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地天通”:国家宗教击败社会宗教神权“大一统”—----基督教视角下的中国文化传统(第三讲)
他们说、来罢 、我们要建造一座城 、和一座塔 、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
地上 。——(《创11:4》)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
的一切话。——(《申29:29》)
“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19:21》)
“天人合一”出现在观念上已见前述,但它下沉到社会学层面却是得益于一个实实在在的事
件,这个事件就是所有谈论中国宗教都不可避免的“绝地天通”。
①、从“九黎乱德”到“绝地天通” 王权直接挑战神权是黄帝的儿孙辈开始的。上文说到黄帝之时不但人类形成了社会,还出现了雏形的国家。国家是什么?国家是一定范围内的人群所形成的共同体形式,它的特征是人群的秩序化管理。秩序化管理需要建立国家统治者的权威,为建立权威,国家又是合法化的暴力。在前现代的国家里(现在专制主义国家也在“前现代”范围内),“权威”的建立是以权立威和以威固权。为了达此目的,统治者通常会“以国家的名义”制造“国家阴谋”(由国家发动的反社会、反人民行为)。“杀死两岁内儿童”是“国家阴谋”,“尼禄纵火案”是“国家阴谋”,“杯酒释兵权”是“国家阴谋”,“大鸣大放引蛇出洞”同样也是“国家阴谋”。人民不能掌握国家而国家又想把控人民就有“国家阴谋”。“阴谋”而又“举国之力”,所以往往危害极大。中国有记录的第一个“国家阴谋”,可能就是“九黎乱德”(见《国语·楚语下》)现象和与之相联系的“绝地天通”事件(见《尚书·吕刑》、《尚书孔氏传》、《国语·楚语下》)。
前节说到黄帝时期的“人神杂糅”是“夫人作享,家为巫觋”(人人都设祀称神,家家都有通神的巫师),当黄帝的着眼点已经在“国”的时候,巫觋们的着眼点还停留在“家”,巫觋较之共主慢了半拍也弱了半拍。这种“家”文化的自在发展趋势是很不利于“国”秩序建立的。《尚书•吕刑》有句话说:“苗民弗用灵”,这句话就可以解释为“苗民不接受黄帝的意识形态”,也就是“九黎乱德”的另一种描述。黄帝那会儿一没有运用暴力的条件,二没有使自己神圣化的基础(当然他也有作’建木’登天的传说,见《山海经·海内经》),还只能一边通过封禅等手段创造基础,一边在做他的“中国梦”中蹉跎岁月。过不多久,黄帝在“荆山铸鼎”遭遇政变就“御龙宾天”了(姑信其有;另有说法是《竹书纪年》记载:黄帝“一百年,地裂。帝陟”,似乎是死于地震)。到黄帝之子少昊之世时,“九黎乱德”已经从“文化现象”具体成为了“政治事件”。我们先解释一下“九黎乱德”的字面意思。“九黎”是黄帝一族曾经的主要敌人蚩尤的后代形成的族群(《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孔安国曰:“九黎君号蚩尤。”《国语·楚语》注中说:“九黎,蚩尤之徒也”),也就是“弗用灵”的“苗民”;“德”在上古与“得”互训,在那时特指上天给人的福分(如现代汉语中“缺德”、“积德”就是这个意思,与“道德”没什么关系。见《左传·昭公八年》引“《夏书》曰:‘皋陶迈种德,德乃降’”,《大禹谟》也说“皋陶迈种德,德乃降,黎民怀之”),“乱”就是颠倒秩序,“乱德”就是混淆抢夺上天给人的福分。“九黎乱德”先把“天德”绑定在自己身上,这种立场、方法是从此以后中国宗教政策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自己人应该先天得到上天关照,而九黎就不应该享此福分,所有基督徒都应该对这个理由不陌生,因为该隐杀亚伯也是用的同样理由。(该隐杀亚伯与九黎乱德是性质相同的事件,也有可能该隐杀亚伯本身就是描写或指代上古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战争。但事件的发展方向完全不同:上帝审判了该隐事件,却“任凭”了九黎事件。或许这正是上帝要让人类有两条道路的参照系。