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谈革命:《新约》的“革命观”

       上一周我们讨论了《旧约》的“革命观”,今天我们继续讨论《新约》的“革命观”。

     我们在上一讲提到耶稣上十字架用生命为“救赎”注入新内涵,这是一个划时代的重要事件;但这是神“救赎”计划的高潮但仍然不是神“救赎”计划的终点站,神“救赎”计划的终点站要等到耶稣再临。那么,怎样理解这个“新内涵”呢?我认为应该注意两个方面:第一,耶稣并没有宣布《圣经》所说的“争战”消弭,他的“大使命”也仍然是一项社会运动,他只是对“革命”动了手术——在“革命”中更换了“救赎”为目标,增加了“爱”来作为动力,这是“救赎”计划的“历史之维”;第二,十字架上耶稣以义替代了我们的罪,“和好”就成为主交付的“新诫命”,这次“革命”强调了个人为中心的“灵性革命”,换句话说,就是“大使命”在终极上制止了“大革命”,这是“救赎”计划的“终极之维”。我们先讨论第一个方面即“救赎”计划的“历史之维”。

有一位神学家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天父不让耶稣诞生在帝王之家,而让他降生在“革命阵营”?为什么他的“社会关系”全部都是“革命阶级”,他邀请的人是“劳苦担重担的人”的“革命群众”,门徒中甚至还有公然的革命派“奋锐党”人(西门和犹大)?带着这个问题,我们来考察《新约》的革命观。

耶稣在第一次讲道中就明确吩咐我们“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 4:18》)。这句经文被认为是“耶稣宣言”。虽然,主流解经家们将这一节经文解释为“强调的是以赛亚书中救赎应许在主耶稣身上的实现”,但是我们不能只强调“耶稣参与了事件”而对他的重要教导听而不闻,联系上下文来看:上一句“有人把先知以賽亞的書交給祂”,是一个具体的“解放”事件——從被擄至巴比倫的悲慘情況中得著釋放;“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都是明确的社会压迫描述;下一句“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更指的是身份的解放——舊約時代猶太人每五十年有一次“禧年”,在這一年奴隸要得釋放,債務一筆勾消,而祖傳的產業要歸還給原業主的後人(參《利258~55)“耶稣宣言”的一大特点,就是解放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是人全部的灵体、肉体和社会身份,而不是其中的某一项——这是基督教与世界其它宗教神学、政治理论都不一样的地方(这个主题在《路德记》《约伯记》中就出现过)。有些神学家用耶稣“登山宝训”来证明耶稣反对革命,其实,耶稣“登山宝训”是讲的个人伦理,而在公共伦理层面,“公义”是必须的,只有在“公义”原则下的“爱”,才是耶稣倡导的真正精神。

耶稣是完全的神也是完全的人,祂是“在这个世界上”传福音,因此耶稣的革命观也不排斥政治革命——只是这种革命是以救赎为目的;而以救赎为目的的革命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它在其中注入了“爱”作为动力 ,它不是由恨而是由爱来驱动“革命”甚至战争。我们不管是从神学进入,还是从历史进入,都发现耶稣的革命观并不像一些神学家所说的那样简单——它可以包含社会革命,甚至包含暴力革命。耶稣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1030》),他说的“报应”很有可能借着“革命”甚至不得已情况下“暴力革命”的方式;因为耶稣曾经直白地宣布:“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太1034》)。“和平之君”(《赛9:6》)耶稣为什么说这个话,因为“天国原则”的实行意味着原有“地上国”秩序的颠覆,这就是后半句:“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因此必然要引起“争战”,所以“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民要攻打民,国要攻打国。”(《太 20》)。在最后的晚餐时,耶稣更叫门徒:“但如今有钱囊的可以带着,有口袋的也可以带着;没有刀的要卖衣服去买刀。”(《路22:36》)。“卖衣服去买刀用意何在?最直接的解释是耶稣预料到他上十字架后会有一轮新的迫害,门徒们要作好防护抵抗的准备。约翰·杰伊是美国保守主义之父,第一任首席大法官,圣经公会的主席,他对这句经文的解读是:“根据我对福音书的考察,基督的仆人应该具备两种能力或特性,并有相应的义务予以维持并使其完全。作为属灵王国的公民,我们必须有能力带着属灵武器,与属灵仇敌进行战斗。同时作为属世国度的公民、属世国度权利和利益的参与者,我们也必须有能力在合法的范围内,在正义和必要的战争中拿起武器与该国度的属世仇敌进行战斗。”

