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查经系列之二:耶稣与世界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生命在祂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裏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约1:2-14》)

主持人上周交待查2-14节,从1-14节向我们介紹耶穌基督,指出了5个关于耶稣基督的基本真理:1,祂的永恒性(1-3);2、道成了肉身的特殊性(4-5);3、先驱者约翰见证的真实性(6-8);4、与世界的矛盾性(9-11);5、耶稣的神性(12-13)。加上我们查过的第1节以及14-18节表达“荣耀的基督”,构成《约翰福音》的前言或序曲,表明了“祂是宇宙的主”这一主题。如果加上后面将要表述的“祂是歷史的主”(1951節)和“祂是救世的主”(二125),讓我們看見耶稣和人類的關係,完全在于对世界及人類的救赎。

本节中出现的“道”“光”这些比喻,就是基于“世界”来说的。在“道就是神”的定义后,这里表明了耶稣基督与人类世界的三重矛盾关系:神创世界——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神爱人类——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世界恨神——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

“神创世界”实际上表达了神对世界的主权,表明了造物主与被造物之间的关系,这是《圣经》神“创造”视角的延伸;“神爱人类”是耶稣基督“道成肉身”的使命,是《圣经》神“救赎”视角的展开;“世界恨神”是从古至今的一个基本事实,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描述人类历史:它不是进化史,不是发展史,而是神的救赎史和人的悔改史。

整个人类历史就是这样吊轨:一方面是“神创世界”和“神爱人类”的大能与牺牲,另一方面又是“世界恨神”越演越烈。这就必然进入《圣经》的“争战”主题。我们上次谈到“争战”有三个对象:肉体、撒旦和世界。《圣经》里“世界”是一个反面角色,神没有要求我们去“顺服”它而要求我们去“胜过”它。“胜过”就意味着“争战”。神学家凯波尔就直接把教会区分为“争战的教会”(地上的教会)与“胜利的教会”(天上的教会),并指出:“教会的本质就是争战。当一个教会停止了争战性,她就不再是耶稣基督的教会了。教会在地上之所以是荣耀的,正因为她是争战的。一个真正争战的教会,不论在教会内或教会外,都是与世界抗争的。教会的争战性证明她虽在世界,却不属于世界。教会的争战性显示出神的儿女与魔鬼儿女间的对立,这种对立是绝对的、是水火不容的。当然,教会希望世界中的人得救,也从未忽视靠神恩典,有可能在转眼间使仇敌变为朋友的事实。虽然从外表上来看似乎是矛盾的,但事实上世界与教会为敌,教会也与世界为敌。积极地说,从教会的争战性就可证明她的圣洁。教会是世界之光,她就不能不将罪恶的黑暗驱逐出来。身为一个真理的受托者,必须支持神的真理、纠正错谬,如此教会的争战与教会的荣耀乃是二而一的事。”(《教会论》)

我想跳脱开经文,从眼下美国在阿富汗的溃败来谈。从人类社会角度看争战,最主要有两种模式:亚历山大的帝国模式与耶稣的天国模式。我们来看同样死于33岁的耶稣与亚历山大大帝。亚历山大是亚里士多德最优秀的学生,他把老师发明的、后来成为西方历史主流的帝国主义+暴力征服+文明传播的模式体现得最为充分、实践得最为成功;但是,世界却是最终将回归到耶稣天国主义+非暴力征服+文明传播的模式之中。亚历山大模式争夺的是利益,耶稣模式在意的是观念。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赤裸裸争夺“利益”的帝国模式已经逐渐被文明的人类抛弃,可为什么耶稣为“观念”争战的天国模式也没有取得成功呢?记不得是哪一位作家说过:“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为“观念”可以开战的国家”,正是因为都是为了“观念”,或者说都是为了“正义”,情况就比前现代的局面复杂得多了。我们又从美国这个曾经的“山上之城”说起。我们看到,美国前期尚是“山上之城”时与现代已经堕落为世俗国家时有两点不同,一是观念的来源与内涵不同,二是国家-教会不再联动。