也说明了西方法律较早进入社会和中国政治较早控制社会的事实)《国语·楚语》指称“乱德”的情况是“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百姓轻慢盟誓,没有敬畏之心;神对人的一套习以为常,也不求祭祀洁净),这句话带有国家的主权意识形态,明显是后人的意识添加到古人身上的。真实的情况考古发掘提供了证实:那时九黎氏族有上百支庶繁衍,已是强大的政治力量。他们各自都建有自己的祭祀中心如灵山、灵台、灵柱。与九黎部落相关的良渚文化,出土有玉琮玉璧,后世有“苍璧礼天,黄琮礼地”之说,被认为是联通天地的祭祀礼器(玉器在上古被认为具有通神功能,红山文化就“惟玉为葬”,王国维释“禮”为“像二玉示神之器”);而且,不但有象征神权的玉琮,还有象征军权或政权的玉钺(见附图2、3。玉钺象征军权是有争议的,它可能是“刑具”而非“兵器”,所以也可能是象征政权),可见“九黎乱德”不仅是宗教上的挑战——谁可以获得上天给人的福分;更是政治上或军事上的重要隐患——谁可以获得国家的统治权。它有从正统性到操作性,从祀到戎都推翻“共主”的可能(考古发掘认为良渚文化有三种社会上层人士的墓葬:神权军权同时拥有、单有神权或单有军权,说明社会分工与阶级分化都达到了一定程度)。九黎族群的君长不但建有自己的祭祀中心,甚至还像黄帝一样,企图与天对话,这在少昊看来就是以此来乱上天给自己的“德”,是另立中心的“患”啊!(“患”这个字很传神,一个中心是“忠”,两个中心就是“患”,这就是中国文化中最讲究的“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是最早的“大一统”思维,也是现在执政党“以***为中心”“看齐”思维的基因)因此他们认定这是对少昊政权的一个极大挑战。我们注意到,少昊政权是用“九黎乱德”而不是“九黎谋反”来命名这一事件,是“颠覆国家宗教罪”而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可见“祀”在当时是高于“戎”的,有着极重要的地位和政权合法性含义。我们换两个角度来观察“祀”高于“戎”这一现象,一是在同期墓葬发掘显示的特征也是神权高于军权;二是各青铜文明的比较中,其它文明用青铜来铸造兵器,而华夏文明则用来铸造祭器。这些现象表明,至青铜文明时期中国先民的宗教地位都高于政治(甚至到了春秋时期还有卫献公“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的记载《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卫献公可以放弃政权,但不放弃教权)。但凭实力说话的现实使这种情况没有持续多久,少昊政权对九黎氏族“定罪”以后,有心无力的少昊政权顶多也就是义正辞严地“舆论谴责”一番而已,没有实际上的反制手段实施(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国语·楚语下》),这种混乱持续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到了颛顼为“共主”(公元前3787-3380年)的时期。在此时段内发生了共工与之争霸的战争,共工虽然失败了,却撞断了“天柱”。《淮南子·天文训》说:“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共工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地不满江南”《列子·汤问篇》也有相似记载:“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就焉;地不满东南,故百川水潦归焉。”“撞断天柱”从神学来解释就是断绝与神的往来,意味着赢家输家都得不到神的眷顾(德);从宗教来解释就是“争为帝”(“帝”在当时只有“天帝”的意思,《山海经》的表述是“争神”。这里指的是争夺宗教教权,隐含政治权力);军事上解释可能是共工毁堤坝,放洪水冲击自己与颛顼的阵地以求“同归于尽”,因为正是共工发明了筑堤蓄水的办法(《淮南子·兵略训》:“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所以“百川水潦归焉”。因此可以说“撞断天柱”是一场涉及宗教、文化、政治和军事的全面战争(可能上古时期“通天”神树或神塔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如美国怀俄明州印地安人的魔鬼塔)。
