句话:“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人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路2:34》)。什么状况下才能形成“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唯有争战,这就是“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的呼应。《圣经》所指的“争战”有三个对象:肉体(加拉太书 5:16-17、罗 7:22-24)、魔鬼(彼得前书 5:8-9)和世界(约翰一书 2:15-17)。肉体是个人的争战;魔鬼是属灵的争战,它可能是主观个人的,也可能是客观集体的;与世界的争战则完全是客体的——但不是俗世的,而是属灵争战的一部分——是与“天空中执政的、掌权的争战”。也就是说,与世界的争战是神与撒旦争战在地上的“代理人战争”。耶稣指认他们为“这世界的王”(《约12:31》),保罗称之为“这世界的神”(《林后4:4》),彼得透露撒但的行踪是“遍地游行”(《彼前5:8》)。与魔鬼和世界争战的同步性可以查看《以赛亚书》14章和《以西结书》28章。《圣经》中对世界(世代)的描述是:“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路11:29》)“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约3:19》) “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5:19》)“黑暗掌權了”(《路22:53》)。完全属世的争战也见诸《圣经》:“不要怕他们,当记念主是大而可畏的。你们要为弟兄、儿女、妻子、家产争战”(《尼4:14》)在这些经文中,“世界”都是“罪恶的结构”(世界,希腊文kosmos的意思是:与神为敌的,就是失丧在罪中;与神圣的事完全对立,破损及败坏的),是一切罪惡敗壞的總稱(《彼後1:4》),都是撒旦的“代理人”,都是“争战”的对象,《圣经》从来没有要求我们去“顺服”它而只有与之“争战”。王怡牧师说争战是从政治角度提出来的,它不是为了反对一个政治敌人,而是为了反对一个政治行为;后半句话他没有说,但从他的语义里已经蕴含:那就是从更深的神学意义上,“争战-抗命”又是从属灵角度提出来的,它不仅是为了反对现世政治行为,而是为了反对世界背后的灵界撒旦。因此,“争战-抗命”不是违拗地上政府,而是反对一切“地上国”对“大使命”的违禁。每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当你接受耶稣到你心中做你的救主之时,就被征召加入了一场基督国度与撒旦国度的属灵争战,这是一场不到生命的终点不得退出的战事。也因此,克里斯托弗希尔说:几乎每一个基督徒的思想中,都有抗议社会的因素

耶稣为门徒的祷告是叫他們免受這世界邪惡的影響(約十七9),他作最後的禱告時也沒有為世界祝福。人不能與這個罪惡的世界為友,同時又愛神(《雅4:4》;《約壹2:15-17》)。门徒必須靠著信心“勝過世界”(《約壹5:4-5》),治死那屬於“地上”的性情(《西三5》),並除去“世俗的情慾”(《多2:12》)。莱尔主教说:“基督徒必須和’世界’爭戰。他必須每日抵擋這個強大敵人狡猾的影響力,沒有每天的爭戰是無法克服的。貪愛世界上的好東西,害怕世人的嘲笑和責備,私下想和世界保持一致,私下想照著世人的樣子行事,只要不走極端就行——所有這些,都是不斷困擾基督徒行走天路的屬靈仇敵,必須治服才行。’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雅4:4;約一2:15;加6:14;約一5:4;羅12:2)(《圣洁》)。c.s.路易斯说:“整个宇宙中都没有任何中立之地:方寸之地,每时每刻,皆不容间二,要么属于上帝,要么属于撒旦”(《基督教与文化》)。基督徒属于“未然”之世,却生活在“已然”的罪恶之世,这就注定基督徒要与“世界”争战。而且,虽然这是一场“属灵争战”,但却并非发生在“神的国”中,这种情况一直要到约翰灵里的看见:“世上的國,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國,祂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11:15》)。我们都熟悉主耶穌潔淨聖殿的故事,王怡牧师在证道时说起这一件事:“在這一段經文中,記載了耶穌潔淨聖殿的事。他把牛羊、鴿子都趕出去,掀翻兌換銀錢的人的桌子。我們看到,耶穌做了甚至是充滿敵意的一件事情,一件很令人意外的事情,一件具有挑戰性的、出人意外的,甚至可以說是充滿了火藥味的事情。如果你是彌賽亞,你來到世上,你不應該直接先約大祭司談一談嗎?耶穌似乎選擇了一種讓整個以色列的獻祭制度、會堂制度、大祭司、利未人、法利賽人全然掃地的方式;一種使整個以色列人的信仰生活體系全然沒有面子的一種方式。顯出一個極大的衝突來。”耶稣的行为很“鲁莽”,是故意“寻衅滋事”,是挑战“宗教权威”,路加就把这个事件直接引申为耶稣被害的导火索。耶稣的这个行为使我们见到他的另一面:对世界的抗命!——“我来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太10:34》);他还责备门徒不够刚强:“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来12:4》);鼓励他们“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太10:28》)。在耶稣时代,对世界的抗命不体现在“反政府”,因为那一时代罗马帝国并不逼迫教会,而且在犹太教逼迫新兴的宗教时,还给予了他们保护。耶稣反对的主要是律法化、世俗化、走狗化的犹太教上层。他还给门徒们说:你们要谨慎,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和希律的酵 (可8:15)但是,耶稣不但在属灵层面反对犹太教的律法主义,他也要求犹太民众政治上经济上的解放。如果我们回到当时的神学环境,我们就能够明白为什么犹太教上层痛恨耶稣以及他的门徒,因为犹太教的祭司们认为他们守律法,因而没有罪,有罪的只是外邦人;但耶稣和保罗都反复宣称“没有义人”,世人都犯了罪,犹太人和外邦人在神面前都同样被定了罪。不但如此,法利赛人都是当时社会上的道德模范,但耶稣公然宣布:“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太23:27)大家想想,耶稣宣布了这些历来自恃为神的祭司和仆人的阶层是“罪人”、是“污秽”,这种争战是何等的尖锐。这就是“这孩子被立,是要叫以色列人中许多人跌倒,许多人兴起”(《路2:34》)的必然表现。如此来看,

那么,“争战”与“顺服”矛盾吗?不矛盾。对“顺服”的理解是解读《圣经》世界观的关键。公共神学的“集体救赎论”认为人类最终是“神的国”战胜“地上国”,也就决定了“顺服”首先是神学上的,其次才是政治的。神的子民与“世界”被罪操控的人之间的矛盾是“属灵争战”,用政治语言描述是“政教冲突”。教会作为神的家,它是一个属灵团体;教会作为神在地上的家,它又是一个政治团体(教会有先知功能就说明教会是一种政治团体);人是政治性的存在,“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说明教会的目标虽然在天上,却是在地上实实在在实行。不管教会是属灵的还是政治的,耶稣和他的门徒都将教会称为“得胜的”——即通过争战获得胜利,这一称谓本身就说明了教会的性质。教会作为“地上的鹽”、“世上的光”(《太5:13-14)与“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理所当然要对世界的朽坏、黑暗和不公负有责任,义无反顾只能争战,这就是教会的公共性與世界性。教会首先是属灵的其次是政治的(《彼前2:13》),这就是告诉我们行事的顺位:首先服从神,其次才是服从执政掌权的;服从政治权威,是因为“敬畏神”,所以才“尊敬君王”(《彼前2:17》);但反过来,倘使政府的法令不合神的道理,则我们不必服从。因为,按照《申命记17:15-20》的要求,王本身必须是顺服耶和华的人才能够担任,并且在职位上堕落了也不行。而且,我们绝不应该把“顺服”局限在政治领域,它是基督教神论(神的无限性)人论(人的有限性)所必然导致的“顺服”——神是人唯一需要顺服的对象,在这个原则下人不因外在的身份规定彼此的顺服,这就是“使基督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我们在《圣经》中看到的与在中国历史中看到的不同:虽然也是“君权神授”,但神没有赋予掌权者绝对的权力,神的赋权是管理权而不是所有权,并且管理权也是耶稣告诉他们的“服务最小的”(《太20:27》),这就对权力作了双重限制:不是绝对的且必须是服务型的,当权者们行事为人必须符合上帝的心意,这是对当权者的要求。对人类大众,神也制定律法建立秩序来维护人的社会生活,这就是所谓的“政治秩序”。这种政治场域需要人因为社会身份而顺服,但这是次一级的顺服,是顺服神原则下人的彼此顺服,是有条件的顺服。在神的道与世间法之间,我们“顺从神,不顺从人”(《徒5:29》)。这就是“有条件的顺服”服从“无条件的顺服”,这就是“政治秩序”服从“心灵秩序”。借用刘宾雁“第二种忠诚”的观念来表达,我们可以称之为“第二层的顺服”。顺服神是根本的,顺服人是派生的,在顺服神的前提下才能顺服人。换句话说,并不是像一些神学家理解的顺服在上有权柄的就是顺服神,反过来说,当在上有权柄的不是顺服神时,反对他们才是顺服神。这也意味着争战也可以是顺服神的手段。关于“争战”,它在“黑暗掌权的世界”表现形式就是“抗命”;基督徒的爭戰雖然是屬靈的,但卻是真實而又全方位的。我们从耶稣拿着一枚并不能分开的钱币说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可12:17)来看争战的原理和原则。不能分开必须分开说明世界暂时的二元,但二者间又有着一道看不见的边际,一旦越过了边际就必须争战。从“个人救赎论”来看,《圣经》的“争战”主题告诉我们“神的国”与“地上国”的矛盾就是以神为主或者以人为主的信仰矛盾,就是活在“恩典”或者活在“罪”中的神学矛盾,就是依靠“上帝”或者依靠“皇帝”的政治矛盾,就是靠神的供应或者靠自己的打拼的生存矛盾,也就意味着你的“客旅”生命必须服从你的“永恒”生命。不可回避的是,我们在这个世界的作用和使命迫使我们努力向前,就像红海边的以色列人,我们或者凭着信心胜过世界,或者被世界所胜过,此外没有别的出路。如若以斯帖不是抱着“若死就死吧”的精神去抗命,以色列就已经被灭族。

 2、“使命-抗命神学”辨析 (略) 《罗马书13章》“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 (《罗13:1》)是政府执法部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最爱引用的经文,也是许多牧师尤其是华人牧师强调保罗对政府的“顺服”和对法律的“遵守”的依据。我们在上面讲了“争战”与“顺服”的关系问题,其它请大家自行查经辨析,注意:1、权柄来源决定权柄应该服从谁?2、顺服权柄与顺服权柄持有者的差异;3权柄持有者如果背离授权者是否应该服从;4《罗马书13》与《启示录13》的平衡。

 其实,释经学上把保罗的神学思想简单解读为“顺服在上掌权的”是充满争议的。《罗131》希腊原文中high powers指的是权柄,我们服从的是权柄而不是服从(这个人)。而且,出於神所命的”“兩字的原文都是 “huno” (ὑπὸ),有在下面的含義,整句话即包含在下面的权柄必须服从上面,中国文化缺乏抽象概念,和合本的翻译处境化表达落在(他)上,是有偏差的,容易造成顺从权柄持有人而不是顺从权柄本身,也没有把在下面的权柄必须服从上面的意思表达出来。这里面包含了一个前提,即政府是按基督教原则组建的,国家官员也应该是基督徒。所以,“顺服在上掌权的”又隐含权柄与权柄持有人的职责服务有关联——保罗在《提多书31》说到:你要题醒众人,叫他们顺服作官的,掌权的,遵他的命,预备行各样的善事。这里顺服显然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为了行神眼中的善事。你的职责不是公义的,服务缺乏怜悯和爱,神就会停止你的职责收回权柄,这在《圣经》中有大把先例。

神创造先知这一角色,很大一部分功能就是针对权柄的,监督权柄的。通过这样释经我们知道“顺服在上掌权的”是由“顺服神”派生出来的。我理解保罗的意思是:掌权的位置是神定立的,换句话说任何人间的群体都需要政府,而作为公民基督徒应当“顺服在上掌权的”即顺服政府的管理。如果“在上掌权的”并不认为他的权柄来自于神,意味着他先抗拒了神。如果他还要把神交给他的并非“空空的佩剑”砍向神的教会,那么对这种政权就只能用抗命来表达对神的顺服,因为顺服它就是对神的不顺服,这就是同书中“不在基督里便在亚当里”、“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原则。而且,保罗对这样政府的指控不是出于政治观念而是出于神学观念,因为他指出我们争战的对象是“天上的”,在《以弗所书6:12》他说:“因为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这句经文的意思是:地上的政权如果已经成为撒旦的代理人,那么作为神在地上代理人的教会就必须与之争战。加尔文在日内瓦的继承人伯撒就明确说:“凡是违背其职位上的义务而以残酷的统治对待下属的,人人得以起而反抗”(《 论统治权对统治机关的公开顺从》)。1560年苏格兰长老会发布《苏格兰宣言》,其中指出:“保护无辜者的性命、反抗暴政和支持受压迫者乃是荣耀上帝和爱邻舍的好行为”“顺服神”就是十字架上的耶稣向我们昭示的态度,哪怕为此会牺牲生命也要完全顺服:“父啊,你若愿意,就把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22:42》)。加尔文在《基督教要义》中指出:“基督背负十字架,目的是在证明他对父的顺从,否则就无此必要了。”神学家陶伯斯解读《罗马书》,就读出了与我们大多数华人牧师不同的意味,他认为《罗马书》只有从政治的角度上理解才能够挖掘真正的内涵,他说:“《罗马书》就是一种政治神学,一篇对皇帝的政治宣战”“一种抗议如日中天的皇帝崇拜的文献”“奋锐党人对罗马发起圣战,政治弥赛亚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并且确立起对世界的统治,保罗的激进超越了奋锐党人:“他的回应方式是一种抗议,一种’价值的颠覆’:不是律法,而是被律法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才是掌权者”(《保罗政治神学》)。因此陶伯斯说:犹太教是“通过仪式化获得宽恕”,而保罗代表的新教是“通过解放获得拯救”,保罗不是胆小怕事中庸妥协,而是比奋锐党更奋锐党,比革命派更革命派——他颠覆了弥赛亚式反抗的形式、革命家革命的价值,把十字架的救赎之路推到顶峰。他引用《使徒行传17:7》来支持自己的看法:一些帖撒罗尼迦市民就指控保罗“违背该撒的命令,说另有一个王耶稣”,他还获得了一个政治性的称号:搅乱天下的人。陶伯斯的识读在《启示录》中也有更多的佐证,如:“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儿女争战,这儿女就是那守上帝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12:17》)。。。等等。这已经清楚地说明《圣经》告诉我们的真意,是要积极对罪辖制的世界抗议和争战。马特生《基督教伦理学》则进入到当时的历史环境来评述:使徒保罗劝人服从在上有权的。关于这件事保罗所取的态度,也许与他所期望的基督就要复临的思想有关(帖前417)。在基督未来之前,他不愿世间呈无政府状态。我们也要记得,当时罗马政府有保护基督徒之功,而在保罗采取这种态度之时,他自己也得了它的庇护(参徒1812 以下一段)。到了罗马开始通害基督教,在新约书中就不再有这种臣服的论调了(启175)。保罗也不是劝勉信徒服从任何形式的政府,不过是就一般政府广泛而言。保罗劝人必须服从的那种政府,乃是一使作恶的惧怕的政府(罗133 4)。如果政府叫人顺服与上帝旨意违反的事,基督徒便不能顺服,只能顺服上帝的旨意(徒529)。在基督徒中有一个律,高出国律以上,那就是上帝的旨意。保罗之所以注重服从政府,乃是因为基督徒不可倡无政府之论,政府是维持社会福利所少不了的。门诺派神学家约翰·霍华德·尤达识读这段经文,也得出与陶伯斯相同的认识,他指出:《罗马书》中用的是“顺服”(subordination)不是含有征服与践踏之意的subjection,亦非意为被动屈服的submission,也没有用意指“全然将自己的意志与行为屈从于他人的意愿”的“服从”(obedience)一词。保罗使用的“顺服”概念和上帝对掌权者的安排整顿(ordering)有共同的字根,那么顺服就是指甘愿接受某种秩序的存在,这种接受是出于自由意志的选择。“耶稣走上十字架实际上是顺服掌权者的行为,而他之所以被钉十字架恰恰是因为他拒绝服从这些掌权者自我荣耀的统治权;同理,基督徒虽然拒绝崇拜凯撒,却接受凯撒处死他们,这就是不服从的顺服”(《耶稣的政治》)。


