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谈革命:“革命”与“中国革命”

      这是第五篇谈“革命”的博文了,我们从“6.4”引发是否需要革命、革命是用仇恨发动还是用公义与爱发动的争论,四次谈了“革命”这一话题,不但分别从《旧约》《新约》的不同阶段,分析了《圣经》的革命观;而且借“哈爱理命题”,从人类历史考察了世俗革命与基督教革命的不同方法和结果;今天我们探讨什么是“中国革命”,因为这恰是华人最关注的问题,也应该是华人教会不可回避的问题——尤其是眼下。

   还记得我们把“革命”分为三种类型来观察吗?这三种类型是普世意义上的革命,基督教意义上的革命和中国革命。我们已经将基督教的革命观作了详细的介绍,并通过“哈爱理命题”比较了它与世俗革命的异同;现在再把普世意义上的革命与中国革命相比较,从中也能发现两者截然不同的意义和目的。我们先看两个词典的诠释:

《维基百科》解释“革命”:“一般而言,‘革命’这个词表示一个政治制度的改变”。

《辞海·革命》条:“古者以天子受命于天,故王者易姓曰革命”。

   看出有什么差异没有?这就是中国“革命”相比普世“革命”的“中国特色”:同是“革命”词条,《维基百科》是解释的普世意义上的革命,《辞海》是解释的中国式革命,可见中国人眼中的革命并不是其他国家人眼中的革命。普世意义上的革命即马克思和阿伦特意义上的社会政治运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阿伦特也认为革命的目的是:“建构一种新的政府形式,缔造一个新的政治体,而这政体以构造自由为起码的目标。”如果对标中国革命,你就会发现:中国“革命”只是颠覆朝代,却从来没有颠覆制度,仅仅是换了一个做皇帝的人而已。本身就是革命家的孙中山说得最直白:“几千年来历史上的战争,都是大家要争皇帝”。严复也曾说过一句与孙中山相似的话:“两千年来,中国所谓的国家,只有家,没有国。国是一姓之家。兴,一家之兴;亡,一家之亡。” 普世意义上的革命与中国革命都是政治运动、社会运动,但它们的目的不同,“意义”当然就相去甚远,一个是“公义”一个是“私利”,一个是“创新”一个是“复辟”(阿伦特《论革命》中从词源说考据普世革命是“复辟”,我则是在中国“革命”与普世“革命”的比较中得出这一结论,所以我们并不矛盾)。我们在本系列文章开始时有过简单的定义:普世的“革命观”用法国革命《人权宣言》一句话来代表,叫做“一切的权力都出于人”,它的斗争形式是“阶级斗争”;中国式的“革命观”是“打倒皇帝做皇帝”,它不是为大众的权利而是为少数人的权力,因此他是以“公义”之名谋取私利。中国式 “革命”在中国历史上高频率发生,所以有句成语叫做“江山易改”,而接在“江山易改”后面的 “本性难移”,可能是“本姓难移”的误衍,“本姓难移”或指消除前朝的影响困难,或指革命成功后“换姓”的方法不变。也就是说,普世革命是换“性”(社会制度),中国革命是换“姓”(社会统治者)。

    虽然阿伦特在其名著《论革命》中将革命视为近代才发生的政治运动,但这是她并不了解还有“中国革命”存在的学术盲区造成的。其实“革命”不是现代人的发明,它的确是“古已有之”,发明人是中国的周文王。周文王被殷纣王囚在羑里时作《周易》,因此可以说《周易》是“革命党”的作品,里面包含有强烈的“革命”思想,所谓“易道”,就是“易除帝王之道”。如天在上地在下的“否卦”被认为是“不吉”,而天翻地覆的“泰卦”被认为是“大吉”;“乾卦”的上九是“亢龙有悔”,用九则是“群龙无首”——没有皇帝或一群皇帝联合执政;屯、履、豫卦有“宜建侯”、“履帝位”、“建侯行师”充满反逆杀机;“革卦”“夬卦”的主题更理所当然是“革命”。《易传·革卦》里说:“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革之时义大矣。”这里借对殷汤对夏、周武对殷的两次革命运动的肯定,确立了数千年来中国人颠簸不破的革命观。通俗的说,中国的所谓“革命”,“革”指皮革,制兽皮用利刃去毛而为革,引申为“变革”;“命”即是“天命”,指代政权,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用武力强迫改变上天赋予你的天命。中国“革命”有三个明显特征:a、以暴力为手段;b、以夺取政权为目的;c、并不改变原有制度,仅仅是“取而代之”。所以中国“革命”带来的改朝换代表面上看起来天翻地覆,其实只是“城头变换大王旗”的改头换面,革去的“头”是国家主权人,换上的“面”是国家名号,换了另外一家人来到一个“新朝代”,不变的“体”是国家体制和治理模式。中国式的革命观包含神学观上的“天命流转”,历史观上的“白黑赤三世轮回”,政治观上的“天命=民心”,这套理论滋生了“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革命”欲望和“打倒皇帝做皇帝”的“革命”行动,因此,中国文化说到底就是鼓吹“革命”的文化,中国理所当然是“革命”最频繁的国家,也是“革命行动”最剧烈的国家,在这个过程中“革命”都是打着“替天行道”的神圣旗号

