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处境中读奥利金

    我正在主持《公共神学大家谈》节目,无意间重读吴功青的《上帝与罗马-奥利金与早期基督教的宗教-政治革命》,偶然发现历史上第一次基督教公共神学的论战应该是二世纪时奥利金与凯尔苏斯的论战。凯尔苏斯是替罗马政策辩护的第一辩手,被称为“第一个敌基督”。他写的《真道》一书,指斥基督教不拜罗马皇帝、秘密集会不遵守罗马法律。。。等等,他全部的论证集中归纳为两个方面:基督教会不遵守国家法律和不遵守罗马文化传统。联系当下处境,执政党逼迫基督教家庭教会也使用的“法制化管理”和“基督教中国化”硬软两招,也是从国家法律和文化传统两方面入手。从古到今、从西到东,“世界”对基督的定罪一点也没变。于是一口气把两百页读完,看奥利金怎样护教、怎样辩驳,我们当如何学习他。

  奥利金是早期基督教东方教父之一,拉丁语《通俗译本》的译者哲罗姆把他誉为“继使徒之后,教会首屈一指的导师”。但因他的很多神学观被视为异端而未教会传承,在他死后大约三百年,教会宣告他是异端分子。其实他一生信仰坚定,17岁时,其父因信仰基督教而锒铛入狱。年轻的奥利金誓要跟父亲共患难,他的母亲把他的衣服藏起来避免他随父牺牲。奥利金写信恳求父亲说:“千万不要为我们放弃信仰。”父亲殉道后,他以教书为生计,养活母亲和六个弟弟。当时教授《圣经》是死罪,而奥利金毫无怯懦。不少门生都以死殉教,公元4世纪的历史家优西比乌斯报道,门生被押往刑场的时候,奥利金“勇敢无畏地向他们送飞吻致意”。他多次遭到暴徒袭击,险些在虎口丧命。四处漂泊,从未停止讲授教理。18岁时,便被亚历山大主教德米特里任命为亚历山大教理学校校长。他是“灵意解经”的代表人物,典型案例就是他根据《马太福音 19:12 》“为天国的缘故自阉”而挥刀自宫。他在罗马皇帝德修行大迫害期间,传说在其受监禁期间,因手脚被绑在木械上几天不能伸缩,终受伤过重,于254年死于推罗。他忠诚地持守基督信仰的一生甚至在那个充满逼迫的殉道年代是无与伦比的。

   在奥利金之前,罗马的宗教自由政策已经收窄,对于教会“违法”的指责,查士丁、特吐良等教父的护教方法是在罗马法框架内被动辩解“不违法”。按照罗马法律,公开结社是允许的,但要公开登记并报备,而初代教会因为种种原因则是既不登记还秘密聚会;罗马法规定公民需担任公职和服兵役,而基督徒拒不担任公职和服兵役;罗马以皇帝谕令的法律形式规定敬拜皇帝,而基督徒只敬拜独一神。这些都是明目张胆的“违法”,所以这样的辩解往往是无力和无效的。当然,这些也是凯尔苏斯用来指控基督徒的证据。针对凯尔苏斯的这些指控,奥利金《驳凯尔苏斯》没有就事论事,他在罗马人引以为傲的法律上进行了一场革命——援引罗马法法理并超越罗马法谈法律。他说:“存在两种法律:一种是自然法,由上帝制定;另一种是城邦中的成文法。”他援引的斯多亚学派的自然法理论本身就是罗马法的基础理论,该派也是罗马最著名的法学家西塞罗说“真正的法律就是与自然一致的正确理性”“那些共同具有理性的人也必然共同具有正确理性,这种正确乃是人与诸神共有的法律”。根据这一理论,奥利金指出:自然法高于成文法,是判别成文法是否合理的根本依据。根据这种理论,基督徒秘密集会、拒不担任公职和服兵役、不敬拜皇帝虽然违反罗马法,但却符合上帝对基督徒的要求即自然法,因此是正当的。奥利金说:“在成文法不与神法相悖的地方,情况良好,公民可以免遭外邦法律的强加。但倘若自然法、也就是神法的命令与成文法相反,看看理性是否会告别这些法律和立法者的意图,哪怕要冒着无数磨难、死亡和羞辱的危险,也要将自己献给这位立法者,选择一种符合其圣言的生活”。奥利金的这一护教方法,为早期基督教自身的合法性辩护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自然法既然构成了成文法的标尺,那么它就应当广泛适用于各个民族和城邦,具有超越一切的普世性——由他的这一思想衍生出来“普世价值”“国际法”,可能连奥利金自己都没有料到。