约翰·麦克阿瑟牧师有一篇著名的讲章,题目是“当政府奖励邪恶而惩罚善良的时候”,其中说到:“有新约学者说,罗马书13章关于顺服掌权者的教导是新约经文中造成最多的不幸和痛苦的,当然指的是人们对这段经文的误解所致。因为那会给与暴君许可证,助长他们合理化自己的残暴行为。就像纳粹时期的希特勒,就是在教会以这节经文为他背书的情况下开始对犹太人展开大屠杀的。当政府的权力不受到约束的时候,政府就会成为邪恶的传播者、成为撒谎者和杀人者。历史上当暴君要剥夺人们的自由时,都会以共同利益或者公共健康为理由。它们要让人们出于惧怕而去做任何它们想要的事情,当人们失去理性地顺从政府的时候,人间最血腥残暴的事情就会发生,就像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那样。然而真相是谎言最大的威胁,因此专制政府总想要来插手管理教会,让教会不再传扬真理,甚至帮忙传播谎言”。

两个十三章即《罗马书13》与《启示录13》是一个平衡,如果说《罗马书13》的主题是顺服在上有權柄的,《启示录13》的主题便是与在上有權柄的争战,这两处经文放到一处,结合整本《圣经》对国家的负面描述,才能看出《圣经》表达的真正意思。加尔文《罗马书注释》首先也从神定“秩序”的必要性来论述:“我们应该顺服掌权者的理由,是因为他们都是神所指派的。假使神的旨意乃是要以这样的秩序来治理世人,所以凡想推翻神秩序的人,就是轻视神的权柄,也就是抗拒神;既是轻视神所设立的政府,也就是轻视神的护理,因此也就是以神为敌。。。。虽然独裁的、不义的政府不是神所命立的,但政府的制度却是神所设立来造福人群的。。。为要保持祂所命定的合法秩序。。。保罗在此乃是向我们指示神设立官员的目的。除非这个有益的、美好的制度因人的错误而变得腐败,否则我们一定会从这种秩序上得到好的效果。执政的人绝不应当滥用权柄来冤屈善良无辜的百姓,不然就变为暴虐的政权了。任何政府若不是为了保护百姓,就不可能存在,独裁的暴政也是如此”。馮蔭坤的《羅馬書註釋》有更详细的论证:保羅的要點不是『最高程度』的立場政府所作的不論是什麼都必定是對的,政府所制定的任何法律也必須被服從;而是『最低程度』的立場神要人的社會有秩序,作基督徒不等於可免去這秩序所牽涉的種種複雜的責任,因此基督徒必須(至少大體上說)順服那些被委託去維持著秩序的人。以這意義及這程度而言,本段的教導是普世有效的一般真理,『對歷代基督徒有常存的意義』;與此同時,我們不應將本段從其新約整體的文理隔離,根據本段而把執政者或政府放在與神同等的地位上,因為政府對我們的權柄不是絕對的,我們也不應把絕對的權柄給與政府,而應按福音的真理評估政府對我們所作的一切要求。斯托得牧师斩金截铁告诉我们:如果政府命令神所禁止的事,或禁止神所命令的事,我们作为基督徒明显的责任,就是要抵抗而不服从。(《罗马书注释》)神学家别尔嘉耶夫说:最高意义上的顺从,就是积极地反对恶势力,不屈从于恶的诱惑。(《自由的哲学》)神学家古德曼也(Goodman)说:当在上有权柄的人不再履行上帝的律法,甚至要求他的臣民违反上帝律法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其实他已经失去了从神而来的权柄和职分,与罪恶的平民老百姓一样了。所以如果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那不光是诸侯和有关官员有资格、有义务抵抗了,甚至全体民众都可以合法地反抗他、取缔他的权柄。由全世界近万名牧师和神学家共同签署的《关于基督徒与公民自由的法兰克福宣言》表明了现代基督徒的基本立场:“既然上帝是终极的立法者和审判者,我们否认任何地上的权柄有定义道德的权利。当世俗权柄所定义的道德规范违背上帝的律法时,我们否认其拥有要求公民无条件服从的权利。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质疑现代国家政权的道德宣言和道德愿景,因为他们的世俗人本主义和相对主义伦理并不能为人类行为和道德提供超验的基础。。。。我们确信所有地上的权柄(“应被顺服的权利”)都是从上帝那里获得的。上帝是万有之主,所有人都必须向祂交账。我们相信上帝已经建立了地上权柄的不同责任范围(即授权),并由此对各自的权柄设立了界限。为了实现赏善罚恶,并保护上帝赋予所有人的权利和自由之目的,上帝已将权柄授予民事政府。上帝还以各种方式将权柄授予教会,特别是为了通过宣讲上帝的圣言来使万民成为门徒、并建立和管理在基督权柄下的被救赎团体的信仰生活。此外,他将权柄授予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家庭,以促进社会凝聚力和性忠诚,并按照主基督的方式保护、供应、抚养和教育儿童。我们确信我们作为公民、父母和基督徒,有权利根据这些真理自由地自主决定我们的信仰和行为。因此,我们拒绝政府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它不承认其权柄的界限,并侵犯上帝授予教会或家庭的权柄。我们尤其反对这样一种趋势:即政府创建一个以国家政权为绝对标准的专制社会来统一公民的信仰和行为。这种极权主义和国家主义是建立于这样的信念之上:即从根本上重新定义了善恶和人类的本性,而这违背了万物的神圣秩序。这种信念的结果是奴役个人和宗教自由,并产生一种意识形态上的不宽容:即力图使那些不同意的人保持沉默、被取消和接受再教育。。。对于那些尊重上述基督徒信仰和实践之本质,高度尊重个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政府,我们表示赞扬和感谢。对于那些无视这些自由的政府,我们呼吁你们悔改,并再次成为自由的保护者和上帝赋予所有人之权利的保护者,以免滥用上帝赋予的权柄而承受上帝的忿怒。对于那些企图迫使我们服从世俗国家政权而不顺服上帝的人,我们恭敬而坚定地说(就像拒绝崇拜尼布甲尼撒金像的三个希伯来人一样):“这件事我们不必回答你。我们所事奉的上帝能将我们解救出来,祂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即或不然,你当知道我们决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但 3:16-18)我们对全世界在基督里的弟兄姐妹说:“你当刚强壮胆,不要惧怕,也不要惊惶,因为你无论往哪里去,耶和华你的神必与你同在。” (书 1:9)看来世界很可能正在进入一个充满考验的时代,不仅对教会,而且对所有相信自由和反对暴政的人都是如此。让我们与那些因为选择做正确的事情而受到残酷镇压、被捕或被强制隔离的人站在一起。让我们声援那些教堂被强行关闭或被驱逐出教会的人。让我们以实际的方式帮助和支持那些为基督的缘故被罚款或不得不放弃工作的人。我们也请求一生都生活在迫害之中的弟兄姐妹为我们祷告,祈求上帝赐给我们恩典去祝福那些逼迫我们的人,并为他们祷告;求上帝赐给我们勇气在信心中坚定不移,做主的见证人;祈求万有之主赐给我们力量,叫我们忠心并坚忍到底。阿门。”

当以色列民自立门户时,《申17:15》“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就隐含了一条重要原则——王必须是弟兄中的一人。这“弟兄中的一人”就肯定是崇拜耶和华神的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明确指出政权不能掌握在“外邦人”手中。并且,王不能只顾自己的私利(《申17:16》);不能只顾自己的情欲(《申17:17》);要遵守律法(《申17:18-19》);要谦虚谨慎(《申17:20》)。当以色列民生活在异民族政权下时,如果约基别遵行王命,那么就不会有摩西,整个《摩西五经》就是另外的写法。《出埃及记》中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但以理书4:24-33518-22》、《约191011》《徒223》等多处经文本身就是顺服神不顺服人的经典表达。而且,从保罗自己的行为来看,他的“顺服”和“遵守”也不违背“争战”:他向亚基帕王申诉(《徒24-26》),要“上告于该撒”(《徒25-11》),主张:“再后末期到了,那时,基督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林前15:24》)。其实,从但以理与他的三个朋友,到耶稣保罗,都会反抗政权对信仰的逼迫,同时顺服因此而受到的惩罚。阿克顿勋爵就是这样理解的,他说:“所有权力都源于上帝,只是由人来代替他行使。因为人们的主张与他们对上帝的看法息息相关,所以他们关于世俗权力和服从的观念也是如此。。。神学的错误会影响人们对其它问题的看法,在政治上我们无法接受一套在宗教方面对于我们来说可恨的体系带来的一系列后果”(《教堂的政治思想》)由于翻译有误和文化差异(华人习惯形象思维而非抽象思维更不习惯法律思维),华人教会往往片面理解顺从顺从成为了中华民族的国民性,也成了华人教会的标志性(西人教会、黑人教会与我们都有较大差异)。为什么我们会与西人教会、黑人教会有差异,莫非我们读的不是同一本《圣经》?《圣经》告诉我们的总原则是上帝拥有一切的主权,撒旦一定会破坏神的主权,争战因此势所必然:“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在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爲他造的。”(《西1:16》)“既將一切執政的、掌 權的擄來,显明給衆人看,就藉著十字架得勝”(《西 2:15》)、“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遠超過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 的和一切有名的,不但是今世的,連來世的也都超過了;又將萬有伏在他的腳下”(《弗 1:20-22》)。而且,这些争战也是属灵的争战:“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所以要拿起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弗 6:12-13》)。不但如此,争战也必以神的胜利而告终:“再後末期到了,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因爲基督必要作王,等上帝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林前15:24-25》)这几句经文描述了争战的性质和过程,但似乎没有被华人教会读到?我理解这种现象是,华人教会的顺从来自中华民族的国民性,我们只是用保罗的上述话语来掩盖自己的国民性。其实顺服权柄不等于认同罪恶(《诗2》),顺从并非不抗争,如果仅仅接受到启示而不能照启示去行动,那上帝启示我们有何用?上帝救我们有什么意义?反纳粹的《巴门宣言》就对这种顺从进行了批判,指出顺从的首先应该是耶稣基督:正如圣经为我们所证实的,耶稣基督是我们无论生死都必须聆听、必须信赖、必须服从的唯一的上帝之道。… …我们要摒弃这样一种虚妄的理论,说什么我们的生活似乎有这样一些领域,在其中我们竟会不属于耶稣基督,而属于别的君主。” “牧师中的牧师陶恕曾经锥心滴血地谈到:今日的基督教并没有在改变世界,反而在被世界改变。今日的基督教没有在提升社会的道德标准,反而下降到社会堕落的道德标准。今日的教会愚拙地以为已经得胜、被社会接纳了,其实是已经投降于这个堕落的社会了。加尔文写到的这种观点现在的牧师大都讳言:神用两种方式扼制暴君的气焰,或从他们自己的治下兴起公然的复仇者,叫人民摆脱暴政,或使用心思意念全然迥异之人的暴怒来完成这工作,一样推翻暴政。(《基督教要义》)。莫尔特曼的《盼望神学》更把盼望与现实的世界对立起来,他说:凡是盼望基督的,便不能忍受既定的现实,而是开始因着这个现实而受苦,并开始反对这个现实。与上帝和好,意味着与现世的冲突,因为所应许的将来的尖刺无情地刺着每个未实现的当下的肉身。如果我们眼里只有我们所看到的,那么我们就会甘心情愿地或勉强地忍受事物现在所是的那个样子。我们之所以难以忍受,之所以无法与现实友好地和谐共处,这完全是坚不可摧的盼望造成的。它让人始终都难以忍受现实,直到上帝的所有应许都实现的那个伟大时日。盼望使人始终在路上(statu viatoris),使人对尚未解决的世界问题采取开放态度;这种开放的态度是因着上帝在基督复活的应许中所开启的,因此只有在这一位上帝的应许实现时才能除去。尽管人类社会希望成为「常存的城」,可是这个盼望使得基督教会成为人类社会中持续的不安定因素。在应许的将来的光照下,它使得教会成为实现权利、自由和人道的永恒新动力之源。教会有义务「回应在它里面的盼望」(彼前3:15)。它会「因着盼望死人复活」而遭受控诉(徒23:6)。无论这事发生在何处,基督教都进入了它的真理,并且成为基督将来的见证。(《盼望神学导论》)。上述麦克阿瑟牧师的那篇著名讲章最后问到:“当政府不再惩恶扬善,我们还应该对它凡事顺服吗?”如果我们在历史中找出一个错误理解“顺从的案例,那么二战时期犹太人的作为我们还没有忘记:纳粹德国占领波兰后,350万犹太人试图以完全顺服来求得苟活,但不到六年,就只剩下了7万多人,这是何等惨痛的教训!反向的案例也有一个:美国独立战争中,脱下牧师袍穿上军装并组建了著名的维吉尼亚第8旅的彼得·穆伦伯格牧师被他同样作牧师的弟弟弗雷德里克·穆伦伯格来信反对,彼得·穆伦伯格回信说:“你指责我卷入了不该卷入的事,因为我是一名牧师。我也确实是一位牧师,这是真的。但我跟最贫穷的平信徒一样,是社会的一员。自由,对于我和对其他人都是一样的宝贵。我应该对目前的状况坐视不管吗?- 当然不!我相信这是我的责任。所以我必须这么做。这是我对上帝和我的国家负有的责任。。。哦,对了。兄弟,你可曾意识到?你无法站在教堂的讲台上做你正在做的事,无法站在那里宣扬福音,除非有像我这样的人,愿意出去,捍卫你宣讲福音的权利。”(第二年,英军占领了弗雷德里克·穆伦伯格的教会,把他赶下讲台。弗雷德里克走上与哥哥一样的反抗之路,成为美国最早的众议院议长,是在《权利法案》上签名的两个人之一,另一签名人是约翰·亚当斯)