“九黎乱德”的神权之争发展到了“共工争霸”的政权之争,“战火”从天上燃到了地上,再不“维稳”有可能当不成人间的“共主”,于是“统一信仰”成为了“国家”这一方的强烈诉求。这个颛顼是一个“人间英雄”,他“十岁佐少昊”、并且可以死而复活(“风道北来。天乃大水泉。蛇乃化为鱼,是为鱼妇。颛顼死即复稣。”《山海经·大荒西经》)。如果这只是神话或神化的话,《史记》与《世本》可以算是信史。《史记·五帝本纪》中说他:“帝颛顼高阳者,黄帝子孙而昌意之子也。静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养材以任地,载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絜诚以祭祀。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阯,西至于流沙,东至于蟠木。动静之物,大小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砥属”;《世本》中更直接说到他宣称:“共主代天行事,百姓议论共主,就是大逆不道;反抗共主,更是天地不容。”这些资料都说明一个事实,即颛顼已经具备了某种独裁者的权威——既有使自己神圣化的基础,也有运用暴力的条件,从而也就具有了制造“国家阴谋”的本钱。颛顼对“九黎乱德”的反制即国家的“维稳行动”是如何发动的呢?神话版本的见《山海经·大荒西经》: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山,天枢也。吴妪天门,日月所入。有神,人面无臂,两足反属于头上,名曰嘘
。颛顼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献上天,令黎邛下地;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
(大荒当中,有座山名叫日月山,是天的枢纽。这座山的主峰叫吴姖天门山,是太阳和月亮降落的地方。有一
个神人,形状像人而没有臂膀,两只脚反转着连在头上,名叫嘘。帝颛顼生了老童,老童生了重和黎,帝颛顼命
令重托着天用力往上举,又命令黎撑着地使劲朝下按。于是黎来到地下并生了噎,他就处在大地的最西端,主管
着太阳、月亮和星辰运行的先后次序)。
史话版本的见《尚书·吕刑》:
“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又命令重和黎,禁止地民和天神相互往来,神和民再不能升降来往了);
《尚书·孔氏传》:
“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命令南正重管天归属天神系列,命令火正黎管地(祖)归
属人祖系列)。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重、黎是两个古老的氏族,重为太昊佐、少昊叔;黎为东夷族团领袖,也是少昊叔。与以色列12支派的利未支派一样,他们是分衍出来的巫觋集团,是那一时代的专业神职人员。他们相互开亲,并与“共主”家族开亲,形成有血缘关系的利益集团(那时还没有“政统”“道统”之说,但追溯起来“政统”“道统”的“血统”是相通的)。总结神话版本的说法,可以看出这次行动方案集中在一点,就是把上通于天的路拉大距离并使之完全封锁起来。不但一般人不能上天,天帝也不能下地(天帝为什么要下地?《山海经·海内西经》:“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郭璞注:“天帝都邑之在下者”,可知天帝原先也是经常要住到地上“别墅”来的,但“昆仑”在中国古籍中神圣而又神秘,并没有人言说它的地望,见《楚辞·招魂》、《淮南子·地形训》、《山海经》)。史话版本的合理解释是:原先民神同位时,任何一个家族巫觋都可能登临自己的祭坛,现在不行了,只有大巫觋才可以在其坛台上祭天(之后中国皇帝的祭天正是这样)。