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

目前显示的是 二月, 2025的博文

思母二首

图片
昨天是母亲离开我们三周年,夜不能寐,成诗两首。      针线 记得你在征衣绣上名字, 免得孩儿的魂灵走失。 我穿着期寄、走过风雨,心贴着心 梦中回到了当年, 依偎在你的身边,帮你穿针, 针掉了,隐入尘烟, 醒来是婆娑的泪眼。 三年了, 再也找不回那带着温暖的针, 再也寻不回那千丝挂念的线, 南国酷暑,却只有阵阵的心寒。                  今夜 要是只有昨天就好了, 虽贫虽寒, 却有你的温暖; 要是只有明天就好了, 天家相见, 说不完的家长里短; 可偏偏是今夜, 只有思念, 撕胸裂肺,痛在心尖!

思母三年

图片
                                                   2月25日是母亲离开我们三周年的日子。中国人有守孝三年之俗,用以报答父母三年襁褓的养育之恩。不肖子孙的我们没有保守这个传统,但三年之中无时无刻不在怀念母亲。前两年,没有梦到母亲,我怀疑因为母亲在最需要我在身边的时候而我远行,母亲怪罪了,不再乘梦来看我。但是想想不对呀,我们的母亲既大义凛然又心细如发,在清醒之时还不断叮嘱我不要回国,以免落入坏人的陷阱。这一年,母亲三次乘梦来看我了——或者说她三次进入我的梦中。一次是我与大姐在紫霖庵参加一个什么会议,完了后准备打车回家看母亲,但车就是不来,急得我们走路回去,我们见到母亲,她老人家还怪我们不要慌慌张张;第二次是我与妹妹从一个同学家出来去看母亲,天下着雨,同样是打不了车,我们冒着雨走去看老妈,老人家还是怪我们不要惊惊慌慌;第三次是我背着老妈逃窜,深一脚浅一脚的,不记得是逃避什么。“残梦不圆”,我这点三脚猫功夫哄哄小女生可以,当然不能哄自己,希望哪位有神通的“但以理”能够帮忙点播,宽慰我时刻关怀母亲的心情。    我年轻时脖项上长了一块顽癣,无论搽什么药,好一阵又发。后来母亲每天用一枝蒿(一种毒草药)给我治疗才得以根治,几十年了,再无复发。(我看到相册中发现有一张宝贵的照片,记录了老妈在给我搽药)神奇的是,就在母亲去世不久,那块顽癣又发作了,似乎是在谴责我:你没有记忆,我还有记忆呢。是啊,不要说“禽兽不如”,我这个假冒伪善的“孝子”,连顽癣都不如。     记得舅舅当年说过,我们这个家族有两个伟大的女性,一个是外婆,一个是母亲。他让我们这些“文人”把她们写下来,把她们伟大的形象代代传下去。看来舅舅的嘱托要落空了:外婆在我们记忆里已经淡泊,再要写点什么很困难了;母亲当然是“鲜活”的,但我耳顺之年才得蒙主恩,我想把我剩余的生命全部投入到主的事工里,于是,接应不暇的事工让我没有剩余时间提笔。我想,同蒙主恩的母亲是能够谅解的,以她的格局,甚...

当下处境中读奥利金

     我正在主持《公共神学大家谈》节目,无意间重读吴功青的《上帝与罗马-奥利金与早期基督教的宗教-政治革命》,偶然发现历史上第一次基督教公共神学的论战应该是二世纪时奥利金与凯尔苏斯的论战。凯尔苏斯是替罗马政策辩护的第一辩手,被称为“第一个敌基督”。他写的《真道》一书,指斥基督教不拜罗马皇帝、秘密集会不遵守罗马法律。。。等等,他全部的论证集中归纳为两个方面:基督教会不遵守国家法律和不遵守罗马文化传统。联系当下处境,执政党逼迫基督教家庭教会也使用的“法制化管理”和“基督教中国化”硬软两招,也是从国家法律和文化传统两方面入手。从古到今、从西到东,“世界”对基督的定罪一点也没变。于是一口气把两百页读完,看奥利金怎样护教、怎样辩驳,我们当如何学习他。   奥利金是早期基督教东方教父之一,拉丁语《通俗译本》的译者哲罗姆把他誉为“继使徒之后,教会首屈一指的导师”。但因他的很多神学观被视为异端而未教会传承,在他死后大约三百年,教会宣告他是异端分子。其实他一生信仰坚定,17岁时,其父因信仰基督教而锒铛入狱。年轻的奥利金誓要跟父亲共患难,他的母亲把他的衣服藏起来避免他随父牺牲。奥利金写信恳求父亲说:“千万不要为我们放弃信仰。”父亲殉道后,他以教书为生计,养活母亲和六个弟弟。当时教授《圣经》是死罪,而奥利金毫无怯懦。不少门生都以死殉教,公元4世纪的历史家优西比乌斯报道,门生被押往刑场的时候,奥利金“勇敢无畏地向他们送飞吻致意”。他多次遭到暴徒袭击,险些在虎口丧命。四处漂泊,从未停止讲授教理。18岁时,便被亚历山大主教德米特里任命为亚历山大教理学校校长。他是“灵意解经”的代表人物,典型案例就是他根据《马太福音 19:12 》“为天国的缘故自阉”而挥刀自宫。他在 罗马皇帝 德修 进 行大迫害期间,传说在其受监禁期间,因手脚被绑在木械上几天不能伸缩,终受伤过重,于254年死于推罗。他忠诚地持守基督信仰的一生甚至在那个充满逼迫的殉道年代是无与伦比的。    在奥利金之前,罗马的宗教自由政策已经收窄,对于教会“违法”的指责,查士丁、特吐良等教父的护教方法是在罗马法框架内被动辩解“不违法”。按照罗马法律,公开结社是允许的,但要公开登记并报备,而初代教会因为种种原因则是既不登记还秘密聚会;罗马法规定公民需担任公职和服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