2 与世界的争战是基督教会的道统依附于权力生存的儒家都有一句漂亮的口号:“从道不从君”;那么,强调“政教分离”的基督教莫非就只能“顺服”?其实,《旧约》记载的不拜国王为神,这是人类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从道不从君”;先知对以色列国行神看为恶的事谴责,这是神国原则对地上国罪行的纠正。从耶稣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的原则,到彼得的顺从神,不顺从人的宣言,再到初代教会的不合作运动,以及中世纪的教会法对世俗君王的惩戒,“不从国教者”传统的继承,大宪章对君王权力的限制,苏格兰长老会反抗英国的玛丽女王,威柏福斯废奴运动对人权的解放,朋霍费尔对纳粹德国的反抗,马丁路德金和曼德拉-图图为黑人种族的争战,一直到台湾长老会对蒋氏政权的抗争,香港教会在反送中运动中的抗争,教会代表神的国地上国从来没有不争战的时刻,这些现实版的大抗命就是教会争战的道统——如果主的教会不能代表神的国地上国争战了,那只能证明这个教会已经堕落为地上国的一部分。

我们说耶稣的“银币理论”为争战划了一条边际,马丁路德的路德宗把这条边际理解为:为了社会秩序,基督徒不抗争;为了信仰,基督徒不妥协。加尔文的改革宗更进了一步,在《罗6:16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林前7: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加2:4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约8:32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的这些经文引导下,他们顺服神,不要顺服人,愿意在所有神委托的场域荣耀神,与世界的争战有可能在更宽阔的战场上进行。爱德华兹就是从“争战”的视角来看神的保守:“上帝的教会只是软弱无力的一小群人,却有诸多仇敌;然而,借着这场大洪水,上帝教会的所有仇敌都立刻被除灭了。上帝站在教会这边支持他们,代替他们与仇敌争战,用洪水淹死了他们曾经惧怕的那些人,就像他当初用红海的水淹死了追赶以色列人的那些仇敌一样。诚然,上帝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来搭救他的教会。他可以让全世界的人都悔改归正,而不是淹死他们;他也可以采用别的方法来对待埃及人,而不是把他们淹死在红海里。但那不能证明,上帝实际上所采用的方法不能向他们彰显出他的救赎性怜悯。整个邪恶的世界都被淹没了,上帝百姓的那些邪恶的仇敌都被从地上除灭了,全地都被静静地交给了挪亚和他的家人;这就像上帝在迦南地赶出了以色列人的仇敌,为他们腾出了地方一样。这样,上帝夺取了教会的仇敌的产业,把它全都交给了他的教会,这合乎恩典之约的应许:“因为作恶的必被剪除,惟有等候耶和华的必承受地土。还有片时,恶人要归于无有。你就是细察他的住处,也要归于无有。但谦卑人必承受地土,以丰盛的平安为乐”(诗篇 37:9-11)”(《救赎之工的历史》)神学家凯波尔就直接把教会区分为争战的教会(地上的教会)与胜利的教会(天上的教会),并指出:教会的本质就是争战。当一个教会停止了争战性,她就不再是耶稣基督的教会了。教会在地上之所以是荣耀的,正因为她是争战的。一个真正争战的教会,不论在教会内或教会外,都是与世界抗争的。教会的争战性证明她虽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教会的争战性显示出神的儿女与魔鬼儿女间的对立,这种对立是绝对的、是水火不容的。当然,教会希望世界中的人得救,也从未忽视靠神恩典,有可能在转眼间使仇敌变为朋友的事实。虽然从外表上来看似乎是矛盾的,但事实上下仅世界与教会为敌,教会也与世界为敌。积极他说,从教会的争战性就可证明她的圣洁。教会是世界之光,她就不能不将罪恶的黑暗驱逐出来。身为一个真理的受托者,必须支持神的真理、纠正错谬,如此教会的争战与教会的荣耀乃是二而一的事。(《教会论》)。这就是教会“争战-抗命”的大传统。在这个大传统中我们看到不是逐渐减弱而是不断增强:奥古斯丁提出“统治者如果违背上帝的禁令,基督教徒有义务消极不服从”;马丁·路德、加尔文也倾向于论证人有义务不服从。荷兰改革宗则在此基础上进了一步,认为不但应该有义务消极不服从,而消极不服从本身就是人的权利义务指应尽的責任,出于自己的自觉权利则是社会共同的规则,是必须遵从的法律。从义务权利是非常重大的变化,它把反抗的论证从道德化升格为法律化,从软性的赞赏到硬性的执行。凯波尔的理论中,从“灵命”引申出“国度”,从“诫命”引申出“权利”,容忍却不妥协。因此,“诫命”也是“使命”,“神学规则”也是“政治原则”——谁拿走我们这些“权利”,我们都不会同意这种“统治”,那就必须“争战”。他写到:“当教会不再勇猛善战的时候,它就不再是耶稣基督的教会。真正善战的教会是与世界对立并且屹立不倒的。”正是在这样的神学观指引下,基督教渡过了一段“至暗时刻”:上世纪早期洛桑大会召开之前,基要派放弃“世界”死守“教会”,自由神学派融入“世界”放弃“福音”,结果是“世界”坠入世俗化不能自拔,“教会”也变成了“世界”的一部分。一批“吼叫的狮子”如弗洛伊德、尼采、希特勒、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横行霸道,“世界”内的一些“神学家”、教会内的一些“领袖”也随声附和,战争、革命、屠杀、剥削、艾滋、偶像将人类拖入“索多玛”城,这时的人类被形容为“垮掉的一代”。福音派在这样的状态下接受呼召横空出世,他们树立起一种观点:神是要通过我们基督徒来彰显他的公义和信实!他们在《圣经》中发现了行事为人的榜样,如摩西,约书亚,基甸,大卫,所罗门,他们都是带领以色列人争战的统帅与领袖。《洛桑信约》写下现代福音派基督徒的共识,成为他们的“信经”:

    “我们在此表示忏悔, 因我们忽略了社会关怀,有时认为布道与社会关怀是互相排斥的。尽管与人和好并不等同于与上帝和好,社会关怀也不等同于布道,政治解放也不等同于救恩,我们还是确信:福音布道和社会政治关怀都是我们基督徒的责任。因为这两方面是我们在神论和人论的教义上,以及我们对邻舍的爱和对基督的顺服的必要体现。救恩的信息也包含对各种形式的疏离、压迫及歧视的审判。无论何处有罪恶与不公正的事,我们都要勇敢地斥责。当人们接受基督时,他们就得以重生,进入祂的国度;他 们不仅必须努力在这不义的世界中彰显上帝的公义,还要传扬祂的公义。我们所宣告的救恩应当在个人生命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改变我们。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徒17:26, 31;创18:25;赛1:17;诗45:7;创1:26-27;雅3:9;利19:18;路6:27, 35;雅2:14-26;约3:3, 5;太5:20;太6:33;林后3:18;雅2:20)”

《洛桑信约》的执笔者斯托得说:“如果國家命令上帝所禁止的,或禁止上帝所命令的,那麼我們基督徒就絕對有責任去抵抗 而不是屈服,這是為了順服上帝而違抗國家......每當政府所頒佈的法令與上帝律法相抵觸時,公抗命就成了基督徒的責任”。     

消极的顺服与积极的批判、身体的顺服与心灵的反抗是从初代教会就形成的传统:吉本《罗马帝国衰亡史》描述:“主教西普里安被带上了总督的法庭,总督先询问了他的姓名和案情之后,便命令他向罗马神献祭,并一再要他考虑拒绝献祭的后果。西普里安毫不含糊地断然拒绝了,于是,总督在和身边的陪审人员商量一番之后,便带着不得已的神态宣布了死刑判决。。。判决一宣布,守候在总督府门口等信的大群基督教徒,立即爆发出一阵“我们愿同他一道死”的呼声。他们的这种强烈的热情的流露对西普里安没有任何帮助,对他们自己倒也不致招来任何危险。在几个保民官和百夫长的护卫下他既没有反抗,也没有受到任何侮辱,他被解往刑场去,那是近郊的一处宽敞的平地,在那里早已挤满看热闹的人群了。忠于他的他原来的执事和副主祭们获准陪伴着他们的主教。他们帮助他脱下上衣,在地面铺上亚麻布以便承接他的宝贵的圣血,并听取了让他们赠给刽子手25枚金币的命令。然后,这位殉教者用双手蒙住了自己的脸,于是一击之下,他的头颅便离开了他的躯体。” 二战时期的德国有两个牧师的对话非常有名:尼莫拉反抗纳粹政权被下狱,另一位牧师去看他。这位牧师劝尼莫拉你只要不开口就可以被释放,你为何要坐牢呢?尼莫拉的回答是一个反问:你为什么没有坐牢呢?尼莫拉著名的忏悔诗就是在诠释他的这句反问

刘同苏牧师说:“家庭教会的内在特质,有两个侧重不同却相互关联的方面:敬虔主义传统和牺牲精神。你要保守自己的信仰,抵制意识形态化的控制,就必须付出牺牲的代价。基督的十字架,就是生命与罪、世界的对立及冲突。在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意识形态控制中,信仰与世界的对立不得不以外在的、直接的激烈形式表现出来。牺牲精神侧重十字架的否定方面,敬虔主义更强调十字架的肯定方面。敬虔主义是以外在的、爱憎分明的形式全然爱主。与世界的对立不是目的,与世界对立是为了坚守信仰。与世界立场鲜明的直接对立,也必须以全然爱主为目的和动力。不然家庭教会与政府的对峙,就无法与犯罪、骚乱甚至暴乱区别开来。”(《基督教是一种公共生活》)

王怡牧师认为“家庭教会是1949年后在中国的一场“不从国教者”的运动。无论从政教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敬虔主义和牺牲精神的信仰内涵的角度看,家庭教会都是中国的清教徒运动。”他在秋雨之福教会的纲领性文件《我们对家庭教会立场的重申(九十五条)》中论证到:“正如政府被上帝赋予了“佩剑”的权柄,管理人类的社会秩序;教会也被同一位上帝赋予了福音的使命,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呼召那些属真理的人听从主耶稣的教导,离弃偶像,单单敬拜独一的上帝。如前述,教会如果抗拒政府“佩剑”的权柄,僭取强制的力量,便是抗拒上帝。同样地,政府或任何社会组织、个人,若以行政权力抗拒教会传扬福音、敬拜上帝的属灵权柄,便是抗拒上帝。教会有责任予以私下或公开的责备、谴责,清楚讲明这些罪行的可怕后果,并以基督的慈爱呼召他们悔改。圣经将基督赐予教会的这一属灵权柄,称为“天国的钥匙”。基督对祂的教会说,“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太16:19)不但如此,基督更命令祂的教会,往普天下传祂的福音,“直到地极,作主的见证”(徒1:8)。耶稣复活之后,升天之前,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这表明,地上没有任何国家,有正当的权力阻止教会以合符圣经的方式传扬福音,或禁止教会差遣的传道者进入不同的疆域举行崇拜或从事宣教活动。除了基于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管理,而对公众施加的普遍而平等的限制外,教会不应受到政府基于宗教原因的歧视、审查和限制。因为教会传扬福音、敬拜上帝的宗教自由,来自主基督亲自的授予。任何侵犯和剥夺这一自由的行为,都是敌基督的邪恶行为,难免地狱的烈火和上帝公义的愤怒。这表明,教会也没有任何权力,亦不能以遵守圣经之外的世俗法律、主义和命令为借口,放弃或削减这一使命,或将这一关乎人类灵魂和永恒结局的尊贵、荣耀的使命置于政府、机构和个人的审查和控制之下。“鉴于此,他提出:消极的顺服与积极的批判、身体的顺服与心灵的反抗,是耶稣在十字架上向我们展示的争战最纯粹状态。从教会历史来看,争战不是越来越减弱,而是越来越增强。

   3、个体的“守望人精神”与普遍的“公民不服从”  

  从个体到集体,争战就成为了“社会行为”。我们首先来看耶稣主张并用生命践行并要求教会的争战方式, 这种方式(精神)被一位外邦人的政治学者罗尔斯命名为公民不服从(也称公民抗命、政治不服从),但罗尔斯只是从法律角度看到这种行为的社会正义性,他不能明白凯波尔等人实际上把公民不服从从法律论证回归为神学论证,公民不服从不但是宪政理论的基础,而且是公共神学的基础。


《圣经》中个体的“守望人精神”衍变成了普遍的“公民不服从”;“服从在上有权柄的”与“服从神,不服从人”原则平衡结合;承受“地上国”法律惩罚的同时,诉诸于“神的国”的正义原则;“争战-抗命”这个由基督徒倡导的自然权力,发展成了宪政论中极其重要的“公民不服从”理论;从“神的道”到“人的道德义务”再到“世间的法律规则”最后回归到“神的道”,完全是《圣经》展现的逻辑。

 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很好理解也坚决捍卫了“公民不服从”原则,于是他们与其他所有的宗教徒都有不一样的争战方式。仅举一例:面对当局对宗教的打压,一部分伊斯兰教徒采取暴力抵抗,一部分藏传佛教徒采取自虐暴力抵抗(自焚),但当局推出“合法打压宗教”的《宗教事务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时,他们反对的声音却几乎为零。而基督教家庭教会的牧者、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甚至普通平信徒,却纷纷在网上发表批评性意见,并通过正常途径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寄送“修改意见”,合法体现一个公民所具有的政治权利。刘同苏牧师说: 

“在过去的五十多年里,中国教会一直面对执政当权者的逼迫,却没有被逼迫的暴力改变成为暴力。中国教会身陷被逼迫的境地,却既不改变自己的信仰,也不以仇恨和暴力回报;这种非奴性的顺服与非暴力的抗争,标志着不被暴力传统所束缚的一种新人民的出现。这种不盲从也不躁进的独立人民是中国文化彻底更新的现实力量。中国的希望不在于革命,而寄托在扬弃性质的文化再生。这种非革命的扬弃只能来自用非革命的手段改变世界的耶稣”(《上帝与凯撒的疆界》)。

 面对武装到牙齿的“世界”,我们只是用“不服从”就可以得胜吗?能够的,《圣经》给了我们确据:耶稣告诉门徒们进入世界是“羊入狼群”,但正像《启1714》说到的那样,“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羔羊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同着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也必得胜”。

