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查经之一:神的道与世界的文化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

     这是我们尼哥底母查经班第一次查经。主持人要我先说一说,考虑到前期与几位弟兄姊妹交通,都希望我们在传统的以经解经基础上,增加一个方法“以经解世(界)”,其实这就是 “公共神学”的视角。。从不同角度解读《圣经》,可以发现很多主题:创造-救赎是主题,争战也是主题。整本《圣经》从《创世纪》到《启示录》,都宣示了这个主题。争战有三个对象:肉体、撒旦与世界。从“属灵神学”,我们可以关注与肉体和灵命的争战, 从“公共神学”角度,我们重点关注与世界的争战。我们华人教会往往从个人灵修克服欲望角度看待与“世界”的争战,其实,主更希望我们从“使命”的角度去影响世界。

     当下,基督教文明正在世界范围内衰退:欧洲、南美,现在唯一的“山上之城”美国也在加速陷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世界,是儒家文明代表的中国与伊斯兰复兴运动结成联盟,勾结原基督教阵营里掌握权力的社会主义者,联合绞杀本已经相当脆弱的基督教文明,我把现实社会称为新的“被掳时期”。我们既然认定《圣经》是神给祂的创造物人类的“使用说明书”,那就能指导人类生活的各个层面,所以我们希望在《圣经》的真光照耀下,重新发现世界,重新发现中国。基于这两点,我认为的目标在“更新自己,造就教会”基础上加上“社会”的层面,即个人层面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能够靠着神的话语站立得住,教会层面尽可能纠正当下华人教会的一些神学偏差,社会层面希望能够形成像威伯福斯“克拉珀姆联盟”那样用基督真理促进社会公义与爱的小组。无论哪一个层面,神的道与世界的文化都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我们尼哥底母查经从(约1:1)开始,这是李传道的建议,更是神的安排。《圣经》有多重的识读方法,我们大家都是信主有一定时间且在教会中有服侍的老基督徒,查《约翰福音》也不止一两次了。结合我们的主题,我尝试一种与人(世界)的文化角度来识读。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清晰表达了神的道与世界文化的关系。 “道就是神”说明:道是观念的神,神是位格的道。道是文化的,因此神也是文化的, “创造人”的神本身就是文化。请注意,这里的“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而是原本就“是”的,说明“道”虽然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但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神创造万物是靠“道”即“话语”,“话语”太初就与神同在。用我们作为受造物的有限来观察“道”即“话语”,这个“话语”关键在于“说”了出来。没有“说”出来的是“意识”(人不能交流),“说”出来的是“话语”(用于人交流),表现出来的“意识”是“话语”,而“话语”就是最为显然的“文化”。为了“创造”,也为了“救赎”,神先是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末世到来前神又不得已“道成肉身”“降维”人世,神的“话语”在人类历史全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与人同在。

    我们用“以经解经”来证明上述这一条。《诗篇33:6》说到:“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这里的“命”原文就是“话”;《希伯来书11:3》更直接指明:“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的希腊原文是“呼吸”,表示从神嘴里说出的话。《约翰福音》中“道成肉身”希伯来原文就是“神的话成了肉身”。职是之故,一些基督教学者如刘小枫就直接将“道成肉身”翻译为“言成肉身”。由此可见,无论是物质或精神的世界,甚至是物质或精神世界的源头,都“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我们再用逻辑来“反证”:神是创造一切的主,文化是世界除了自然之外最为重要的显现,是神创造和护理世界最为重要的工具。为什么“创造一切的主”偏偏就不创造文化,还需要借助被造物人类创造的文化来作护理世界的工具?神莫非不是“全能”的?“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似乎是矛盾的,神创造道(工具)又是道(本体)的这种表达方式看起来不可思议——不能既是创造者又是被造物,但的确这是基督教特有的表达方式。鉴于神有“不可认识”和“必须认识”的双重属性,神的所有所是本身就是真理(本体),只不过人是有限的,为便于有限的人来认识真理,神对人需要一种“处境化”表达,因此神使用具体化、文化化的方法,将神性情与神的所有所是流露出来并记载下来,这就是《圣经》。早期护教家奥利金在与外邦人论辩时就使用了希腊古典自然法派的理论:“自然法高于成文法”,但同时他认为自然法并非出于自然而是出于超自然,给出“自然法即神法”和“自然法由上帝制定”两个看起来与“自然”矛盾的慨念。神创造道和自然法由上帝制定是基督教在与外邦人对话时借用外邦文化概念的“处境化”表述,神就是道与自然法即神法是基督教神学的定义。而更为让我们熟知的例证是:在《约翰福音》这同一文本中,耶稣就先后表达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和“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1837两个不同的“我”概念。这并不矛盾,因为a耶稣是领受文化的人,作为“完全人”他深受人类文化浸润;但他本身更是创造文化的神。b“逻辑”是被造物人类思维的标尺,而造物主的“神迹”是超逻辑的,否则神-人之间还有什么差别?其实,在这个认识论方面,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有趋同性,比如中国《孟子》的“诚者,天之道也”、《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宋明朱熹的“功夫即本体”,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新儒家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都是把现象与本体合并表述的。在这一点上,基督教与中国儒家对文化的认识论都不似希腊哲学化后本体与现象绝对的二元分裂。