   《路加福音》中耶稣有一句话十分费解:“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人人努力要进去”(《路16:16》)。有释经家指出,“努力”原文是“強暴”——进入天国要依靠“強暴”手段!“強暴”含有奮不顧身、付出任何的代價與犧牲、生死置之度外(《羅164)的意思。当然这样的释经引起了很多的争论,但联系到耶稣还说过:“从施洗的约翰的时候直到现在,天国不断遭受猛烈的攻击,强暴的人企图把它夺去。”(《太1112》)不排除耶稣已经知道基督教来到人类社会必然引起撒旦的攻击和由罪捆绑的原有秩序的反抗,他告诉基督徒为了公义必须与邪恶争战,甚至也可以诉诸“強暴”。在《启示录》中,耶稣“祂穿著濺了血的衣服。。在天上的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祂,有利劍從祂口中出來,可以擊殺列國。祂必用鐵杖轄管(轄管:原文是牧)他們,並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酒醡”(《启19:13-15》),完全就是战争中军队统帅的形象。司布真对此解释道:“要对此充满暴力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有太多的敌人在与我们作对了,如果我们不强暴,我们就永远不能战胜他们。你还记得约翰本仁所写的《天路历程》里的那个美丽的寓言吗?。。。‘当所有的人由于害怕那些穿戴盔甲的人而掉头跑开的时候,基督徒看见一个态度非常坚决的人走到登记人员那儿说,请写下我的名字,先生。登记手续办好之后,他看见那个人拔出利剑,戴上头盔,朝着门向那些穿戴盔甲的人猛冲过去,他们拼命围攻他;但是那个人毫不气馁,狠命地乱刺乱砍。直到他自己受了伤,同时也伤了好几个拦阻他进去的人之后(太1112,徒1422),他在那些人中间杀出一条路来,闯进宫殿里去了。这时候里面响起一片欢欣的声音,就是那些在宫殿顶上走来走去的人也欢呼起来了,他们喊说——‘快进门,进门来,你将赢得永远的荣名。’他就这样进去了,并且穿上像他们一样的衣服’”(《神圣的暴力》)耶稣亲自宣布:“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12:31》)。《但924》中,“公义”被称为“永义”,是“七十个七”即将来时间里要成就的事,我便是依据这些经句而说“十字架”与“十字军”不割席。

美国的“独立战争”可以说是一次典型的基督教式“革命”,“独立战争”是后人加给它的称谓,其实在当时就被称为“长老会叛乱”或“长老会革命”。这的确是“长老会”领导的一场战争,因为军中所有的上校除一人外都是长老会成员。其中的一位是莱克星顿教会的牧师克拉克(Jonas Clark),是他打响了第一枪。克拉克牧师们因此还有一个响亮的名号“黑色军团”,此称呼源自他们袍子颜色和他们反对暴政时所扮演的角色。约翰·亚当斯说:“美国的生日与救世主的生日是有坚固的联结,这联结促使了福音的传扬......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救赎主在世上的使命为基础,组织了社会的协议,也是将人类政府的房角石立基于基督教的训言上。”

     通过上述事例,可知为“救赎”而战对基督徒来说不言而喻;那么,怎样可以看出耶稣的革命观注入了“爱”的内涵呢?