  在中国,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一方面统治者通过政治垄断了中国人的一切权利;另一方面,我们的教会在唱着不谈政治的高调中回避抗争。如果说,统治者的罪主要表现在想为神的僭越的话,那教会的罪主要表现在不跟随神的怯懦。莫尔特曼批评前者是狂妄放肆,批评后者是绝望丧志,他说:虽然人们经常说,罪的根源在于人想要跟上帝一样,可是这只是罪的一面。这种骄傲的另一面是无盼望、逆来顺受、懒散和沮丧。从此产生哀伤和失志,所有的活物都携着甜蜜的腐化之种。根据《启示录》二十一章8节,结局是永死的罪人当中,「胆怯的」人列在不信的、拜偶像的、杀人的和其他的罪人之前。对《希伯来书》而言,背离活泼的盼望,即不顺服患难中的应许,作为流离中的上帝子民所禁止的,这是一种大罪,它对奔赴征途的盼望者构成威胁。那么,试探便不在于提坦式的(titanenhaft)想要跟上帝一样,而是在于软弱、胆怯和倦怠,不愿成为上帝所要求的那样。(《盼望神学导论》)。其实,就像我们多次说到的那样,在中国你无法回避政治传福音,政治的第一要务就是屏蔽所有不利于统治的声音。因此,要把福音注入中国社会,这本身就是政治,就是抗争。如果你传的福音无视人民被政治完全剥夺的信仰权利、思想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生命权利,我们只能怀疑你传的是鸡汤教而不是基督教,你举起的是护身符而不是“十字架”。如果你在撒旦面前顺服,那就意味着你背叛了主吩咐你的使命——你投降了敌人。我不怀疑有面对所有的剥夺仍安之若素圣人;但福音传播的对象是罪人而不是圣人,福音要救赎的对象是罪人而不是圣人。其实,《罗马书13》本身就告诉我们一个角度,那就是在上掌权柄者是上帝仆人,一旦仆人僭越了,或者仆人没有得到主人的授权,那么,对它的抗争就是对神的顺服。有一个机构研究发现,在现代全球对基督教逼迫的情况下,43%选择生存38%选择联合19%选择抵抗对抗的策略是最危险的,并且有可能招致政府的镇压。殉道和入监往往是这种情况的例证。 当基督徒要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或维护自己的自由而选择全面接受任何的后果时,对抗就是一个策略性的抉择(而不只是任命)。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做见证。一个殉道者(希腊语中见证的意思),通过自己的生命来见证他们所信的上帝的最终胜利,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基督教对自由的表达。 这表明信仰是不能被抑制的,就连死亡也无法抑制它。像宽恕一样,只要当殉道指引他人迈向一个公正的世界,它的存在就是建设性的。当中国天主教和新教领袖为了拒绝加入共产党政府领导的官方教会而甘愿几十年坐牢时,当巴基斯坦的沙赫巴兹巴蒂为少数民族伸张正义时,他们已经知道殉道是极有的可能,他们仍然选择了作见证,不仅只去荣耀他们的神,而且也是为了力求一个可以使所有人都获得宗教自由的更公义的世界。(《应对迫害:关注全球基督教社群的在凯撒剑下项目之主要发现》)。正像该报告指出的那样,中国家庭教会尤其是城市新兴教会就是抵抗的少数派,他们不惜殉道来为主作见证。虽然他们不知道“主何竟发怒,使黑云遮蔽锡安城?他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在他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哀2:1》);但他们知道:“他使我转离正路,将我撕碎,使我凄凉。他张弓将我当作箭靶子。他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哀3:11-13》);而且他们知道最终的结果:“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2:19》)、“我们必在他荫下,在列国中存活”(《哀4:20》)。真理是要持守的,就像敌人攻击你的阵地拔去你的旗帜,你是用“争战”去护旗还是“顺服”地放弃阵地?看到美国基督使者協會總幹事柏有成博士的一个讲话记录,他指出传统教会应该转型为新兴教会。传统教会的特点:个人救恩,因信称义,耶稣代赎,敬虔度日,等待主临。新兴教会的特点:上帝国度,教会使命,社会公义,群体兴盛,公共领域。新兴教会给基督徒提出了上帝的国度观,即在公共领域中参与社会公德公义与政治决策的呼召。这个看见非常重要,我非常高兴这样清晰的看见首先来自华人牧者——这意味着要将教会推到政治的风口浪尖上。但是,这恰恰就是对美国大选暴露出来的撒旦力量压制神的教会的回应。这个回应的声音不是太大了而是太小了,不是太早了而是太晚了,是否还能像洛桑大会福音派崛起扭转了美国的堕落一样?我们拭目以待,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手中——“因她的罪惡滔天;她的不義神已經想起來了”《启18:5》!


 请注意我们提出问题的顺序和关系:大使命是最优先、最重要的使命,政治层面的大抗命也不是教会的终极目标但是必须达成的目标;因为在中国争取大使命权利就必须大抗命,没有对世界争战的大抗命就不可能完成以天国为目标的大使命。这样,大抗命也就是神学层面的使命。教会是以被动的大抗命,来实现主动的大使命我们虽然在血气中行事,却不凭着血气争战。我们争战的兵器,本不是属血气的,乃是在上帝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上帝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 (《林后:10:3-6》)一生中很多时间都在为大使命大抗命坐牢的胡石根长老说:看到家庭教會的發展,看到很多弟兄姊妹積極傳福音,看到那一張張洋溢著神的榮光的臉,我又慢慢從絕望中振奮起來。我感到中國還是很有希望的,上帝正在中國施行奇妙的事情。這六十年,對中國損害最大的,還不是這個物質財富上的損害,更多的是,是對人心的毒害、對文化的毒害。我們有必要通過福音化,來解決人心的缺失、文化的缺失問題。從而使得我們在爭取民主化的過程中,能夠贏取人心;在鞏固民主化的過程中,能夠凝聚人心。這就是福音化在中國的重要意義


 i、“公民不服从” 从爱明确目标、从神得到能力。    既然顺服争战并非一对矛盾,大使命大抗命一事二体,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义无反顾向着标杆直跑。伯尔曼指出“公民不服从”来源于基督教最早的“政教观”,是基督教法学的第一条原则:“教会发展初期,关于世俗法律——罗马帝国的法律——最显明的事实就在于,它根本禁止基督教崇拜。教会是非法的:为了生存下去,它不得不转入地下进入墓穴。由这一特殊的历史经验,产生了基督教法学的第一条原则,即公民不服从原则:与基督教信仰冲突的法律在良心上没有拘束力。”(《法律与宗教》)伯尔曼提醒我们,这时的基督教已经是政治组织,因此这是基督教的政治态度,而不是旧约人物的反抗是基于个人良心。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样的争战太难了:一方面撒旦武装到牙齿并毫无底线,另一方面我们自缚手脚(耶稣就是自己背着十字架,非暴力并绝不使用恐怖手段),或者像初入战场的大卫一样,靠一个简陋的投石机主的名。神知道我们的软弱,祂告诉我们取胜的秘密:从爱明确目标、从神得到能力。

 “我还有末了的话,你们要靠着主,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能抵挡魔鬼

的诡计。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

争战。”(《弗6:10-12》)

“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就是我们的作战武器,这些武器是全备的,但其中最特殊、最关键、最具威力的一件武器就是“爱”。

我们都清楚耶稣对门徒“多行二里”“拿走里衣”“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的教导,提摩太·凯勒在解释“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时这样说:“耶稣要说的是:‘跟随我的人心中所想的与人心一般所想的截然不同。跟随我的人心里关注公义,而不是关心自己的形象、顾全自己的面子,或者维护自尊。’耶稣要说的是:‘跟随我的人并不关注自己的外表,或自己是否被冒犯。他们热切地秉公行义,但是他们丝毫没有存着怨恨、恶意或报复的心来追求公义。’” “基督徒的回应却是内心充满宽恕、温暖与和平,但是在外面却说出真相,积极反对不公义的事,伸张正义、捍卫真理。。。我们要行公义,也要好怜悯,不是二择其一。只有公义或者只有怜悯都会摧毁这个世界。两者相辅相成。。。“爱你的仇敌”并不表示任凭你的仇敌为所欲为。“爱你的仇敌”肯定不是这个意思。任由别人犯罪是否爱的表现呢?任由别人作恶是否爱的表现呢?这怎可能是爱的表现?“爱你的仇敌”不是指总不抵抗凌辱,而是指以充满关怀且毫无恶意的方式去抵抗凌辱。”(《爱你的敌人》)。

王崇堯也有差不多的认识,他说:“美國Auburn神學院聖經學教授Walter Wink,在他的Engaging the Powers書中,以非暴力反抗精神來解釋這段聖經值得參考討論。「若有人打你右邊的臉,左邊的也讓他打」,溫克教授詮釋為是對「人性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主人可以隨意打奴隷右邊的臉,打右邊的臉是一種侮辱,因為左邊的臉沒什麼價值。但是用右手打對方右邊的臉,打的姿勢不對,是很奇怪的。右手若要打對方右邊的瞼,其實是要用手背去打才對。溫克教授認為這主要是要侮辱你。然而,當你/妳將左邊的臉也轉過來給對方打時,對方就打不到你右邊的臉了。其實這是非暴力的抗議,抗議對方不可以一直打我右邊的臉來侮辱我。

「有人要告你,拿走你的內衣,外衣也任他拿去。」這是對「經濟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欠人家錢,是要以東西抵押,當然內衣也可以抵押,但外衣就不可以。出埃及記2226節說:「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因他只有這一件當蓋頭,是他蓋身的衣服,若是沒有,他拿什麼睡覺呢?」這是基本生活權,所以拿人的內衣抵押,已經是過份的無情;若是如此,你/妳就將外衣也脫給他/她來表達抗議。偤太文化,看別人沒穿衣是丟臉的事,所以丟臉的,不是沒穿衣的人;是看人沒穿衣的才丟臉。這也如同甘地寫信給美國黑人所說:「12百萬黑人不要因為成為奴隷的子孫來覺得羞愧,作奴隷不丟臉,作奴隷的主人才丟臉。」這其實是抗議, 不要壓迫我到連基本生活的衣服都拿去抵押,這是人對你/妳經濟上壓迫的一種非暴力反抗。

「有人勉強你行一里路,就陪他走二里路。」 這是對「政治暴力」的非暴力抵抗。新約時代,羅馬軍人可依照法律要求一般百姓拿他的裝備武器盾牌跟他走一里路,多走一里就是犯法。所以陪軍人多走一里其實也是一種抗議,對強權壓迫的抗議,是非暴力的反抗。總結來說,用手背打人右臉是一種侮辱,討錢討到別人的外衣是無情,強迫人與你行路是壓迫。

因此,耶穌在此講的並非順服,反而是非暴力的反抗。左臉轉向給人,是為保護我的右臉,保護我的尊嚴,來抵抗人性的侮辱。將外衣脫掉給人是抗議無情,是為維護我的基本生活,來抵抗經濟的壓迫。與人行二里路是要讓對方知道強權是犯法的,讓對方知道不對以抵抗壓迫,這是非暴力的反抗。這樣說來,以非暴力的反抗來喚醒對方的良知,來改變壓迫的情境,才是愛對敵人的真諦。如同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金恩牧師所說:「非暴力的反抗,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方;是尋求可能性嬴得對方的友誼,喚醒對方的良心。」甚至非暴力反抗的本質是「甘願接受對方加在個人身上的苦楚,也不會去報復。」因為非暴力的反抗是確信這個世界會站在上帝的公義這邊。”(《爱你的敌人》)

  耶稣在这里告诉我们的重点不是任凭(这就是众多华人牧者的观点),而是争战的武器是爱不是恨帕斯卡尔说“爱或者恨可以改变正义的面貌”)。这说明基督的争战不是世间其它争战一样的“常规战争”,而是“将人的心意夺回”的“特殊战争”。这是耶稣基督用生命在十字架上倡导的抗争模式(基督教不排除“常规战争”模式,参见第一辑第四节),历朝历代基督徒都是这样默默无声地“爱”,使“恨”不再为人类所需要。“在爱中没有仇恨”,基督徒认为只有爱人的权利而没有恨人的资格,为什么?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并不比其他人的罪小:“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910》)。“只有当你能顺服比自己卑微之人时,你对那比你强大之人的服从,才是圣经所讲的顺服。同样,只有当你能藐视那拥有生杀大权之人的不义时,你对那比自己卑微之人的责备,才脱离了你自身的卑贱”(王怡牧师语)。这就是前面已经引用的《诗篇125》“惡人的杖不常落在義人的份上,免得義人伸手作惡”的境界,也是所羅門王:“恨能挑啟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箴1012》)的境界,还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的境界。《正义论》作者罗尔斯认为,在一个分裂的社会、一个由集团利己主义推动的社会里发动公民不服从是危险的。公民不服从一般只适用于民主、法治的社会;而且,公民不服从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诉诸其同胞共同的正义观念。而在一个没有言论出版自由、和平集会、抗议、结社与持异议的自由,尤其是选举权的国家,在一个基督教观念并没有成为社会主流观念的环境,公民不服从的条件是不存在的。中国学者何怀宏是《正义论》的中文译者,他认同罗尔斯必然也考虑到中国社会,他写到:“现代立宪政体是以法律为至上的,“公民不服从”虽然是违法行为,但还是通过公开、和平以及甘受惩罚表达了对法律的忠诚,它诉诸的是民主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多数人的正义感。因此,它必须以一种法律至上的立宪制度和平等自由的公认正义观为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前提环境,“公民不服从”是否明智就是相当成问题的,不服从就可能遭到更强烈的压制。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只有在某种相当高的程度上是由正义感控制的社会中,正当的“公民不服从”通常才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抗议形式。只有在这种社会中,人们才不会采取在其它社会中可能采取的无情手段。无论如何,在一个分裂的社会、一个由集团利己主义推动的社会里发动“公民不服从”的条件是不存在的。“公民不服从”一般只适用于民主、法治的社会”(《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引言》)。可中国大陆基督徒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展开的抗争。罗尔斯甚至何怀宏没有看明白的是,基督徒与他们不同,基督徒是一群内心有亮光的人,只有内心充满亮光才不畏惧周遭的黑暗,只有内心充满亮光才能够冲破周遭的黑暗。因为我们比罗尔斯自由主义有一个更坚实的依靠,那就是我们的神;我们有比罗尔斯追求的自由更高的精神境界,那就是

“公民不服从”的标杆人物马丁·路德·金牧师指出:任何违反法律但却是因为良心告诉他法律是不公正的,为了唤起社会对法律的不公正而在狱中接受惩罚的人,都是在表示对法律的最高尊重。在他的家被白人种族主义者炸毁,手持武器、群情激动的支持者闻讯赶来保护,金牧师对他们说:冤冤相报的暴力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以和平对待暴力,记住基督耶稣说过: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无论那些白人对我们怎样,我们要爱他们,如同兄弟。耶稣不是说过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逼迫你们的人祷告吗?我们要以恩报怨,以爱报恨。”“我虽然十分反对暴力,但有一件事比暴力更加罪恶,那就是怯懦!。。。不要以为你不作恶就是好人,不要以为不害人手上就没有鲜血,不要因为没有当走狗就不是帮凶”他让他的追随者们明白一个道理:黑暗无法驱走黑暗,只有光可以;仇恨无法消除仇恨,只有爱能做到。