至于其它所有祭祀中心,均封闭捣毁不准再用(这大概就是典籍记载颛顼“依鬼神而治义,治气以教化”吧)。于是天归天,地自地,天地人神交通断绝。从此,“天”从“首脑”虚化“以为凡高之称”了,此后文字中“ ”那个头型变成了两横( ),指代了人头顶的苍穹,按文字学的解释也就是“从一大”了。天因此从“伟大的天”(昊天)变身为了“自然的天”(苍天)。这个故事继续说到:也就从此,神呆在天上,人住在地上,没有得到“重”与“黎”的同意,不仅人不能到天上去,神也不能到地上来。“重”和“黎”受命“掌天地四时”(类似于看守伊甸园的基路伯),于是“神人不挠,各得其所”(类似于将人赶出伊甸园)。这个事件在中国历史上叫做“绝地天通”。由此,也就进入到了张光直先生所谓的“酋邦时期”。(借用学者朱大可的解释,我们来看一看张光直先生所谓的“部落时期”与“酋邦时期”是什么样的概念:“塞维斯的‘酋邦’与摩尔根的‘部落联盟’完全不同,它是一种被集权化的氏族共同体。酋邦模式强调了酋邦与专制政治之间的必然联系,而部落联盟却是民主政治的起源。”朱大可《华夏上古神系》)。按刘刚、李冬君在《文化的江山》中的说法:“绝地天通后,就要通过国家组织,或通过一个中间媒介,来规范人们的祭祀行为,人和天的交往必须经由神职转达,建立一套天人秩序。这应该是到了国家起源的入口处”。“绝地天通”的同时,军事上颛顼也取得了对九黎部落的绝对胜利(当然,只有军事上胜利才有可能顺利完成“绝地天通”),《礼记•郑注》记载:“颛顼代少昊,诛九黎,分流其子孙,居于西裔者为三苗。”——这大概可以算是中国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惊天动地”的宗教战争。苏秉琦考察瑶山遗址,写到:“男觋女巫脱离所在群体葬地,集中葬于祭坛,是巫师阶层已形成才可能出现的现象。。。瑶山等地墓葬最值得重视的现象,是琮、鉞共为一人的随葬物,显示神军权集于一人的事实。。。这与传说中颛顼的‘绝地天通’是一致的”(《中国文明起源新探》)。
②、从“绝地天通”到“天王合一” 我们对“绝地天通”神话故事进行文化阐释,可以解析出其中包含的四重信息:
a、宗教正式参与了国家政治,宗教第一次为政治服务并形成了国家宗教,这个国家宗教具有强烈的国家权力崇拜倾向,中国式“宗教”因此先天具有政治性;
b、“国家宗教”首次击败“社会宗教”统一了神权,社会(部落)原有的宗教职业者巫觋神权被国家(酋邦)宗教职业者“重”“黎”剥夺,从此“重”“黎”垄断了与天的沟通,消灭了社会意义上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国式“国家”因此先天具有宗教性;
c、有了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的分野和专属管理,即所谓的“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为中国信仰的“二元”特征提供了来源,作为旁证,专家也发现社稷之祭就是从此时开始的,中国式“宗教”因此先天具有宗法性;
d、中国式“国家”形成初级模板,不但是“国家起源的入口处”,而且颛顼政权实现了垄断军、政、教的专制,并强迫其他族群采纳他们的宗教观念,中国式“国家”“宗教”因此先天具有专制性。
“绝地天通”表明了军事集团击败宗教集团掌握了“国家”机器,或者说掌握了“国家”机器的军事集团镇压了宗教集团的挑衅。产生的政治效果极其显著:断了“天梯”,芸芸众生不可能直接获悉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只能由代理人来传达(等于说只有他可以上祭台),这就必然形成人神之间的“信息阻塞”或“信息不对称”也就是孔子哀叹的“天何言哉”。代理人充当了人间世界的精神领袖,与《旧约》中先知十分相似,但在最重要的一环上却不一致——这个代理人是受命于“共主”的——他不是神的使者而是人的差役,他不是传达“神谕”而是传达“圣旨”。与《旧约》中先知与国王分离以及之后西方世界教皇与国王分离的“政教分离”原则不同,中国的宗教职业者在上古时代就开始受命于政治统治者(否则就不可能有所谓颛顼的“依鬼神而治义,治气以教化”),这是之后中国“政统”(王权)从来都控制“道统”(神权)的原始基因。