美国的南北战争中,北军以伤亡800杀敌2700人,有人祝贺林肯打了大胜仗,林肯眼含热泪说:“3500个同胞手足为此丧生,这样的战斗能称之为大获全胜吗?”他批评祝贺者:“这个世界远远大于你的心灵”。南北战争后,经历巨大牺牲惨胜的北方没有掳掠南方,而是解放黑奴后,给“俘虏”们留下必须的生产资料,帮助他们重建家园,并邀请他们一起坐下来商议共建合众国。“义和团乱”后,在华传教士遭受到惨烈的杀戮,但他们想到的不是报复而是饶恕,面对众列强“瓜分中国”的计划,在传教士明恩溥的建议下,美国提出“保全中国的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并且将美国所得之“庚子赔款”返还中国用于教育文化事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上,长老会信徒、美国总统威尔逊代表美国提出了对战败国不作领土要求、亦不作赔偿索取、海洋自由航行、废除关税壁垒、裁减军备、设立国际和平机构、民族自决原则、公正解决殖民地问题、共同保证大小国家政治独立与领土完整等主张,这些主张被称为“威尔逊主义”。美国传教士不但是制定这些政策的参与者并起到很大影响,而且美国教会取代英国教会成为世界福音宣教运动的主力,当时世界福音运动的资源,75%集中在中国。二战之后,美国也没有掠夺战败国,而是帮助他们建立符合圣经原则的宪政制度。其中以日本最为典型:日本的天皇制度是最深厚的偶像崇拜,美国占领日本后并没有要求物质的赔偿,唯一的要求就是要天皇本人宣布自己是“人”不是“神”,消除了这个有千年历史的日本最大的偶像崇拜(天皇崇拜不但是日本的国家宗教,而且是日本的全民信仰),同时由随军牧师按照《圣经》启示的原则替日本人民设计了宪政制度。但是,随着美国自身的去基督化,他们虽然也还是为“观念”而战,但这个“观念”已经不是《圣经》启示的观念了。我们知道,美国的基督教保守主义强调“宪政”,而非基督教的进步主义强调“民主”。其实,“民主”这个概念从来不是《圣经》的概念,它是由希腊-罗马思想而来的;而“宪政”则是由《圣经》原则总结出来的(即使是“宪政”如果不与基督教的其它观念相结合也是无效的)。早期的美国尚是“山上之城”时,与当时美国政府的这些政策相配合,教会的传教运动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高峰。国家-教会是联动的、同步的。而由白左输出的“民主”制度,所到之处一路败北,先是越南,后是伊拉克,现在是阿富汗。它有高尚的动机,但这些动机背后是罗尔斯式的人的自义,从观念上背离了《圣经》原则,在现实中国家-教会不再联动,这种行为当然得不到神的保守和祝福,因此失败是必然结果。

回到《约翰福音》这段经文,毫无疑问“光”就是要驱散世界的黑暗,但“世界卻不認識祂。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世界”不认识神甚至反对神情有可原,“自己的人”就是我们这些所谓的神的儿女。正因为十字架上耶稣柔弱、屈辱、忍耐,使人们看不到祂的主权、审判和荣耀,如果神不道成肉身,我们就永远不能够理解神;但神已经道成肉身,我们又很难相信祂就是神。神的行为方式与人的行为方式截然不同:祂的“选民”是弱小的以色列民而非罗马中华;祂让基甸留下大部队只带三百人就打败了十三万五千人的强敌;祂救赎人类的方式是多数人认为的自取灭亡;祂引领历史发展的模式也与人类的想象大相径庭。我们发现:美国的“民主”输出没有“荣耀的基督”,没有呼应“祂是宇宙的主”、“祂是歷史的主”和“祂是救世的主”,而是把自己当成了救世主,从而根本否定了主耶稣基督对世界及人類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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