    由爱来驱动“革命”甚至战争与人的“革命”第一个区别就在于方法上的“非暴力”。耶稣说:“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1016》),而不是说:“我差你們去,如同狼進入羊群”。这就是对传统“暴力革命”的否定。从“走两里路”(《太5:41》)“拿走外衣”(《太5:40》)“任由打脸”(《太5:39》)制止彼得攻击逮捕他的人 (《太26:52)一直到上“十字架”,“非暴力”是耶稣自己用生命在践行并推行的“革命道路”。他的门徒自然践行他的道路:保罗告诫说: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21)从初代教会到曼德拉-图图,基督徒为人类展现了与人类传统完全不一样的“革命观”。加尔文之后重要的加尔文主义者阿尔塔修把这个“革命观”总结为:对于暴政,必须引发有组织的宪政性反抗(阿尔塔修:《政治学》)。“宪政性反抗”就既是政治运动又是非暴力运动。“非暴力不合作”的“革命观”是历史上基督徒抗争的最重要手段,也是历史上基督徒抗争的最成功战例。

    由爱来驱动“革命”甚至战争与人的“革命”第二个区别在于并不排斥暴力,但暴力是不得已才使用的手段,在这个过程中维护公义与爱仇敌并不冲突。亚伯拉罕为救罗德去打仗,胜利后“亚伯兰对所多玛王说,我已经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华起誓;凡是你的东西,就是一根线、一根鞋带,我都不拿,免得你说,我使亚伯兰富足”(《创142223》)。在犹大国王亚哈斯被以色列王打败之后,“以色列人掳了他们的弟兄,连妇人带儿女共有二十万,又掠了许多的财物,带到撒玛利亚去了。但那里有耶和华的一个先知,名叫俄德,出来迎接往撒玛利亚去的军兵,对他们说:‘因为耶和华你们列祖的上帝恼怒犹大人,所以将他们交在你们手里,你们竟怒气冲天,大行杀戮。如今你们又有意强逼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们的奴婢,你们岂不也有得罪耶和华你们上帝的事吗?现在你们当听我说,要将掳来的弟兄释放回,因为耶和华向你们已经大发烈怒’”于是,以色列人给俘虏衣服、吃喝“其中有软弱的,就使他们骑驴,送到棕树城耶利哥他们弟兄那里;随后就回撒玛利亚去了”(参见《代下28:8-15》)。美国的南北战争中,北军以伤亡800杀敌2700人,有人祝贺林肯打了大胜仗,林肯眼含热泪说:3500个同胞手足为此丧生,这样的战斗能称之为大获全胜吗?”他批评祝贺者:“这个世界远远大于你的心灵”。非但北军,同为基督徒的南军一样体现基督精神:在著名的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中,北方军队撤退,留下那些痛苦呻吟的伤兵躺在南方军队阵地前。就在这时,让北方军队惊讶的一幕出现了:一名身上挂满水壶的南方士兵顶着枪弹冲出阵地,匍匐来到那些受伤的北方伤兵面前,把水壶一一递到他们面前(现在在弗雷德里克斯堡公园里,还以纪念碑形式定格了这个士兵的形象)。南北战争后,经历巨大牺牲惨胜的北方没有掳掠南方,而是解放黑奴后,给“俘虏”们留下必须的生产资料,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并邀请他们一起坐下来商议共建合众国。“义和团乱”后,在华传教士遭受到惨烈的杀戮,但他们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饶恕,面对众列强“瓜分中国”的计划,在传教士明恩溥的建议下,美国提出“保全中国的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并且将美国所得之“庚子赔款”返还中国用于教育文化事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长老会信徒、美国总统威尔逊代表美国提出了对战败国不作领土要求、亦不作赔偿索取、海洋自由航行、废除关税壁垒、裁减军备、设立国际和平机构、民族自决原则、公正解决殖民地问题、共同保证大小国家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等主张,这些主张被称为“威尔逊主义”,“威尔逊主义”就体现着“亚伯拉罕原则”。我们发现,即使是非主流的基督徒回避暴力也参加战争,看过由真人事迹改编的电影《血战钢锯岭》的人都知道重洗礼派是最严格反战的宗派,戴斯蒙德·道斯就是在回避暴力的情况下参加战争并成为战争英雄,他在战场上不但救战友,同时也救受伤的敌人。我们还知道的是:中国的抗日战争中生存命脉“史迪威公路”上的卡车司机,“珠峰航线”上的飞行员,绝大多数正是美国重洗礼派的信徒。他们同戴斯蒙德·道斯一样,以生命为代价,参与了世界的反法西斯战争,遵循的正是《圣经》的教导——基督徒不是被仇恨驱使打仗,也不是为利益驱动打仗,他们为“公义”而战,更为“爱”而战。一般将这样的行为归结为“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其实恰恰相反,这是“战争中的神道主义”。基督徒为主的国家现代战争观是“斩首”——最少的士兵平民等人员伤亡;而“伟大领袖”毛泽东曾经豪言“中国人死掉2/3也要打败美帝”,现在的爱国教授也狂呼“将1000枚原子弹在成都平原引爆造成全体性人类消灭”;基督徒的战争观是超越敌我和胜负的——如果天要我行道,我就当天行道的工具;如果天都已经替人行了道,剩下的就只有“和好”和“爱”。这就像带领美国赢得独立的乔治·华盛顿说过的那句名言:“剑是我们捍卫自由的最后手段,也是我们获得自由后应最先放下的东西。”