张光直先生是中国上古史方面的权威,他说:“将不同的文明加以比较,有很多方法和途径,但最直截了当的一个方法,是比较财富在各个文明中是如何积聚与集中起来的。照上面的讨论,我们已经指出中国古代文明的一个特色,便是它的财富的积储与集中主要是采取政治的手段达到的。中国文明更为显著的一个特色,便是在它里面的政治权力的获取和增加上,’巫’这类人物和他们的作业与所代表的宇宙观,要发挥绝大的作用”(《中国古代王的兴起与城邦的形成》)。最后张光直竟然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中国古代文明是所谓萨满式的文明”(《考古学专题六讲》)。“萨满”有泛神、泛灵、崇拜自然等等特征,但最根本的一个特征是操控鬼神,因此,我认为张光直的“萨满”与李泽厚的“巫”并无本质不同,笔者赞成张光直的观点,但以李泽厚的“巫”来表述。
“绝地天通”的故事没有提到在此过程中销毁了多少偶像,关闭了多少祭台,烧死了多少巫觋,镇压了多少反抗,只有“诛九黎”了了数字敷衍历史。《尚书·吕刑》、《墨子·明鬼下》与《随巢子》等书也只有语焉不详的“遏绝苗民”。但我们相信,如此大的一场权力之争,如此大的一场社会转型,当然不会是一场“和平演变”,不管如何,从“黎民”一词等同“奴隶”,可以知想他们的命运。有一点不能不提及,那就是典籍中除上述《尚书》和《山海经》外,还有《国语·楚语下》也有记载这个事件(《国语•楚语下》是这一事件最详细的记录,但明显加入了后代人的思维,如对先民时代“民神不杂”到“民神杂糅”的判断,这是与其它资料相违的,故本文没有像其他研究者那样依本观射父的议论),这些不同典籍所载之事同,但发生年代和事件主角各有差异,这些事件主角虽有差异但又有联系,如相对应的颛顼与尧有传承关系,九黎与三苗有传承关系,重黎与羲和有传承关系。我的解释是:“绝地天通”不是一次孤立的事件,而是一项浩大的社会改造工程,它有一个很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或许前后经历了几代人,而颛顼不过是最终的胜利者,“功劳”都记在了他的身上。这个观点可以从断代早于颛顼时代的、被称为“早期中华文明的胚胎”的河南双槐树遗址的一个现象反证。考古发掘者顾万发认为,可以看出首领掌握军事权和祭祀权,但宗教色彩不浓郁。说明“绝地天通”始于黄帝,终于颛顼,双槐树反映了其中的过渡期。
③、“绝地天通”与“巴别塔”事件 从考古发掘来看,红山文化、大汶口文化(均与颛顼部落有关)等所反映的社会结构,表明这时主持宗教事务者就是巫觋。很多学者都认为,“绝地天通”表明君权支配神权局面的正式形成,此后祭祀被纳入政治权力的统一控制,并开始自觉地为政治权力系统提供合法性资源,这是中国文化形成专制主义的源头(张践等,参见《宗教·政治·民族》)。也有论者认为“(绝地天通)一失误千古,数千年来,这片通过生育和被征服扩张疆域的土地上,信仰的土壤一再被摊薄到几近于无的状态”(萧瀚《绝地天通,被隔断的上帝》)。我认为“绝地天通”起码有两大功能毋庸置疑:一是反映了社会管理的两个系统即王权与神权的建立与合一,构成了中国式国家的原始形态(之前的二元国家不是典型的“中国式国家”);二是反映了社会宗教与国家宗教的对立存在而社会宗教又为国家宗教完败(这种宗教生态只为中国所特有)。有趣的是,我们在这里将《圣经》中“巴别塔”故事与之相比较(有些圣经学者认为,世界的第一个王宁录是“反叛的开始”,“属于魔鬼的城市”巴比伦就是宁录所建,考古学家研究为建该塔征召了60万人。在巴比伦建造巴别塔相当于直接向上帝宣战,因为巴别塔与早期发展占星术有关。他们认为塔的顶端被十二个星座围绕着,是撒旦的宝座,象征人类要远离神,企图控制宇宙。巴比伦虽然在耶稣诞生前500年就消失了,但在《启示录》中还反复出现,这就预示有一个精神的巴比伦和巴别塔长时期影响人类。在《圣经》中,巴比伦不止是一个城市的名字,它代表邪恶的源头;另有一种解释,在原文中,主要词语不是巴别塔,而是强调了“城”。古代的“城”就是国家的意思,相当于人建造人治理的人的国。无论哪一种解释,主题都是人类对神的挑战。