公民不服从的另一位标杆人物——按照基督原则行事却并非基督徒的甘地,用以下一段话在我们这些基督徒脸上留下深深的指印:我喜歡你們的這位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徒。你們基督徒是那麼不像你們的這位基督。如果基督徒真正按照聖經里找得到的基督的教導生活,所有的印度人今天都會成為基督徒

 我们既然认为公民不服从是中国家庭教会的道统,那就需要来回溯一下在这一条上中国家庭教会的行实。在“三自运动”同步带来政治迫害时,面对执政党反帝(美帝和上帝)的行为,终身以耶利米为榜样的王明道买了副棺材摆在客厅里,告诉大家,他随时准备为主殉道。同时,彻夜写作长文《我们是为了信仰》,公开反对教会依附于政府,反对政府对教会的政治控制,坚持《圣经》的权威性和基督信仰的基本要义,喊出了那句在时代上空久久回荡的:“我们是为了信仰!”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官方刊物《天风》周刊发表社论《加强团结,明辨是非》,称王明道是“中国人民的罪人,教会的罪人,历史的罪人”(与一贯以来用教会名义发表的文章一样,这篇社论由上海市宗教事务处处长罗竹风“代笔”)。195587日,王明道作了最后一次题为《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的讲道后被捕,被判处无期徒刑;倪柝声、林献羔、以巴弗、袁相忱、谢模善、杨心斐等那一辈的传道人也与他一样有相同的遭遇(十分感恩的是,文革后这些守望人被放出监狱,他们出来后居住的城市,教会都特别复兴,这是一道特殊的中国福音风景)。袁相忱因信仰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告诉他十天之内可以上诉。袁老说:我向人上什么诉?我只向我的神交账。基于国际压力,监狱要把判了无期徒刑的王明道、以巴弗放出来,他们都表示说:我判的是无期徒刑,我不能离开监狱,监狱方只好把他们骗出,在他们后面关上监狱大门。在宣布已经消灭了基督教的“文化大革命”中,为了不屈从于“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拜偶像行为,王志明牧师等门徒还付上了生命的代价。在王志明牧师被执行枪决的最后时刻,刽子手们绞碎了他的舌头,他仍然口含鲜血面含微笑把祝福送给人们,现在,他口含鲜血面含微笑送给人们祝福的形象永远定格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门楣上,成为了那一时代中国基督徒的标志性写真。后文革时代,二零零九年的圣诞节,后来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被判刑十一年的当天,成都秋雨之福教导长老王怡弟兄即现在的王怡牧师在题为《主耶稣是避风港湾》的牧函写到:

“教会的责任一定是在这个不公义的世代,做一个陪伴者、安慰者、代祷者,甚至是庇护者。古往今来饥饿

的人,受苦的人,受害的人,被追捕的人,往哪里跑?他们都是去敲教会的门。神父和牧师们把他们藏起来,

给他们去挪亚方舟的船票。就算他们的灵魂不愿意,也尽力护他们的身体,留到蒙恩得救的那一天”。

 王怡牧师被党内和教内的人共同认定为“政教冲突”的代表人物,我认为这个论断名副其实,但我们来看看他怎样理解的“政教冲突”:

“政教冲突,可以帮助我们辨别,自己在中国社会中的一切顺从,到底是出于奴性的屈服,还是出于主爱的忍耐。是向着一个强大政权的投靠,还是如羊进入狼群的勇敢。因为一旦惧怕弥漫开来,那我们无论作出何种反应,都绝不是出于爱。区别在于,出于爱的顺服,会使我们在面对政府最低层的工作人员的合法行为时,也能尊敬他如君王。并使我们在面对国家最高领袖的不义行为时,也敢于视其为独夫民贼。。。当基督徒顺服政府时,那些积极改变社会  的民主派人士,起来责备我们是帮助政府维稳的保皇派。而当基督徒在政教冲突中顺从神、不顺从人时,又被那些为肚腹而活的实用主义者,指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政教冲突的属灵益处》)

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王怡牧师告诉肢体们:温柔的反抗,主动的忍耐,和喜乐的不服从是基督赐给教会三样重型武器:

“我们批判世界的一切罪行,怎么单单逃避了对某种类型政府之罪行的批判呢?正是在针对某种类型政府

的罪行上,信仰抗命成全了对世界罪行进行抵制的普遍性。”“在祂的主权恩典之下,基督赐给教会三样重

型武器:温柔的反抗,主动的忍耐,和喜乐的不服从。”“基督徒的最高法律是圣经,凡违背圣经的法律,

我们都以非暴力的方式不予服从。”

王怡牧师又说,我们必须是勇士,我们又必须是绅士:

“没有人能抹煞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中国政府一直在迫害教会,但教会从未与政府对抗。这就是福音在中

国大陆的见证。我常有机会问警察一个问题,中国历史上,你能不能找出任何一个群体来,政府迫害了他们

半个多世纪,他们却始终以和平和忍耐面对,从未在身体上反抗过政府?连少林寺都有武功,请问家庭教会

有什么?我们唯有福音,唯有敬拜和祷告,而已。在中国,信仰是如此尖锐。没有绅士风度和法治环境作为

背景。然而在中国,信仰基督的人却越来越多。因为我们除了耶稣,活着实在没有任何盼望。在人间,除了

良心,也没有什么值得我们牺牲。”

王怡牧师在被捕前写下的声明中有一句非常响亮的话:“基督的大使命要求我们对世界的大抗命”! 他说:“大使命”要求我们“大抗命”,这既是对基督十字架上顺服-抗命的继承,是对初代教父殉道抗命的继承,是对改革宗神学的继承,是对《洛桑信约》的继承,同时,也是交给中国基督徒的一道全新课题。我们必须看到,王怡牧师的“争战-抗命”不是向着权力而是向着权利,不是使用暴力而是非暴力,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

原先,面对逼迫牧者们教育我们的是忍耐”“顺服,将报应交给神;“争战-抗命”的提出,使我们重新思考这个问题:在“争战-抗命”中学习忍耐”“顺服我必报应的神报应的方法往往要用到基督徒自己的手——这也是《以斯帖記》的主题。王怡牧师的声明中说到一个重要的观点信仰上的抗命和肉体上的忍耐,都是我们见证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位君王的方式他说:

“抗命的目的不是改变这个世界,而是见证另一个世界。 因为教会的使命,仅仅是成为教会,而不成为

任何世俗体制的一部份。从消极的角度说,教会必须将自己从世界分别出来,避免让自己被这个世界体制

化。从积极的角度说,教会的一切行动,都是努力向这个世界,证明另一个世界的真实存在。圣经教导我

们,在关乎福音和人类良心的事务上,只能顺从神,不能顺从人。因此,信仰上的抗命和肉体上的忍耐,

都是我们见证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位君王的方式。” “我对改变中国的任何政治和法律制度并不感兴趣,甚

至对中共政权迫害教会的政策何时会改变也不感兴趣。无论我活在现在或将来的任何政权之下,只要世俗

政府继续迫害教会,戕害唯独属于上帝的人类良心,我就将继续信仰上的抗命。因为上帝赋予我的全部使

命,只藉着我的一切行动,好叫更多的中国人明白,人类和社会的盼望,仅仅在于基督的救赎,在于上帝

超自然的恩典掌权。”“关押我的人,终将被天使关押。审问我的人,终将被基督审问。想到这一点,主使

我对那些企图和正在关押我的人,不能不充满同情和悲伤。求主使用我,赐我忍耐和智能,好将福音带给

他们。。。使我妻离子散,使我身败名裂,使我家破人亡,这些掌权者都可以做到。然而,使我放弃信仰,使

我改变生命,使我从死里复活,这些世上却无人能做到。”

他从神国度的角度,把今生的囚徒看作使徒,而将生命置诸其中:

“当保罗越来越像一个囚徒的时候,他就越来越像一个使徒了。身体坐监,福音的传扬却没有人禁止。这就是保罗所说的,我们使徒被明明列在末后,就像凯旋的罗马军队中,走在最后的战俘。俘虏彰显的是战胜国的荣耀,在这个意义上,使徒就像俘虏,彰显基督国度的荣耀。如果说,福音意味着这个世界是敌占区,那么,使徒的职分,便与囚徒的身份,密不可分。。。正如D. A. 卡森所说的:“十字架不仅是我们唯一的信条,也是我们唯一的事奉的方法。”这就是在福音中的、传道的呼召。尽管每个基督徒都蒙召,要活出这种被颠覆了的生活。但传道人特别地蒙召,要在我们的弟兄中,成为这种被颠倒的生活方式的代表。你的住处,要成为一间天国的样板房。你的家庭,要成为一家福音的旗舰店。信仰若不是你为之死的,信仰也就不是你为之生的。信仰若不是你为之死、又为之生的一切,信仰就什么都不是。什么样的处境,有助于将这样的福音见证出来,什么样的处境,就是传道人乐意生活在其中的处境,是我们渴望的处境。”(《福音中的宣教与劳教》)

      王怡牧师在被捕前一天,他自己写下一份《声明》,其中说到:

“我同时相信,中共政权对教会的逼迫是极其邪恶的犯罪行为。作为基督教会的牧师,我必须对这样的罪恶发出严厉和公开的责备。我所蒙的呼召,也要求我以一种非暴力的形式,在和平和忍耐中,去违背那些违背了圣经和上帝的一切人间法律。我的救主基督也要求我,喜乐地承受违背恶法的一切代价。”

“从消极的角度说,教会必须将自己从世界分别出来,避免让自己被这个世界体制化。从积极的角度说,教会的一切行动,都是努力向这个世界,证明另一个世界的真实存在。圣经教导我们,在关乎福音和人类良心的事务上,只能顺从神,不能顺从人。因此,信仰上的抗命和肉体上的忍耐,都是我们见证另一个世界和另一位君王的方式。”

   “无论在询问、讯问和审判中,不承认任何因信仰和教会的缘故而加诸在我身上的任何罪名,无论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扰乱社会秩序罪、以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些常见的逼迫和构陷教会的罪名,或任何其他罪名。不认罪、不悔改,不寻求、不同意免于起诉、缓刑、监外执行、假释、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任何建立在有罪认定基础上的被释放的方式。一旦我被刑事拘留,要么直至判我坐牢并执行完毕,要么将我无罪释放,绝不为第三种中间状况留有妥协和交易的地步,除非警方以残酷的刑讯摧毁我的健康和心志。”

有一次王怡牧师证道,一个弟兄说:我们决不容许他们伤害你;王怡牧师回答:不,我们容许他们伤害我们,但我们不容许他们伤害我们时我们害怕,他做到了,他在法庭上、在监狱里做到了。这让我想起他的另一段话:

“基督徒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才能够不煽动对政党的仇恨,对民族的仇恨,对个人的仇恨,才能在中国这

个仇恨充斥、暴力充斥、报复充斥的文化中,传讲上帝在基督里所预备的恩惠的福音、和好的信息”、“如果上

帝通过逼迫来复兴教会,我们祈求上帝帮助教会,甘心领受逼迫中的祝福;如果上帝容许暴君和专制存在,来

管教这个世代,我们祈求上帝给我们忍耐和敬畏的心” (《谁对这个国家还有盼望》)“两千年来,谁是不与世

界合作的典范?是基督。什么是不与世界合作的巅峰?是基督的十字架。然而,两千年来,谁又是影响世界的

典范,是基督。什么又是改变世界的典范,是基督的十字架。福音的奥秘,就是以不合作的方式,影响那些不

合作的人。以受苦的方式,吸引那些受苦的人”(《教会的非暴力不合作》)。

   从王明道到王志明再到王怡的“因我们并不是与属血气的争战,乃是与那些执政的、掌权的、管辖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 (《弗 6:12》)的精神,正是“守望人”的精神,他们不惜以殉道、坐牢为代价,公开与政治权力不妥协、不对抗、不合作,“服刑而不服法,伏法而不認罪”(王怡语,他在被判刑9年后采取了与前辈袁相忱一样的态度:放弃上诉)。虽然,王明道、王志明、王怡的政治见解可能不同,但并不是政治见解主导他们的“抗命”。他们的“抗命”是出于《圣经》教导,都有一种为福音作见证,为教会去牺牲的精神。他们让人们知道:我们不是为了抗命而抗命,而是为了顺服而抗命,如果地上的政府不顺服神,我们就要用抗命来表达对神的顺服。因此,他们的抗命与其它各种政治团体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也不会去参加这些没有神国目标的政治斗争。他们的“抗命”是受苦、是软弱、是舍命、是死亡,从形式到道路都是耶稣的十字架式的。即使在这样的环境下,他们仍然鼓励信众努力参与社会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成为“中国的祝福”。更为难得的是,王怡牧师超过那些信仰前辈的地方在于:他知道自己能够承受逼迫,但基于《哥林多前书》12章“任何基督徒都不该独自受苦”的提示,他带领的教会从神学到制度都是现代的示每拿教会。正是鉴于王怡牧师提出的理论与实践,我认为他是继凯波尔之后,把“公民不服从”理论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正是出于《圣经》,正是出于耶稣的教导,使他们知道:在仇恨层面制造的问题,只能从更高的爱的层面才能解决。为中国宗教不依附政权回归正确道路指明了方向,为中国公民社会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他们的这些观念也影响了一代中国知识分子,如“思想上已受割礼”的诺贝尔和平奖

得主刘晓波在题为《我没有敌人》的法庭最后陈述中说到:

“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仇恨会腐蚀一个人的智慧和良知,敌人意识将毒化一个民族的精神,煽动

起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毁掉一个社会的宽容和人性,阻碍一个国家走向自由民主的进程。所以,我希

望自己能够超越个人的遭遇来看待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以最大的善意对待政权的敌意,以爱化解恨。”

在“爱”的拥抱下采取的“公民不服从”也影响了一些非基督教群体,我们在“天安门母亲”发表的《天安门母亲的话》中读到了基督精神:

“今天,我们将把这种爱视为一种责任,希望以此来呼唤人们的良知,来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猜疑和仇恨,来改变

至今仍遗留在我们头脑里对生命及人的价值的漠视。我们相信,这种来自生命源头的爱是伟大的;她作为一种责任,

将使我们变得更坚强、更智慧,也将使我们的世界变得更理智、更富有人性,从而更有效地制止暴行与杀戮。。。我们

这个苦难深重的民族,泪流得已经太多,仇恨已积蓄得太久,我们有责任以自己的努力来结束这不幸的历史。今天,

尽管我们所处的环境仍然是那样的严峻,但我们没有理由悲观,更没有理由绝望,因为我们坚信正义、真实和爱的力

量足以最终战胜强权、谎言和暴政”。

   这些孩子被残酷杀害的母亲们,她们不要求报仇,不要求赔偿,只要求最基础的公义——真相和改革,她们还主动用爱去拥抱了曾经的加害者,让他们能够回到仁爱、理性、和平的规则中来。