    爱的“革命”告诉我们一个绝对的真理: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非理性激情, 不管它来自何处, 都可能导致罪,恨不能解除恨,爱才能引起爱。借著愛仇敵,使我們從苦毒與忿怒中得到釋放。我们说《旧约》革命观的准则是“公义”,《新约》革命观的准则是“爱”,但就像《新约》不能脱离《旧约》一样,“爱”也不能脱离“公义”,心灵解放不能脱离社会解放,它是有公义的爱,是人性与人身的全方位解放。“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最知名的马丁·路德·金牧师简单明了地总结:“黑暗无法驱走黑暗,只有光可以;仇恨不能解除仇恨,只有爱可以。” 借著愛仇敵,使我們從苦毒與忿怒中得到釋放。耶稣倡导的这些新的革命形式既不以政权为目的,也不以暴力为手段,更不以仇恨为动力,但从人心到人身,从个人到人类都得到了极大的解放。

   我们似乎明白耶稣为什么要降生在最卑下的“革命阵营”了——天父要他来担任“革命领袖”,带领我们一同寻求解放。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耶稣带领所有信他的人出“地上国”,就是他的“革命任务”。但他的“革命”是对人们自义的“革命”的“革命”,神要让我们知道:不是改良可以救人类,也不是革命可以救人类,而是“在基督里”的“和好”才可以救人类。但由于“灵命”革命对象是个体的,“救赎”的目标却是群体的。因此,“和好”为目的的“灵命”革命必然具体为社会革命,“灵命”革命必须具象为社会革命,“灵命”革命也可能引发“社会”革命。因为被罪污染的社会制度是最大的结构性的不公义,《圣经》的两大原则—— “公义”与“爱”必不可分;因为“千禧年社会”还没有建立,“大使命”与“文化使命” 必不可分。“在基督里”就不能排除“我必报应”的神让我们担任的历史角色,因为我们不能脱离世界,在“公义”和“爱”的原则下,革命、暴力革命、战争都是神许可的“行道”方式,“十字架”与“十字军”不割席,慈运理战死疆场,諾克斯帶劍讲道,克倫威爾创建“基督徒铁军”,基督徒以战斗贏得自由,也以战斗建立秩序;他们的自由是秩序之下的自由,秩序是保護自由的秩序。甚至,《启示录》中还预言,耶稣再来之时也是在激烈的战场,他“骑着战马”“争战”,“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而正是“哈米吉多顿大战”的胜利,人类才可能进入“神的国”。当然,作为“和平之君”,神带给人类最终的是天下太平:“祂必在多國的民中施行審判,為遠方強盛的國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人人都要坐在自己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無人驚嚇。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親口說的。” (《弥4:3-4》)“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祂的肩頭上。祂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赛9:6-7》)我们已然明白:人的战争是杀人死,神的战争是救人活。王怡牧师说:“在圣经中,“圣战”的中心是万军之耶和华。神为自己的百姓争战,祂是一切圣战的发动者。祂解除以色列的优势,免得事后他们赞美自己。“圣战”一定是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圣战”的最高峰就是基督的十字架。这是以少胜多的典范:一人胜了全世界;这是以弱胜强的典范:基督放弃祂的能力,通过受苦和被杀赢得胜利。哪里没有十字架,哪里就会充满以宗教为名的假圣战。”(《恩典为王》)