宁录在《塔木德》中被称为“猎取人灵魂的猎户”,可见他对神的挑战不止于物质世界,更深层的是人的灵魂),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差异:“巴别塔”是还没有建成就被制止,“绝地天通”是原先已经有了通道而被关闭;“巴别”的意思在希伯来语中是“变乱”,而在巴比伦语中却是“神的门”;“巴别塔”是上帝亲自阻挠的,而“绝地天通”是政治领袖推动的; “巴别塔”事件对“为要传扬我们的名”的人类自高自大敲响了警钟,“绝地天通”事件为政治领袖统揽宗教敞开了大门;“巴别塔”事件“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的大一统野心被制止,形成了西方中小国家为特征的城市国家群落,“绝地天通”事件为中国大一统的文化大帝国奠定了基础;“巴别塔”事件表明了上帝对愚蠢人类的怜悯,“绝地天通”事件则说明政治统治者讨伐对手的狡诈(利用宗教反宗教);“巴别塔”事件如亨廷顿所说“文明被时间和空间分隔开来”、为西方民族“唯一上帝崇拜”创造了条件,“绝地天通”事件则为中国文化形成专制主义提供了机遇。官员学者潘岳在讨论到文化基因对文明模式的关系时说:“西方不断走向分。从地域上分,从民族上分,从语言上分。其间也有统一的努力,如罗马的努力,基督教的努力。但分的趋势占据主流,最终归结到了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中国则不断走向合。从地域上合,从民族上合,从语言上合,其间也有分离的时期,比如王朝更替,比如游牧民族冲击,但合的趋势占主流,造就了中华文明的集体主义根性。”(《战国与希腊:中西方的“文化隔阂”源于哪里?》)他看准了“现象”,但把“现象”背后的基因错置为希腊的民族性而不是“巴别塔”事件示现的神性。他认为是“东西差异”,却不知是“天壤之别”。在《圣经》的原始景象中,太初的创造是神的心意,伊甸园的的犯罪是人的堕落,大洪水是神的审判,巴别塔是人类有组织的反抗。巴别塔事件是人类踏入“国家”的门槛,现代国家的产生有两个背景:“民主主义”和“民族主义”。“巴别塔”事件后产生的国家多是“民主主义”的,“民主主义”强调个人权利,因而主张“分”;“绝地天通”事件后产生的国家多是“民族主义”的,“民族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因而主张“合”。我认为,“巴别塔”事件既是神对罪的审判和罪的社会化的警诫,也是对这些罪人的恩典——他们再没有遭受像中国那样的“大一统”皇帝偶像的三千年专制。乡贤黄庆曦姊妹好眼力,一眼看穿了数千年国家的实质:“我们无法否认人需要归属感。一如民族主义的动员效应,国家的神圣化是为了“避免分散”并“传扬我们的名”(创11:4)。“分散”意味着分而治之,指令的传递效率自然不如“集合”。吊诡在于,合宜适度的分散和多元性有利于遏制权力的滥用,现代社会却因为宗族、社群的衰落和个人主义的兴起,消泯了人们曾经作为身份、价值和情感依托的载体,制造了无数缺乏身份归属的原子化个体。这样的个体最易于管理,接受动员,但同时,人格也愈加非人化,责任感和同理心丧失。”(《又七十年:信仰与政治哲学随想录》)
在当时,君权超过神权一家独大有两个先验前提:一是英雄崇拜、祖先崇拜即人的神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二是君权垄断与天的沟通形成政教合一。甲骨文中,早期的王写作“ ”,后期写作“ ”(见附图4),按照许慎在《说文》中引用孔子的话说 “一贯三为王”,以及董仲舒“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的理解,可以明确看出王在早期还没有垄断与天神的沟通权,他只是“一个大人站在地上”,象征他是军事领袖或政治领袖,还没有“贯到天”,他代表“有地位的人”而不是“有天位的人”。但甲骨文中巫写作“ ”,反而与后期的“ ”近似,与“ ”比较仅仅是强调了王的两只手即“助手”的手(“ ”),由此可以臆测早期的王权与神权有很大的同源性(“祀与戎”本身就是人类早期集体生活的最重要元素),他们是“国家”形成过程中的共同参与者。“ ”获得了“ ”的功能才是“ ”,这也即是国家从二元归于一元的历史遗迹。我们来看另外一个字:甲骨文中,“君”( )是由“父”( 家长)和“尹”( 社会管理人)转化而来,比之“父”“尹”仅仅多了一个“口”。但千万不要小看这个“口”,它可是“口含天宪”的“口”——代表着他是天的代言人。