    现在绝大多数神学教科书认为“文化”是人创的,按我们上述论证这一结论是不能成立的,它是伊甸园中蛇引诱夏娃的话的现代版,是费尔巴哈式的神-人关系导引出来的“主义”,实际上是否定了神的主权即“主的义”。总结来看:“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说明没有世界之前就有了神的“文化”;“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说明“文化”是神创造世界的工具而不是已经创造成型后世界的反映;神常用他权能的话托住万有(《来13》),说明神通过“文化”维护世界;“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 119:89》)“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说明神“文化”将一直持续创造和护理世界到时间的尽头。将这几句经文联系起来,说明神在人类历史中全时间存在,他创作、护理、拯救人类的工具“话语”(文化)也将全时间存在。祂“道成时空”是为了人类生存-死亡,祂“道成肉身”是为了人类复活-永生。

    我们从保罗的一次实际运用来观察:他不断与希腊最优秀的哲学家们(斯多葛派、伊壁鸠鲁派)争论,而且争论之地还是在象征希腊文化的战神山(亞略巴古,议事会、法院、阿雷奥帕谷斯仲裁会议设于此);争战的武器也是希腊人沦肌浃髓的“逻辑”概念。如果回到现场,我们这些吃瓜群众都会认为保罗与希腊最优秀的哲学家们争论似乎是“关公门前耍大刀”,是“落后”对“先进”的强词夺理;但恰恰保罗抓住了以“理性”为基因的古希腊哲学无法确立真理的标准,比如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是一种理性超验,但仍然解决不了苏格拉底的命题“哲学的任务就是认识人自己”。因为不认识神是造物主也不认为人是被造物,所以他们的“理性”常常陷入了怀疑主义的困境,必然会在崇拜自己中毁灭自己。苏格拉底另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反映了人的理性的局限;基督徒也认为“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但我们知道我的神“无所不知”,因此“信神”就行了。因此保罗希望通过论辩来告诉对方耶稣“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从而使希腊哲学家们崇拜的文化“转基因”——从迷信(自身)理性转移到信靠神。保罗告诉他们世界不是无位格的命运(斯多葛派)或原子运动(伊壁鸠鲁派),而是有位格的上帝,祂“已经定下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保罗论辩的果效是“幾個人貼近他,信了主,其中有亞略巴古的官丟尼修”(《徒1734》),从公元二到四世纪,基督教进入了希腊世界,短短200年间就吸引了大批希腊学者归化,希腊文化也成为福音传播的有效工具。因为这些优秀但骄傲的头脑意识到只有承认人不是终极的标准,才能超越和改变人性;只有认识创造人类的上帝,才能让人真正认识自己。

     世界三大宗教中,伊斯兰教所到之处摧毁原有文化,佛教来到哪里就附庸哪里的文化,只有基督教要改造文化和更新文化——这就是基督教对文化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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