 许志永在他题为《中国向何处去?》的上诉书中呐喊到:

  “革命为愤怒点燃。但熊熊烈焰的颜色,不是仇恨而是爱。驱马列邪灵,救中华同胞,救赎每一个中国人,不仇恨任何个体,不攻击他人,不破坏财产,不给野蛮暴力打压的借口。更强大的力量属于我们的力量,不是仇恨而是爱。”

   “公民不服从”既然是《圣经》原则,既然是家庭教会持守的原则,它就不是某一个教会的原则而是普遍原则。这里我们介绍一个与秋雨之福神学观念不同而经常发生论战的武汉某家庭教会(与秋雨之福教会一样,他们也是一家被政府“取缔”了的教会)。新冠疫情期间,武汉这家教会在其负责弟兄骆传道的带领下,不顾禁令在街上发放福音单张和口罩,为了在同胞生死关头找到生命,他们也像初代教会的先辈那样,不顾自身被感染或被拘禁,在同胞最需要爱的时刻,为他们带来爱。他们发放口罩二十多万只,直接给到每个民众,发放其他防护品数以万计,食物和方便面大几百箱发放给了流浪者、滞留者、贫困居民和农村村民,其中一些给到社区工作人员和警察以及求助的医院。但在疫情过后,他们没有受到表彰,而是受到“训诫”和警告,他们既没有沉浸于“功劳”,也没有在意“训诫”,仍然一如既往地上街传福音(上街传福音是这家教会的传统)。

中国家庭教会在“爱”的拥抱下采取的“公民不服从”,就是“穿上全部军装”“打那美好的仗”,“这一仗”我们走出了中国的“革命”传统,走出了在“恨”的包围中产生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走出了“专制——革命——专制”的中国式历史怪圈,走出了中世纪的修院围墙,走出了梭罗式的个人反抗,走出了罗尔斯以主观“良知”为导向的“公民不服从”,第一次让中国有了方向,第一次让中国有了盼望。中国家庭教会在“爱”的拥抱下采取的“公民不服从”也是中国公民运动唯一正确的道路,是中国公民运动至今为止唯一有成果的道路。这也是中国基督徒对耶稣在《约翰福音12:31》说到的:“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的相信和响应。

台湾长老会的“公民不服从”是华人教会的先驱,他们在全世界最先发布了《人权宣言》,呼吁民主,呼吁人权,推动228公义和平日,并且为此受苦,时任台湾长老会总干事的高俊明牧师因在“美丽岛”事件中协助施明德逃亡而被捕入狱,被判有期徒刑7年,他们以‘焚而不毁’的精神见证着基督的主权。香港教会在实行“公民不服从”原则时比大陆的家庭教会更勇敢。为支持“反修例”,香港教牧界成立“香港基督教教牧联署筹委会”。在“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运动时,陈日君枢机主教与朱耀明、戴耀廷、陈建明等基督教领袖站在学生、市民前面,在警察、黑社会暴力,学生、市民血肉横飞之时,他们没有退缩,没有报复,79天的占领,120万人的参与,没有破坏任何建筑物,没有焚烧任何物件。七十几高龄的朱耀明牧师在法庭的《最后呈辞》非常动人,他说:或许你们要说,我们的问题源自“公民抗命”,错了,我们的问题来自“公民从命”,这种从命,让世上无数的人曲膝于强权、独裁者的政体之下,被卷进死伤百万计的战争;这种从命,让世上无数的人对贫困、饥饿、愚昧、战祸与残暴无动于衷;这种从命,让世上的监牢挤满小奸小恶的罪犯,大奸大恶者,成为国家的领袖。他宣布:我,朱耀明、戴耀廷和陈建明现在于被告栏宣告:我们没有后悔,没有埋怨,没有愤怒,没有遗憾,没有放弃。在香港国安法通过的今天,他们喊出了“合理非”的口号。无数的基督徒走上街头。羅秉祥牧师勇敢地写下:基督徒追求社會公義是基於對社會的愛;「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五14)。我們要努力於社會傳福音,因為我們愛社會上每一個人。我們的愛,是全人的愛,耶穌傳道的時候已立下好榜樣(醫病、趕鬼、餵飽貧窮人);我們並不只是愛他們的靈魂,他們的其他需要就都不管。追求社會公義,是對社會中人一個愛的表達。。。教會的使命當然不是為社會進行天翻地覆大改革;但當社會開始嚴重腐敗,是非不分,指鹿為馬,教會決不能隨波逐流,同流合污。耶穌既是道路生命,也是真理。教會的使命是為真理作見證;我們是真理的傳人,對於任何真理,都要同樣執著。當教會目睹社會的敗壞而不講真話,只講模稜兩可的空話,或甚至講大話,教會又有何資格告訴社會,我們在講壇傳講的都完全是真理?羅牧师认为教会责任离不开社会责任,个体灵魂离不开社会文化,大使命离不开大抗命,这是在《圣经》原则下的平衡:我們要注意,我們傳福音的對象,不是孤立、遺世而立、沒有任何社會關係的個人(根本就沒有這種人)。我們面對的人,都是每天在過社會生活,是社會一員的人(social being)。所以真正的傳福音運動,並不只是針對個人,而是要把福音傳給整個社會。由於傳福音不只是每一個信徒的責任,也是教會的責任,因此,除了個人生活見證,教會還需要在社會生活上見證主。神的國度已經降臨,但這世界的國度還沒有完全過去。教會同時活在兩個國度中,任務是以神國信仰及價值觀,引導此世的個人及群體生活,擴大神的國度。(《篤信必然以愛力行,真愛必然伸張公義》) 香港3500名牧师签名在公开信中有一句话感动中国无论多么艰难,我们都要坚守教会的责任,与所有香港人同行,不断用祈祷和牧养关怀来维护香港,作为以马内利活的见证——神与受苦的人同在。这就是保罗说到的那句既石破天惊,又平静如水的话:在爱中建立自己(《弗4:16》)。保罗和香港的牧师们能够如此义无反顾,是因为他们知道:争战的不是他们,而是祂(《代下2015》)。为什么一切政权都不能消灭主的教会?这个问题保罗早就为我们指明了:“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上帝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罗8:39》)——我们的爱是“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我们有《圣经》的确据:“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7-8》)“受造之物” 的政权可以消灭我们的肉体,但不能消灭“在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里的”爱!

4下中基督徒的大使命

我们今天不从一般理论上去谈大使命,我们结合中国处境来谈。应该看到,“凯撒崇拜”不但体现在制度上,在文化中,更为可怕的是,经过数千年的积淀,它已经深深嵌入到中国人的性格中。中国社会转型、中国社会救治、中国人救赎的障碍不但是制度,是文化,更重要的是新人的培养和塑造。有解经家认为《出埃及记》中摩西带领被埃及奴役的以色列民逃离埃及、回到上帝应许之地迦南这一段路走了40年(从距离看不用一年甚至一个月便可走到),是因为耶和華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使他們在曠野飄流四十年,等到在耶和華眼前行惡的那一代人都消滅了”(《民32:13》),神说:那时,你们的祖宗试探我,并且观看我的作为。四十年之久,我厌烦那世代,说:这是心里迷糊的百姓,竟不晓得我的作为!我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诗95:9-11》)。神要让原来在埃及为奴的那一代人都死去——只有这一代人统统死去,装在他们头脑中的埃及的肉锅(奴才思想)才会死去,以色列民才能真正走出埃及。否则“埃及的肉锅”到了哪里,哪里就会成为新埃及。针对这一现象托克维尔也说过:“当一个民族还缺乏宗教所熏陶出来的自我驾驭能力的时候,这个民族就还没有为自由的到来做好充分准备。”以色列民在埃及被奴化三百年,在先知的指引下尚且需要牺牲一代人才能“走出埃及”;而我们这些可怜的中国人精神被阉割已经三千多年了,基督已经替包括中国人在内的全体人类上了十字架快两千年了,我们再不快速让同胞们听闻福音,使同胞们认罪悔改,恐怕中华民族这个人类最大的族群就要被从“生命册”中除名。让我们像以斯拉一样祷告:“神啊,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拉9:13》)

传福音大家不要认为是老生常谈,其实它对我们基督徒来说就是要天天讲、月月讲,提摩太•凯勒说:“上帝在这个世界上积极行动,要救赎整个受造,而教会的任务就是去参与上帝的使命”“福音不是一切,但福音影响一切”。今天我们只谈两个方面:传福音的环境及机遇以及最有成效的福传模式。


因此,“守望人”既然是神派遣来看顾民族的责任人,他们最重要的一项责任就是向人民传福音。耶稣通过言语、棒喝、行为、神迹等等方法使以色列人来归向他,向撒玛利亚农妇要水喝,向希利尼人说:“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1232》),升天前吩咐门徒:“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18》),复活后同样吩咐使徒和他的教会,要他们去使万民做他的门徒(《太2819》)。耶稣为什么要如此急迫,反反复复向我们交代“大使命”?笔者当年曾经两度深入乌蒙山区接触教会——一次是以宗教局官员身份蹲点作调查,另一次是以学者身份为项目作田野。我当时的感觉是“这些基督徒很狂热”。现在看到“中国福音会”上一位台湾讲员的文章,他写到:“為期兩週的培訓,跑了四個地方,每個地方的服事和生活都讓我們有深刻的體會和感動,尤其是弟兄姐妹們愛主的心,一而再、再而三的激勵著我們,他們不論是什麼年紀或信主多久,都為了學習神的話語而付上代價以克服種種困難,這樣的心志讓我們自嘆不如。以我們二、三十歲出來傳道的年紀,在台灣算是年輕的,但在中國卻不是,例如這次接待我們的姐妹,雖然只有二十八歲,卻已有十年的事奉經驗,我們從她身上的學習出乎意料的多;另一個「青少年學習班」裡面,年紀最小的只有十五歲,最大的不過二十初頭,他們當中有不少是預備作傳道人的,今天學到的、明天就派上用場,到各處分享和帶領聚會的經驗已相當豐富。雖然他們年紀輕,卻有一顆為主「吃得苦、挨得窮、做得工」的心志。他們吃得苦──早上五點起床作早操、晨禱、詩歌敬拜,再進行全天的聖經課程,直到晚上九點就寢;期間還要輪番負責做飯、打掃的雜務。他們挨得窮──粗茶淡飯、生活簡樸。他們做得工──平日認真學習,週末就四處傳福音,主日到各教會講道、帶領聚會。雖然說我們是去作教導者,卻感覺更像個收獲者,因為他們為主火熱、燃燒的年輕生命,在神面前單純、真誠的愛和心志的美好,深深吸引且鼓勵著我們。由於現實環境的差異,讓台灣和中國的基督徒有截然不同的生命經歷,因而塑造出不同的靈性成長、淬煉出不同的事奉風格,其中有我羨慕之處,更有提醒與惕勵,使我謹記:重要的不是身份高低或學道的先後,而是生命的內在品質。”(康靜《培訓之旅》)这些基督徒为什么“狂热”于“大使命”?用中国人最容易理解的情节,我们来理解耶稣和这些基督徒的心情:我们的亲人犯了罪,并不认罪,更不悔改,而对他的罪行马上就要开庭审判,审判之日或许就在明天,恰恰法官已经告诉了你,你的亲人不认罪的结果是承担永刑;相反,他认罪悔改的结果是不会被追责并可获救赎得到永生。那你是“坐视不救”,还是去抓紧去告诉他这个“好消息”呢?更何况,如果你不去告诉他,你也与他同罪,因为《圣经》上说:“如果他们死在罪中,上帝岂不向我们追讨他们丧命的罪吗?”(《结3:18》)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的血。(《结33:8》)“在地上万族中,我只认识你们;因此,我必追讨你们的一切罪孽。”(《摩3:2》)这样说来,正是我们间接杀死了我们的亲人,甚至我们自己杀死了自己。使徒保罗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罗10:14》)前面我们说过,

《圣经》中,耶稣告诉我们,我们已经被选为传达神话语的使者:

 “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

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

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

 “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1:16》)。

神也告诉我们“大使命”那样殷切是因为祂真诚地救赎人类:

 “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祂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

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但是,为什么耶稣迟迟不来?     

所有的基督徒都在盼望耶稣再来的“那日子”,“那日子”是“哪日子”?其实神早就告诉了我们——“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向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这样说来,不是耶稣不来,而是我们没有达到他再来的条件。我们仿佛看到耶稣正在责备我们:世界正在沉沦,你们爱世人的心在哪里?审判即将开始,你们救同胞的行为在哪里?我用生命向你们颁布的“大使命”,怎么就被你们忘记到九霄云外?“那日子”虽然是“祂的时间”,难道就不是“我们的责任”?