   罗马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他们又是灿烂的希腊文明的继承者,因此具有高度的文化自信甚至文化自傲。与中华文化“回到三代”的趋向相同,他们非常珍惜自己的文化传统,凯尔苏斯说:“起初,存在一种古老之道,它一直掌握在最智慧的民族、城邦和智慧人的手中”。这种包含了法律-习俗-历史-文化的“真道”“古老的道”凯尔苏斯把它称为“Nomos”,类似于我们的“道统”。而早期的基督徒,本来只是被殖民奴隶民族的一小部分,且这一小部分还是原有传统的叛徒,既没有历史,也违反律法,不遵守习俗,还无视原有文化。由他们来挑战罗马“Nomos”似乎是在痴人说梦,但略知罗马史和基督教史的人都知道,他们做到了。这其中,奥利金功不可没。

    奥利金使用保罗用“未识之神”在雅典大战哲学家和约翰用希腊的“Logos”写下给希腊人看的《约翰福音》的经验,他也用“Logos”来反驳“Nomos”。在所有的“Nomos”中,最最重要的就是敬拜罗马皇帝。也就是说,基督徒不敬拜罗马皇帝,既是违反国家法律,也是破坏社会道德。

   奥利金的挑战首先是从宗教来说政治的,他抓住罗马诸神分而治之的特点和由此造成的大帝国政治体制上的缺点,提出在诸神之上还有一个至上神。(恰好这一点也是他的辩论对手凯尔苏斯认同的)。他认为分而治之就会陷入诸神之争,破坏了帝国的和平与安全。他用基督教的上帝替换了凯尔苏斯抽象的一神,用有位格的神替换了凯尔苏斯形而上学的神,完全否定了分而治之的神学图景,从根本上改变了上帝的观念和神人关系。吴功青写到:“‘道成肉身’给“Logos”注入崭新内容,决定性地标示了基督教与希腊哲学的根本差异。。。由于他们诉诸的“Logos”核心含义在于道成肉身的上帝,而后者“无中生有”完全脱离并超越于这个世界,因此也就必然超越于这个世界已有的“Nomos”。。。在上帝这个“Logos”的光照下,似乎所有民族和地区的“Nomos”全部抛进了黑暗。”

  由于希腊-罗马文化有追求真理的传统,宗教观念上基督教的上帝成为罗马人逻辑上必须认同的至上神后,敬拜皇帝的问题便迎刃而解。“君权神授”是敬拜皇帝的神学依据,在剥去诸神的神圣性后,皇帝的神圣性也就随之瓦解。当时的宗教政策是所有人必须每年一次在皇帝像前起誓,这种方式既是皇帝崇拜的依据,也是罗马政治秩序得以稳固的关键。奥利金用保罗和彼得的原则,“顺从神,不顺从人”。他写到:“或者如有些人所认为的,以罗马皇帝的守护神起誓就是以他的鬼怪起誓,也就说,人们称之为皇帝守护神的就是鬼怪。若是这样,我们宁愿死,也不愿意以邪恶无信的鬼怪的名义起誓,因为它经常与分派给那个人(皇帝)一同犯罪,或者比他犯更多的罪。”奥利金的认识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上帝对世界的主权。

    奥利金的辩护基于《圣经》,采用逻辑,以柏拉图之矛攻罗马之盾,非常“处境”,容易引起观众和对手的“共情”(这也是他被判为异端的主要原因)。以至于罗马皇帝赛维鲁斯的母亲麦美雅邀请他当她的老师(麦美雅不是基督徒)。

    我没有完整研究过基督教历史,只是在写倪柝声“三元论”时参考过奥利金的相似理论,对奥利金的“毒素”以及他与教会的那些纠葛也一头雾水。但是,仅凭这次论战并大获全胜,仅凭这次论战他就粉粹了罗马帝国的“政统”和“道统”,仅凭这次论战他就掀起了一场宗教革命和政治革命(吴功青语),他就应该在基督教思想史甚至基督教发展史上占有一席之地。想想当下,执政党高举“宗教法制化管理”肆意打压逼迫教会,基督教律师、牧师和神学家们无言以对;“领袖像进教堂”“红歌替代赞美诗”大行其道,我们的神学家甚至是家庭教会的神学家们还认为是“基督教中国化”的必要之举。我们太需要这个时代、这个民族的奥利金了。

  最后,谈一点奥利金的“灵巧像蛇”。奥利金为了解决基督教在罗马帝国里的生存环境,实际上是在抨击罗马的宗教政策;但他却选择了死了七十年的凯尔苏斯来论战,凯尔苏斯无法辩解和回应,使得他在“论战”中占得先机,同时,也避免了“煽巅”罪的降临。感动他的灵也感动了我,哪一天,我也把《丁光训全集》拿出来“学习学习”,写一篇《驳丁光训》。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道就是神”——《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二

上帝与皇帝(在2024年《新中国文明论坛》上的发言

基督的救赎超越宗教——《约翰福音》系列讲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