原先这个“口”是巫唯一的权力,现在也集中到了“君”的身上,有了这个“口”即话语权的“君”表示着国家权力已经完整统一于一身——“父”代表的宗法、“尹”代表的社会、“口”代表的宗教。中国上古的“天人合一”,因为人间帝王的垄断,“绝地天通”后正式成为了在中国历史上绵延数千年之久的“天王合一”,按照《尚书·皋陶谟》中的说法:“天工人其代之”。儒家在此方面也不断混用,如《易》“大君有命”(《师卦·上六》),此处大君指的是周天子,董仲舒新解为“天者,百神之大君也”(《春秋繁露·郊祭》),大君抬高而为至高神,张载《西铭》“大君者,吾父母宗子”,显然又从神回到了人,朱熹注释大君:“凡天下之人皆天地之子矣。然继承天地,统理人物,则大君而已,故为父母之宗子”(《朱子语类》)。从人到神,从神到人,都是“天王合一”,与“其他人”没什么关系。黑格尔把“世俗”到骨子的中国和蒙古称为“以中华帝国的国家宗教为中心的神权专制主义”,大概就是出于同样的认识(现在众多历史学家认为“东方专制主义”是西方学者强加给我们的“帽子”,其实从“天王合一”来看,这个“帽子”是我们自己戴上去的)。
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强调:“在早期,巫觋专业降神,为民服务”,后来巫觋被统治者“独占”, “统治阶级也可以叫做通天的阶级,包括有通天本事的巫觋亦即拥有通天手段的王帝”(《中国考古学论文集》);
宗教学者张践说:“与印度和希腊相比较,中国宗教传统最大的特色表现在与王权对国家事务的全方位的管理密切相连,结为一体,带有强烈的政治性。这种宗教传统是在中国的文化土壤和历史背景下自然形成的,以颛顼‘绝地天通’的宗教改革为开端,经过尧舜到夏商周三代,构成了一个连续性的发展系列,建立了一个囊括天人的宗教神学体系”(《宗教·政治·民族》)。
李伯谦先生从考古发掘认识到:“对红山文化玉器分类及其功能的认识,也许会有不同意见,但没有人否认与通神有关。可见红山文化时期,特别是它的晚段,当时社会虽已分化,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所谓‘公共权力’已经存在,但掌握、行使这种‘公共权力’的并非世俗的‘王’,而是这些掌握着通神权力的巫师或曰‘神王’,神的权力高于一切,神的威望高于一切,社会的运转、社会矛盾的调解都靠神来解决,而神的意志和命令则统统要有能与神沟通的巫者来传达来贯彻”(《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两种模式—红山、良渚、仰韶大墓随葬玉器观察随想》)。
我们看到“绝地天通”事件中一个最为关键点:正是从此始,人间帝王通过巫觋独占了“步于上帝”(《尚书大传》)、“格于皇天”(《尚书·君奭》)的特权。这一方面催生了中国政治早熟,另一方面导致了中国宗教早夭。《尚书·皋陶谟》中肯定了这种转向,说:“天工人其代之”,这一“代”,罪-罪人就僭越了“天”。干春松看的很准,他说:“绝地天通”通常被认为是文明去宗教性而导向人文化的“转折点”。这样的解释不免过于“绝对化”。实际上可以理解为,一是通过垄断祭祀活动而强化某个神圣家族与天之间的联系,从而建立起垄断权力。收紧各种可能使得百姓产生对单一权力的质疑的方术,始终是垄断权力的必要手段。而民神杂糅的方式,也会导致“神意”的泛滥而难以统一,因此,要截断这样的通道。绝地天通之后,巫师们失去了通天者的身份,他们要想获得天意也需要通过“王”的委托,这样,现世的王则也担负起“群巫之王”的角色。二是通过礼仪化的建构来规范人们的宗教性活动,并将宗教活动去魅而转化成日常仪式。据此,神意只用来处置权力的来源,而权力的运行与得失则转变为更为自然化的“天道”。(《天、天命、天道:早期中国思想中的“理性”和“信仰”》)
1颛顼像;2、3良渚出土的玉琮、玉钺;4甲骨文与金文的“王”;5想象中的通天塔;6、美国怀俄明州印地安人的魔鬼塔(Devils Tower),高约386米,顶部面积约91m×55m,就被认为是通天神树的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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