  A  传福音的环境及机遇  在前章中我们提到,先知是神赋予他们使命,同时赐予他们完成使命的能力。传福音也一样,要使用神的智慧,依靠神的能力,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唯有造灵魂的神,才有能力造出新造的灵。中国基督教家庭教会曾经创造了一个世界福音史上独一无二的反向成功——农村包围城市。这说明神对中国教会有更多的期待——打破常规的期待,赋予我们更强的能力——反文化流布规律的能力。我们注意到,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福音禾场,虽然,作为无神论(或者说是拜偶像)的执政党还在政治层面敌视传福音,家庭教会也正遭遇前所未有的逼迫;虽然三自的“假师傅”也在混淆视听,传递一些“金牛教”的假“福音”;虽然这是个“人声鼎沸”“物欲横流”的时代,娱乐至死、闷声发财、成功第一、及时行乐强烈麻痹人们的精神;虽然国际间肢体交流还面临“渗透”之罪,网上街上课堂上传福音也会入狱;虽然《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实施将可以多重罪名让传福音入罪;虽然我们的国家认为宣教比“主权”“人权”更加危险——两名宣教士在巴基斯坦被恐怖分子杀害,我们的国家不去谴责恐怖组织,而是表态协助调查“非法传教”。但是,12探子中10人看到的是现实中迦南地亚纳族人身量高大,我们打不过;只有迦勒、约书亚不凭眼见只凭信心,相信神必将我们领进流奶与蜜之地。正因为我们是神的“代言人”,神的应许与我们同在:“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神的应许也与我们的使命同在:“我必医治他们背道的病,甘心爱他们,因为我的怒气向他们转消。”(《何144》)  

从宣教的角度看,我们的福音事工在面临许多新拦阻、新问题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环境、新机遇。

   ·数千年一遇的信仰真空,产生了最渴望信仰的最大人群。在一个国家急需核心价值而核心价值又缺位的情况下,在一个普遍人心干渴希望喝到“活水”的情况下,基督教的核心价值可以快速地传播开来温暖人心。我们不能止于在教会里传福音,我们要继承家庭教会最初的传统,把福音传递进最密集的人群中去;我们也不能止于批判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进化论和儒释道,我们还要向党员、党的领导、儒释道知识分子传福音,哪怕这样传福音意味着争战,意味着“煽颠”。基督教会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职责——“神的话语的传播者”。

   ·数百年一遇的社会转型,甩给教会大量“难民”。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信息革命交迭,传统行业消失-新技术暴临交替,未富先老-传统家庭消失交织,由此形成了巨大的漩涡,很大一部分人将被离心力甩出社会沦为“难民”。比如“城市化运动”使农村处于凋敝,现有将近50%人口在城市,中国社科院预计20年后,将有75%的人口会集中在城市。人们从农村移居到城市,脱离了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生存的根基,农村移民获得城市的医疗、教育和住房是由他们的户口或家庭登记的制度所决定的,法律所赋予的地位就是一种形式的排斥,它排斥一些人获得特定的社会产品,他们天然成为“低端人口”。他们需要新认同根源、新形式的稳定社会,以及一套新的道德规范来赋予他们意义感和目的感。基督教团体满足了被国家官僚所忽视的需要,包括提供医疗及医院服务设施、幼儿园和学校、对老人的照顾、经济遭受损失时给予福利和社会援助(虽然现在基督教开办的这些社会服务事业被大量取缔,但只要基督教社会服务的精神存在,这些事业又会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进不了城也回不了乡”将是这一批农村转移人口的命运。被家乡遗弃被城市拒绝意味着被社会开除(驱离低端人口正在许多大城市上演),没有被开除的也将沦为边缘人群(回到家乡的他们“被脱贫”,甚至宅基地也“收归国有”,最近中央明确“明确退出承包地农户的主体资格”,意味着农民将失去所有生活资源),他们从农业社会直接进入到后工业社会,他们的生存技能、知识结构、思想观念将重新被塑造。加之中国经济将长时期的L型走势,疫情将数千万个家庭抛进水深火热,这个时候正如刘同苏牧师所说:“中国人已经失去社会、法律对生存的庇护,失去了宗教对精神的庇护,在这样一个空缺的时代,基督的庇护来临了”,基督教会将如同罗马帝国崩溃时一样,以自身的社会良心和建构能力,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职责——“难民收容所”。

 ·历史上最大一次反教育运动,使基督家庭和教会被动承担起教育的责任。文革和现在的二次文革,突出的表现在反教育方面。中国的现在教育目的不是培养人才,而是培训奴才。而中国的现代教育是由基督教建立起来的,基督教家庭对偶像崇拜、洗脑、反知识和告密、霸凌等学校出现的常规现象十分敏感,这就是近年来大批基督家庭(也包括一些非基督家庭)让孩子退学进行家庭教育的原因,一些教会也因此自办学校。我们知道,福音使命也是一种文化传播,而文化传播有两种方向:横向的传播和纵向的传承。横向的传播是地域概念,纵向的传承是时间概念。原先“大使命”关注前者较多(天主教相较新教要好得多),现在也研究起后者的操作。一些基督家庭和教会不惜被罚款、被诉讼、被取缔而开展家庭教育、儿童主日学、教会学校,最极端的如深圳“五月花”教会所办学校被政府叫停以至于集体“润”出和一些基督家庭因此与当地教育部门对簿公堂。在此撒旦与上帝争夺下一代的关键时刻,基督教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职责——“文明传承人”。

 ·历史上最大一次观念冲突,只有福音可以收拾人心。当今世界的左右之争、劳资之争、红黑之争、民族之争、进步保守之争。。。观念的对立将人们割裂成为一个个势如水火的群体,而能够打通这些观念之沟形成的社群之沟、阶层之沟、族群之沟的,只有福音。但是,我们的很多教会牧者纠结于宗派之争,我们的很多神学家纠结于几百年前的前千还是无千、普救还是特救,无能力将神学语言转化为世界观面向大众,去面对他们的问题,面对他们的困惑,面对他们的苦难,我们自顾自使用的教会“黑话”不能漂白为社会“大白话”,好在公共神学的兴起,它在公共语境中探讨、表达和反思基督信仰,是谈论公共生活最深刻的方式,它告诉我们不但应该改变灵魂,同时应该塑造文明。基督教会应以之为方法,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使命——“观念的革命者”。

 ·历史上最大一次生活方式改变,大量中国人将失去生活方向。从来,中国人的生活都是建立在对“国”和“家”的依靠上的。而现在,“中国模式”是建立在榨取人民基础上的:失去土地的农民,失去工作的工人,失去祖屋的市民,失去财产的“中产”,他们没有得到有力的国家保障:生不起、养不起、病不起、死不起,阶层上不去、体制进不去、外国出不去,对于民来说,“国”已经失去意义。“家”曾经是中国人最温馨的港湾,是中国社会最坚实的基础,但在现实面前“家”异化了:老无所依、幼失教育、分崩离析、无性婚姻、同床异梦、丁克家庭,。。。中国人啊,无“国”可爱,无“家”可归,这正是中国人爱上“天国”、回到“天家”的最好时机,虽然基督教在中国仍然是亚文化,但她已经在民众心目中从侵略性亚文化变身为友善型亚文化,基督教会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使命——“‘天国’倡导者”。

  ·历史上最大一次全球化运动,将需要一个普世意义的观念系统,这是亨廷顿《文明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的重要观点——世界八种文明都依赖于基督教文明。近几十年来全球化的趋向愈演愈烈。先是科技界率先进入了全球化,紧随其后的文化、金融、体育以及衣食住行为主的社会生活也在大踏步进入中,全球化正在产生一个共同的世界文化。全球化本身并无“价值”趋向,它可以造成全球的世俗化(巴别塔事件是人类第一次全球化),也可以造成全球的福音化(福音运动是近代大规模的全球化,新天新地是人类最后的全球化)。但全球化发生了一个重要转变,那就是近代以来的全球化运动基本由经济利益推动,现在出现了由价值观推动的迹象。价值观推动的全球化需要一套价值体系、知识体系和表达符号相配合,而福音,就是人类最长久、最广泛的价值体系、知识体系和表达符号。在人类社会转型的每一个关键时期,福音都作为这套价值体系顺应了历史的发展:罗马帝国使得罗马福音化,地理发现使得美国福音化,殖民主义使得非洲福音化,商品流动使得世界福音化。。。“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的益处”,正是从这些人类历史中,我们才能见证我们的神又真又活。而在这个信息化智能化搞得人类兴奋不已又神魂颠倒的关键时刻,我们重拾华夏先祖遗留下来的那些民族的、人为的、过去式的、返本不可能开新的文明,已经不是“抱残守缺”的发展思路问题,而是“罪加一等”的神学问题;反之,我们也要防止用西方文明中的帝国主义替代了基督的天国主义。在这个关键时刻,我们要像罗马帝国时代帝国大道成为传福音的工具那样,建立“云端教会”,利用信息化工具传福音。这也是仰仗基督教文明的一种表现,也是《圣经》预示我们的神要借教会来成就人类历史。我们相信神的应许——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基督教会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职责——“历史方向的引导人”。

 ·历史上最大一次科技大爆发,将要求教会突破神学的“系统”,用《圣经》世界观指导世界。当下风靡的元宇宙。很多科技头脑都在兴奋这个人的创世纪;其实,就其原则来说,跨链互通、身份互认、价值共享的去中心化,数学契约论形成的底层逻辑,DAO的治理模式下开源、资产自由流动、人员自由贡献、社区投票表决、治理结果执行的社区自治,元经济学遵循的人即货币理念,生命体是元宇宙的主体和目的,等等,这些都是《圣经》早就启示过我们的原则——元宇宙说不定正是神启示我们的一扇敞开的门。基督教会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使命——科技文明的发动者。

·历史上最大一次疫情大爆发,将生、死、存、亡的人间困境集中展现。历史上,每一次疫情的爆发,就迎来一次基督教会的大发展。这里面正相关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的一些原因因为教会的社会职责发生变化而时过境迁(比如中世纪教会是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的主要力量) 。但是,人在疫情中生命的无助感,人在专制强控面前的无力感一如从前。从“润”“走线”表现出来的“逃离”代表了人心的走向,而疫情是世界性的,你又能逃到那里去呢?我们发现:疫情和疫情管控政策在冲击传统教会的同时,也起到了“为渊驱鱼”的效应,一些网络型的、互助型的、社区型的小型教会应运而生。基督教会将一如既往地担当历史曾经赋予的使命——人心和人身的“逃城”。


B、中华内地会模式是最有成效的福传模式  我们看今天中国的福音版图,当年一些显赫一时的社会福音传教组织的责任地已经荒芜无人,而内地会当年播撒种子的地方,全部成为福音的复兴之地(内地会在19个省传教,建立了12个联区教会,这12个地方如:浙江、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河南、四川、贵州、山西、云南、山东、甘陕正是现在福音最兴旺的地区;而其它福音最兴旺的地区而又不是由内地会为主创立的只有上海、福建和广东)。我们将在同一时期、同一民族、同一地域传福音的内地会和循道公会来作比较,可以发现属灵福音运动的效应在于“深入人心”(深刻塑造了受众的心灵)。与内地会一起在西南“苗疆开荒”的循道公会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福音趋向,他们创办了苗族第一所医院、第一所麻风院、第一所连锁小学和第一所中学、培养出第一个苗族博士和一群苗族大学生、创造出苗族文字并翻译了圣经。他们把一个“拉屎都不生蛆”的小苗寨石门坎变成了名扬海内外的“苗族最高文化区”、“海外天国”,这也是卓新平等专家为什么要说“不了解石门坎就不了解中国基督教”的依据。但在半个世纪后,石门坎象一颗光彩炫目的彗星,在瞬间的灿烂之后,黯然消失。而与“石门坎”同时兴起、名声远不及石门坎的“葛布”教会(内地会12个联区教会之一,由党居仁创立),在一百年后的今天,却得到了十倍以上的发展。换句话说,内地会建立的教会不但速度快、规模大、覆盖宽,而且根基深,这就需要我们认真探讨内地会的福传模式。我总结内地会的福传模式最值得仿效的有五条: 

传教士中国化:从戴德生开始,内地会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后,必须改穿中国服,并梳中国发式(去发留辫)。内地会传教士注重适应中国当地的文化和社会习俗,要学习在生活、语言、起居和衣着上尽量中国化,与中国人打成一片。我对西南少数民族教会关注较多,内地会传教士在苗疆开荒中着苗装,说苗话,打破语言、文化和生活方式的隔阂,完全被苗族人接受认为同胞,保罗所说的“向什么人,我就做什么人”的策略,内地会执行得非常到位。戴德生因此被英国国内的一些“爱国”人士指控为叛国。

传教组织中国化:当时的宣教组织,基本模式都是母会在所在国,差会在中国。戴德生认为福音是一场灵界的属灵争战,而不是一场普通的社会运动,属灵争战的主权者是神,因此,神的事业只能听从神的召唤,而不必使用人的方法,也不必听命于某国政府。他们的原则是彼得的原则:听神的,不听人的。也因此戴德生拒绝依靠政府、武力和金钱这些“世界”的原素(这也是戴德生在其母国遭到许多诟病的原因)。内地会是第一个脱离外国差会,立足于中国本土的中国传教会,是唯一一个总部设在中国的传教组织。正是因为戴德生把福音组织看为神的而不是某国某人的,所以,虽然在历次“教案”中内地会死人最多损失最大,“要求中国赔偿既不合理,也不合《圣经》的教训”的精神成为了内地会处理“教案”的唯一政策。(内地会首批来华的18人,其中6人死于中国,占三分之一。在中国殉道的新教传教士189人,其中69人属于内地会,占总数的36.5%。内地会不要求赔偿的政策对美国政府造成了直接的冲击,使得美国在传教士的建议下将赔偿款返还中国用于教育事业)。正是这种仁爱宽恕的政策,在中国各地尤其是少数民族中获得了极大的回馈。原来少数民族只是生活在仇恨之中,从来没有接触到基督的爱,他们不知道有一种爱是连生命都可以不顾的。当他们从心底里接触并接受了基督的爱后,整个民族就融化了。因此,他们的信仰最真诚淳朴,也最坚定持久。

传教方针中国化:当年中国,在诸多传教组织纷纷选择走上层路线、立足城市办学校、办医院、办出版,甚至在农村也是以搞乡村建设为手段来传福音时(如在红军撤出中央苏区后基督教在国民党支持下的新农村建设,以及晏阳初等人的平民教育运动),而内地会创始人戴德生选择的是保罗——巴拿巴模式——不在有基督的名被传过的地方传扬福音。前者实际上是将传福音依附在西方文明上的“间接式传福音”;而内地会唯一依托是《圣经》并直接宣讲福音。正是因为传福音的方式不同、对象不同,也就决定了内地会传教士必须深入到所传播对象的生活之中,说明“处境化”对于他们更为重要。他们实行一种叫做“开荒”(指在未听闻福音的地方和人群传播福音)的传教政策,直接将福音传给中国内地的这些被遗忘或被忽略的群体;戴德生认为中国的需要是在属灵信仰方面,他认为中国人虽然“活得艰难”,但比这更可怕的是“死得黑暗”,当灵性的问题解决了,其他需要也会迎刃而解,因此“大使命”是内地会唯一的使命(这就是近代传福音著名的戴德生路线李提摩太路线之争的原因)。既然传福音是“神的事业”,那就完全仰赖神的供给,把人要做的事变成神要做的事,戴德生有一句名言:“如果我有一位无所不能的父亲,我又何求于一无所能的人呢?”因此内地会不借贷、不募捐、唯独圣经、唯凭信心、凡事祷告,直接面向中国最大群的下层民众传福音。(在当年内地会系统的教堂里随处可见“以便以谢耳” “耶和华以勒”的对联,这对联的意思是“到如今耶和华都帮助我们”、“耶和华必为我们供应”,分别见《撒上712》《创228》)。内地会原始档案《TwoEtoniansChin》记录:“在过去的60年间,从来没有进行过一次布施,也没有组织过一次募捐,然而却从未欠债,也没有缺少过生活必需品。1865年至1900年间,传教团的总收入是822284镑。至1915年,增加到1987433镑。1925年6月,60年的收入达3389189镑,过去10年里收入了1400000镑,即使经历了一战和经济萧条期。教堂总人数有67,463人,后来又有68977人受教,共有104935人受洗,15593个孩子得到了教会学校的教育。”戴德生认为医疗和教育是福音的两个婢女,不可或缺但不能喧宾夺主,因此说:“如果我们用医疗工作替代福音的传讲,或用学校教育代替圣灵的能力,都是极大的错误。如果我们的意志是人能借教育的过程,而非借着圣灵的再造,来改变归正,这将是极大的错误。”(但内地会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排斥教育,《党居仁传》记载了贵州苗族教会早期情况:“他们为推进工作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其中不乏幽默感,比如义务教育制度。在葛布,如果某个中心村子里的寨老主日来做礼拜,而该中心正好有已到入学年龄却没有去上学的男孩的话,教会领袖就会把寨老扣留下来,只有该去上学的那个男孩来了,才能赎他回去。通过这种方式,这个中心的五十多个男孩子都得以上了学。看着学校热闹拥挤的景象,谈起所采取的做法时,苗族人都笑了,党居仁先生也报以笑容,分享他们的喜悦。这些人的奉献通常都是实物,奇奇怪怪的什么都有。党居仁先生记录了一次猪的聚会,一共奉献了约有三百头猪,七名基督徒受雇将这些猪分成两批运到安顺城里去卖,卖得的钱一部分作为对苗文圣经的感恩奉献。”)内地会的纯粹福音运动,“直接式传福音”模式,强调的是灵魂的救赎,走的是使徒的路线,灵命的根基扎得很深,它是静悄悄的灵魂革命,依靠的是圣灵做工,把人干的事变成神干的事(有人形容内地会传教士的腿不是跪着就是跑着),所以过了100年见出了果效。

