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查经系列之三:祭司的替代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為祂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來在我以前。從祂豐滿的恩典裏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 这一节涉及到一个大问题:耶稣为什么要道成肉身?与这个问题相关的问题是:为什么耶稣一定要上十字架?有位神学家巴恩豪斯用巴拉巴的例子来解释基督的死所具有的代替性质,他说:“巴拉巴是世界上唯一可以说,耶稣实际代替了他位置的人。但所有基督徒也可以说,耶稣基督在属灵上代替了他们的位置。”(转引自博爱斯《罗马书注释》)。这个对比太直接太冲击人的神经了,是的,我们都是巴拉巴,有罪的是我们,该死的是我们而不是耶稣,可是,死的却是耶稣。巴恩豪斯总结到:“基督教的信仰可以用三句话来表达:我该下地狱;耶稣取走了我的地狱;他将天堂留给我。” 替代, substitute ,用…替代。“神使那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 53:5 》)就是替代。从基督教神学来认识,我们要知道“替代性赎罪”是神使用的救法。能够除灭罪的只能是血,能够拯救生命的只能是生命。于是,神使用了“替代”的方法:伊甸园中亚当夏娃犯罪,神杀了一只羊(原文中是“动物”)给他们做衣服,是一只羊“替代”两个人;逾越节神让以色列民杀羊用血作标识,是一只羊“替代”一家人;在西奈山赎罪日神让以色列人献祭,是一只羊“替代”一个民族;耶稣为我们上十字架,是以身作神的羔羊“替代”全人类。我们在《圣经》描写耶稣基督“替代性赎罪”的各个角度:“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作圣洁的祭司,藉着耶稣基督奉献神所悦纳的灵祭”、“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就知道这是古时候祭司的职能与特性,表示将自己作为“牺牲”。在以色列,每年一次的赎罪日大祭司可以进入至圣所,他顶着众人的罪来到宝座前求赦免。永远的大祭司耶稣更其如此。施洗约翰看見耶穌的第一句话是说:“看哪,這是神的羔羊”(《约 1:36 》),说明施洗约翰不但明白耶稣的先知、君王身份,更强调的是祂的祭司的“牺牲”身份(耶稣的祭司身份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