   我们讨论了耶稣革命观的“历史之维”,但这还不是基督教革命观与其它革命观的根本差别,耶稣革命观的“终极之维”,才是神“救赎计划”的顶端。人类最终极的革命观是脱离灵体的罪与肉体的死亡。正因为以“公义”为中心的革命观还无法胜过“罪”,所以需要以耶稣生命为代价的“救赎”。耶稣基督直接参与人类历史,当整个以色列民希望他作为“弥赛亚”“解放”他们时,他清楚知道自己“道成肉身”的使命就是作为牺牲来“救赎”人类。这就决定了他在十字架的“救赎”涵盖并超越社会革命,也必然引起原有“革命”内涵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耶稣“道成肉身”之前神的救赎计划都是借用人类原有的方式,只有神亲自施行的方式才是神终极的救赎)。这个改变的最深内核是“与神和好”:

“如果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一切都变成新的了。一切都是出于上帝;祂借着基督使我们与祂和好,又将劝人与祂和好的职分赐给我们”(《林后51718》)、

“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林后519》)

“我们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藉我们劝你们一般。我们替基督求你们与上帝和好。”(《林后520》)

       “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为要将两下藉著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

       字架上灭了冤仇,便藉这十字架,使两下归为一体,与神和好了” (《弗214-16》)。

 “在基督里”“与神和好”是基督教神学最奥秘的道理,同时又是神最清晰的呼召,借着耶稣的十字架,祂将我们这些受罪捆绑的“犯人”无罪释放,又将劝人与神和好的职分赐给了我们。但是,不要说当年的以色列民不理解,便是现在也还没有成为人类的共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耶稣的方式是神的方式,它是反人性的,不借助圣灵内住,人类的智慧根本不可能理解,这就是为什么耶稣的“革命观”要以“灵性革命”为重点。刘同苏牧师说:

“耶稣不是一个革命者;这决不是一个偶然。耶稣使人类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性转折,但这个根本性转折的手段却不是革命。作为进入历史的上帝,耶稣的工作表明了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方式。上帝既存身于历史之中,又超越于历史之上;在历史的转变中,上帝既作为超越者而寓于否定者之中,又作为内在者而显现在被否定者里面。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上帝的否定同时又是对自己所创世界的救赎,而不是对后者的毁灭。上帝的扬弃是对立面相续的超越(即经由自己的对立面而返回自身的过程),而革命是以摧毁对立面而重复对立面的原地踏步。历史发展的本质一定不是革命,而是扬弃,因为那是上帝在历史中的作为方式” (《上帝与凯撒的疆界》)

“在基督里”“与神和好”的核心就是十字架的救赎,我们已经提到人类的救赎实际上是包含灵魂、身体和社会身份的活生生的人。人类最终极的革命观是脱离罪(灵魂)与死亡(身体)。 “救赎”的核心是神的“爱”,这种“爱”是超越世界的:它不在于脱离政治压迫而在于脱离罪的捆绑,不在于调整人间秩序而在于调整人神关系。按照耶稣的观点,改变社会的终极方式在于改变人心,人与神的和好必然带来人与人的和好,因此,《新约》的革命形式不再只有针对“社会”的革命,而是个体性更强烈的“灵命”革命。“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弗2: 13-17)