所办教会中国化:内地会倡导“土人办土人的传教事业”,提倡各教会“自治自立”,(早在1881年,山西内地会长老席胜魔在邓村创立了与任何差会无关的自立自养自传的“福音堂”,这是“内地会”在中国最早的自立教会,1886年,席胜魔牧师还积极带领山西洪洞、平阳一带的信徒建立了许多自立教会)将传教团体(内地会)与教会相分离,各教会间也无隶属关系,支持组织上的裂变,不接受外来的津贴补助,看起来与本色神学本色教会做的都是一样,其实不然,他们的做法没有本色神学民族主义的立场,而只有教会国度化的考量。1928年,在《内地会差会政策宣言》这份文件中,他们宣称:“为使本会建设中华自养、自治、自传教会的政策早日实现,我们说还没有组织好的教会,从速提名选举,委任华职员,如能办到,志愿中当有义务或受薪的牧师在内。教会组成以后,关于教会应办的事,就当由教会自行办理。”在《基督教中华内地会之性质与工作概要》中,他们再次重申:本会目前在中国既有之工场约及二十省份。由本会工作而建立之各地方教会皆系自治,且大都已经自立。教士服务系由各地方教会视工作情形之需要,随时邀请合作,惟仅居协助地位,不负教会行政管理之责。戴德生的接班人冯浩鎏(Patrick Fung)牧师说:“戴德生对于中国教会最大的贡献,是他为中国教会“搭架子”、培养领袖的理念。在戴德生的理念中,内地会就像一个“脚手架”,一旦教会被建立起来,外来的宣教士就应该培养本土的基督徒领袖,而一旦本土的领袖被培养出来,脚手架就可以拆除了。“戴德生从来不是要建立内地会的名声,他只关心耶稣基督的教会是否得到建造,及中国基督徒是否能接过领导的职责。他的宣教异象,是上帝的子民为了中国人的灵魂事奉上帝,同时中国基督徒面对挑战也能兴起,来带领教会,”非常奇怪的是,在“惟仅居协助地位”的内地会传教区域,由他们建立的教会不但速度快、规模大、覆盖宽,而且根基深——这是经过150年时间检验了的。

八国联军”传福音:神强调了教会的“合一”,但同时又任凭教会的“分离”,戴德生非常明白神的心意。内地会是唯一一个从“在华差会”missi on in China)到“在华教会”church in China的福音组织,它的宣教士分别来自各种宗派和不同国家。戴德生认为基督的大使命是对门徒宣布的,不是对某一个宗派宣布的。他说:“我们当始终牢记,整个事工都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每个人只能履行一小部分而已,但他却又不是孤立的。”(《在1877年赴华宣教士大会中的发言》)传福音是一切门徒的使命,所以打破一切宗派障碍传福音是内地会的又一主要特征。内地会执守的基本要道被称为内地会的宪法,它只有简单的几条:甲、 旧新二约,是出于神灵的感动,并作我们行事为人的绝对准则;乙、 上帝乃独一神,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就是天地万物的创造与维持者;丙、 世人的堕落,因而道德的沦丧,并重生的需要;丁、 我们主耶稣基督,为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将自己作了赎罪祭,献与上帝;戊、 犯罪的人,因信仰死而复活的主耶稣基督,可得赦免并得称义;己、 世人无论善恶,身体都必复活;庚、 蒙救的人,得享永生,丧亡之人,必受永刑。这基本就是《使徒信经》的翻版,是绝大多数大公教会都认信的基本要道,这使得内地会政策可以获得“最大公约数”。在此原则下,为达“尽快使福音传遍每一个角落”的目的,内地会在很短时间内便聚合为全国基督教最大的传教组织。继任戴德生的内地会总理何斯德(D.E.Hoste)编写的内地会各教会布道工作发展记事中称:“本会向为联合宗派之组织,本会之一系各会均遵守本会之教律,故其建设及发展本会本国通行基督教会之任何项正宗教制均可。按此则见本会所有宣教地面已划分与圣公、长老、监理、浸礼各宗派等,在各宗派均能晓然遵守本会宪法中所载之某项教义及宣教方法而绝无抵触,则本会执行员对于各差会不须施行宗教派统治之法权。各区差会均可以自由采用方法以维持一切事务及管理宣教师与其工作或教会产业。但此种办理则与各差会教政之管辖大有径庭也。何斯德还说:“各区内地会对于原来国各教堂之制度虽遵守各异,然非谓宣教师不忠于原来国之教堂也。推其原因,盖因多数者均谓一种严格之制度实由原来国对于国度之特别情形制作出来,故以之措施于原来国则可,而推行于中国则求公反拙,求益反损。又有多数说者谓对于原来国教堂仪式应取一种选择手续,不必兢兢遵守形式,故当施行大经大法之制度时须变通办理,不必拘于成法。”正是内地会属灵的神学思想和宽泛的组织原则,在其中诞生了许多伟大的传教士,如:剑桥七杰、党居仁、倪维思、古约翰、富能仁、奥运会金牌得主艾瑞克·利德尔、20世纪传教士殉道者吉姆·艾略特、圣经研究会创始人奥黛丽·威瑟雷尔·约翰逊、国际福音传教士贝利·格雷汉姆、路易斯·帕劳等。

内地会在“开荒植堂”方面是“领跑者”,但在“开荒植堂”之后的管理牧养方面却是“陪跑人”。由于内地会是一个跨宗派的联合传教组织,他们“惟仅居协助地位”的政策往往把已建立的教会交给传教组织或者当地的教徒来管理。在西南“苗疆开荒”的范围内,内地会传福音并成功植堂的教会,一半左右交给本民族信徒自治(如洒普山、葛布);一半左右交给其他宗派来牧养,如在黔西北的东德路德宗的一个女传教士团契“女执事会” Frieelehehort Deaconess Mission 和云南覆盖很宽的五旬节会。认同内地会信仰宪法的组织很多,大大小小有几十个,牵涉到多个国家,甚至在基督教中国传教史上有一个专门名称,叫做“内地会系差会”。内地会的这种做法,既可以快速形成传教力量;又可以一个工人看顾更宽大的禾场(当时统计的数据,内地会传教士一个人看顾的人群,是其他宗派的若干倍);从而,一个组织干的事变成一堆组织干的事,一个牧羊人干的事变成一群牧羊人干的事,内地会的传福音策略真正得着了神的智慧。

保罗说,传福音应该持一种宗派开放的心态:有的传基督是出于嫉妒纷争,……无论怎样,基督究竟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并且还要欢喜(《腓11518》)。在这一点上,内地会就是持守的保罗立场(这似乎是改革宗教会最大的弱点),他们是聚集力量传福音最快的组织,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中国最大的宣教团体;又是分散力量传福音最广的组织,由他们开荒之地成为了数十个差会的责任地,同时也扶植起若干的自立教会。它的聚、散得时又得体,这一切都得益于内地会是一个没有宗派的宣教团体。我还发现,中国内地会的神学思想极其基要保守,但他们的宣教策略、文化观念、宗派色彩、教会原则又极其现代开放,如果内地会模式与现今的改革宗教会治理模式相结合,可能就是现在中国最佳的福传模式。我们高兴地看到,“洛桑会议”与它的成果《洛桑信约》就是继承了内地会的原则,以历史上基督教的共同认信内容为核心,慎重地协商并跨越差异来形成合一,从而推进了世界福传运动的新格局;我们高兴地看到,赵天恩、王怡等代表的改革宗牧者,已经在推动这种合一,在作“一个身体、一个圣灵、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弗4:4-6》)上美好合一的见证。我们在前面提到戴德生的五世孙戴继忠牧师的一个看见,他就认为神把家庭教会模式给了中国,这是中国教会最重要的产业。而他理解并口中所说的家庭教会模式,本身就蕴含有内地会和改革宗教会的双重基因。

现在,《宗教管理条例》的实施,为传福音设置了巨大的阻障,向党员、军人、儿童传福音和在教堂以外传福音都被认为是“非法”,可能遭致镇压、逮捕甚至判刑。但同时我们又看到,上街传福音、上网传福音、上家传福音甚至上庭(法庭)传福音势不可挡;儿童主日学、基督学堂、基督教家庭教育风起云涌;福音戒毒、临终关怀、留守儿童关怀蔚为风气。现在,当局展開“清零行動”,按“去規模化、去組織化、去教會化”的3去方針,打壓境內各家庭教會,希望能在兩年內將基督教從公共領域及網路空間徹底驅除。而家庭教会的回应是以“作见证”的决绝来“传福音”,为了“使命”坚定的“抗命”:就在王怡牧师被判刑九年的第二天,秋雨之福教会发表了“声明”,其中说到:“教會將’屢敗屢戰,屢戰屢敗,為的是踐行大使命,讓福音廣傳,使三一上帝榮耀的名得著稱贊’。”正是“守望人”们的自觉意识,正是“守望人”们的爱心传递,在近七十年来从未停止过一天的打压历程中,传福音从“守望人”的“地下活动”发展成为轰轰烈烈的“平信徒运动”,从少数人的“良心运动”发展成为现在有相当规模的“社会运动”,中国家庭教会也从几万人发展到现在的几千万人,同时也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的感情认同、价值认同甚至是生命认同。初代教父特土良写道:“我们越是常常被你们碾轧,我们的数目就增长得越多;基督徒的血是种子” (《护教辞》)。王怡牧师在一次证道中提到:“河南教会有一个老前辈,跟我分享他的见证。他在村里面传道,第一次抓他,他躲到县城里传道。第二次抓他,他从县城躲到省城里传道。第三次抓他,他现在已经在北京建立教会了。”正是因为传福音破局,中国才有可能走出“无天无法”的历史困境。感谢天父赐给我们这样一个美好的机会,让我们可以承受逼迫,只为了领受你的诫命——将福音传向万国万民;马丁路德说:“如果明天是世界的末日,我今天依然要种下一种苹果树。”我们感到羞愧,因我们常常违背上帝的呼召,或随从这个世界,或在这个世界面前退缩,没有承担起我们的使命。然而, “我们感到欢喜的是,一个新的差传时代已经开始。西方教会在宣教中的主导作用正在迅速消失。上帝正从新兴的教会中兴起强大的新生力量,致力于普世宣教,这表明布道的责任是属于基督的整个身体。”(《洛桑信约》)。我们知道:“我们却是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 (《林前 1:23》);我们还知道:主啊!求你鑒察他們諸般的威嚇,大大加添我們的信心和膽量,好讓我們坦然無懼地傳你福音,又求你伸出手來醫治疾病,藉著你的兒子耶穌的聖名,彰顯神蹟奇事(《徒4:29》);我们相信天父在天上掌权,没有人能以智慧、聪明、谋略敌挡他的大能——“神若帮助我们,谁能抵挡我们呢”?!(《罗831》)神亲自动工的事件在人类历史中一再出现,如基督教征服了希腊文化,征服了罗马文化,征服了欧洲文化,这一次基督教也一定会征服中国文化。因为我们知道:“神愿意叫他们知道、这奥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丰盛的荣耀。就是基督在你们心里成了有荣耀的盼望。 我们传扬他、是用诸般的智慧、劝戒各人、教导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的引到 神面前”(《西 1:27-28》)。我们还知道:“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徒 1:8);而《圣经》已经给予我们确据:“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下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弗1:10》)、“外邦人在基督耶稣里,藉着福音,得以同为后嗣,同为一体,同蒙应许”(《弗3:6》)《以赛亚书11:9》预言世界历史最终的结局是:“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像水充满洋海一般”。罗伟的《启示录注疏》也给我们展开了跨越时空全景式的传福音图像:“‘两个见证人’之异象所言,乃是教会要向这个世界发预言(传福音10:11),做羔羊见证的事情。因此这个异象,就’时间’的角度来看,乃是’现在进行式’的。但在此同时,约翰也让我们看见,这’两个见证人’(教会)所拥有的权柄,像是从天降火,或是叫水变血等等,乃是旧约先知以利亚和摩西的’招牌神迹’;因此借着如是手法,约翰就已经将现今的教会和过去的以色列连接在一起了。但教会并不单单只是过去以色列的延续,她还是以耶稣基督为头的新国度,因此和她的主一样,她也要面对邪灵势力的攻击,并以殉道为终点(11:7.由是我们就看见她在’索多玛和埃及’(旧约百姓受苦之地)倒了下来;和羔羊同死的,当然也要和祂同活因此在这个异象的结尾之处,这两个见证人就复活了(11:11.’未来’的元素,在他们的’复活’中,也就照样现身于这个异象中”。柴培尔《我们所传讲的福音》也说:“我们所传的福音,比历史所能讲述的或人心所估量的一切更有能力、 更宝贵、更美善。这福音超越时间、种族和国界。这福音不 属于某个人、某种文化,也不属于某个世代。这福音不会被 某个人的遭遇所左右,也不会被国家的逼迫所撼动。”保罗说:“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罗 1:16 ),希腊人之后他没有说,但“一切相信的”说明了一切。我非常反感将福音打上民族的标签,甚至用福音来替民族主义站台,但考虑到现在基督教在世界的格局,已经从欧美中心改变为亚非主流,正如《洛桑信约》所说的:“我们感到欢喜的是,一个新的差传时代已经开始。西方教会在宣教中的主导作用正在迅速消失,上帝正从新兴的教会中兴起强大的新生力量,致力于普世宣教,表明布道的责任是属于基督的整个身体”。那么,“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太24:27》就是对中国教会的特别激励!

现代量子物理通过实验得出一个结论:所有嘈杂的频率最后都会产生共振。而神的爱就是这共振的人类学、社会学依据。《启示录》中提示的144000人,就是能够产生共振的最小基数——只要他们同感一灵,以共同的立场执行大使命,人类社会的改变就是神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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