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革命观”——基督教视野下的中国文化传统第六讲
由于 “ 革命 ” 是人类历史中的客观历史事实,对这种现象的不同看法就形成了不同的“革命观”,总结上述,“革命观”可以大致分为三种: a 、俗世的“革命观”,即阿伦特意义上的革命和马克思意义上的革命,用法国革命《人权宣言书》一句话来代表,叫做“一切的权力都出于人”,它的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 (吊轨的是他们从高呼“无自由毋宁死”开始,却以狂呼“拿破仑万岁”结束;歌德批评法国革命是“在下者”已成为“在下者”的暴君) ; b 、中国式的“革命观”,其特征已见前述,一言蔽之就是“打倒皇帝做皇帝”,它不是为大众的权利而是为少数人的权力即“江山之争”,因此他是以“公义”之名谋取私利,较之法国革命更等而下之; c 、基督教尤其是耶稣的“革命观”,用凯波尔的话表达: “ 膝盖谦卑地向神屈下,头胪骄傲地向人抬起 ” ,精神上基督教是反革命的,因为在终极意义上“将人的心意夺回”的目标决定它是一种“灵魂革命”。但是,“大使命”仍然是一种社会运动,“大革命”也是一种社会运动,这是两种平行的社会运动,“大使命”并不构成“大革命”的否定,反过来还往往借助“大革命” —— 救赎对象是包含灵体的“全然的人”就把两种革命联系在了一起 。因此,社会目标的革命只是基督教不得已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同时说明革命作为手段不是“邪恶”而是“有效”) 。这三种“革命观”既相互冲突又相互涵摄,它们在相对意义上“你中有我”,但在绝对意义上又“有我无你”。尤其是基督教的“革命观”,它是基于神的国来看地上国,是基于救赎来看解放,是用神的争战来看人类争斗;这样就必然与其它出于人的眼光看到的革命大相径庭。按照历史神学的视角,《圣经》的“革命观”并不是在真空中产生,它也是神对历史的启示、指导和反馈,我们不能脱离历史谈《圣经》的 “ 革命观 ” 。而由于《旧约》与《新约》的历史阶段不同,神救赎计划的进展不同,神救赎的阶段目标不同,因此《旧约》的革命观与《新约》的革命观也就有所不同。如果不是放在历史中谈历史观,放在文化比较中谈世界观,都不能充分展现《圣经》 “ 革命观 ” 的历史性和终极性,我把它放在 “ 中国革命 ” 之后介绍,并与第六辑将要说到的 “ 哈爱理命题 ” 相呼应,就是希望在人类历史上都出现过的几种“革命观”都有所介绍的情况下,立体展现《圣经》的 “ 革命观 ” 。 我们知道,和平、怜悯和宽恕是基督教教义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