关于神的“爱” 引发的“和好”,我们将放在另外的讲章中详析,此处不赘。实际上“灵命”革命并不排斥“社会”革命;反之,“灵命”革命必然引发“社会”革命。如果没有经历救恩的你认为《圣经》提供的耶稣上十字架只有“超验”价值的话,我年轻的时候到乌蒙山区作田野,了解到彝族土目与苗族奴隶几千年来都处在“民族矛盾”、“阶级压迫”、“经济剥削”关系之中,是福音使他们“和好”,甚至出现彼此舍命的动人情景(参见拙著《窄门前的石门坎》我们贵州著名的老牧师安宁,他的家就是大土司,而最早传福音给他的,就是他们家的苗族奴隶),这就是活生生“经验”价值的有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和神学意义的“和好”案例。全世界的“爱”之中,只有基督教的爱是超越血缘、超越民族、超越国家、超越阶级、甚至是超越情感的,因此,只有基督教的爱可以超越以往的人类结构,构建一个以神为中心的新人类。借着十字架上耶稣救赎成全的“和好”,对于个人来说,这是一场更深层意义的“革命”,是我们对神爱的回应,修复了神人关系的灵魂革命;对于社会来说,是超越“革命”的“革命”,是一场更广阔意义的爱的“革命”。这个道理的逻辑是:耶稣“终极之维”是“灵命”上的革命,是神-人之间的“和好”,必然会带来人心-人心的“和好”,实质性引发社会人-人之间的“和好”,因此,“和好”就是耶稣最大的“革命观”,“传福音”就是最大的“革命行动”。在《启示录》1219章中,我们见到“弟兄胜过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祂的名称为神的道”“有利剑从祂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国”的意象,可以证实“传福音”不但是最大的“革命行动”,而且是人类归宿的必然途径和必要方式。但是,我们同时也注意到:虽然“和好”的这场社会革命超越了以往人为的所有革命形式——超越政治革命、超越文化革命、超越种族革命,但“超越”不是“超脱”,“超脱”意味着“离开”,“超越”则意味着“涵盖”,“涵盖”就意味着还有更多的面向——也会伴生甚至催生政治革命、文化革命和种族革命。“涵盖”就说明“和好”是耶稣最大的“革命观”但不是唯一的“革命观”,“传福音”是耶稣最大的“革命行动”但不是唯一的“革命行动”,这个判断意味着耶稣的革命观不排斥“社会”革命甚至引发“社会”革命。换个角度看,历史中“大使命”与“大革命”是人类唯二的社会转型方式;“大使命”与“大革命”有的时候交织在一起,“大使命”有可能引发“大革命”,从初代教会革命到马丁·路德与约翰·加尔文开始的“宗教革命”、清教徒们兴起的“宪政革命”,这就是“灵命”革命反过来又引发的“社会”革命,它形成了基督教革命观的“历史之维”。但从本质上来看,“大使命”最重要的功能是可以阻挡“大革命”,我们在后面介绍的约翰·卫斯理的“大复兴运动”,比较了“法国革命”与“英国革命”的相异,就是“大使命”阻挡“大革命”的最佳案例,这是基督教革命观的“终极之维”。我们来看同样死于33岁的耶稣与亚历山大大帝。亚历山大是亚里士多德最优秀的学生,他把老师发明的、后来成为西方历史主流的帝国主义+暴力征服+文明传播的模式体现得最为充分、实践得最为成功;但是,世界却是最终将回归到耶稣天国主义+非暴力征服+文明传播的模式之中。 

祷告:慈爱的天父,我们知道祷告不是为了让你明白我们的心意,而是为了我们能够明白你的心意。尤其是像革命这一类引起太多争议的话题上,求圣灵给予我们正确的理解、准确的传达。我们知道中国近代有两大教训,那就是基要派固守“福音”放弃“社会”,社会派拥抱“革命”放弃“福音”,在这个山雨欲来的时刻,求你告诉我们你中意的“革命”。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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