如果说,“真命天子”是帝王身份合法性的谎言,“替天行道”则是帝王行为合法性的谎言。谎言要成为箴言,就需要不断重复的喊得山响,“替天行道”就是争夺帝位的“革命者”最响亮的“口炮”。梁山的领导人王伦,明火执仗“打家劫舍”,这是土匪行为;换了晁盖“杀富济贫”,这是把土匪行为政治化,就是“革命运动”了;再到宋江“替天行道”,直接把土匪行为宗教化,直接是“正义”化身。同样一个行为,就看你认识的高度和包装的水平。中国历史是个大舞台,舞台的中心只有一把龙椅,龙椅四周围着几个抢龙椅和保龙椅的主角,剩下的便是摇旗呐喊跑龙套的“群众演员”,他们共同演绎的角色是“炮灰”,而“炮灰”是上不了“演员表”的,他们都只有一个总的名称“革命群众”。本来“革命”是“王者”之事,与“革命群众”没有半毛钱关系,为什么会给“群众”戴上“革命”的高帽子呢?原来,“革命”是一个“社会运动”,社会运动就少不了社会的参与,“革命群众”就是社会基础。我们不能简单地把“中国革命”归于“丛林法则”,“丛林法则”是野蛮人的野蛮法则,“中国革命”是“文明人”的野蛮法则。野蛮人的野蛮法则依靠让人垂涎的利益,“文明人”的野蛮法则依靠让人信服的理由,否则都不可能动员社会,“革命”就不可能发生。革命家宣称的“人民战争”,实际上就是“以人民为炮灰的战争”。清末民初的学者张相文写了一本《帝贼谱》,统计历代打天下的“帝”(革命成功了的贼)和“贼”(革命不成功的帝)共有七百余人。说起来也可怜,中华民族浩如烟海的“辉煌历史”,归结起来就是这七百余人的革命和反革命!甚至基督徒孙中山发动的革命,也是走的这一模式(同时期的陈炯明搞联邦,黄兴搞法制,宋教仁搞议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注定不会成功)。与孙中山理解的“都是大家要争皇帝”一样,中国革命的真谛是:“打倒皇帝做皇帝”,“打倒皇帝做皇帝”是个别人的“权力斗争”而不是为了人民大众的“权利斗争”;但为了发动群众,革命者往往以“权利”来号召,把个别人的“权力斗争”说成是为了人民大众的“权利斗争”(比如“土地革命”就形象地叫做“打土豪分田地”)。“革命”失败了,“革命群众”生灵涂炭;“革命”成功了,又没有“革命群众”半毛钱关系,这就是中国“革命群众”的宿命(合作化运动又把分给农民的土地收回去了)。所以,张养浩在《潼关怀古》中唱到:“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而按照托克维尔的观点,暴力革命砸烂了原有社会结构和组织,“人民”没有能力管理国家,因此,“革命”产生的国家就更有可能专制。何家棟对此的表达就更有中国特色,他说:“革命是自由的兒女,但卻是專制的父母”。把历史书重新翻上一遍,你会发现他们说的真是这个理。当孙中山要发动革命时,李提摩太给他说了一个道理:政权若只是简单地从满族人手中转换到汉族人手中,而不对政府的权力中枢进行某些根本性地变革,那么这种权力的转换将是徒劳的。这就好比一枚已经锈蚀的钱币,你把它反过来放,它依旧是一枚锈蚀的钱币。同样是基督徒,孙中山是中国式的基督徒,所以脑子里充满的是中国式“革命”;而李提摩太没有中国式“革命”的观念,所以他不能明白也不能劝阻孙中山。

   “革命”不但变革朝代,它还腐蚀人心——因为“革命”的逻辑是“你死我活”,它的思想武器是“仇恨”。仇恨是一种非常危险的非理性激情, 不管它来自何处, 都可能导致罪, 尤其是来自正义要求的仇恨。“革命”的道德原则是:目的可以使手段正确。既然我们的行为是为了“解放天下劳苦大众”,则没有什么事不可做。因此,中国历史上,最可怕的一句口号就是“以革命的名义”。“以革命的名义”,一切见不得人的杀人放火事都可以通过它合法化、神圣化,反对它就是“反革命”,而消灭“反革命”从上到下包括“反革命”自己都认为天经地义。血腥残酷的“革命”革的是“命”,因此革命者与反革命者都只能以命相搏。中国历史上第一位革命家是商汤,对鸟都网开一面的他杀起人来并不手软,他前后追杀了二十多年,志枭逆虏,直到把“敌人”消灭干净。周武革命更是“血流漂杵”,除了战场上“血流漂杵”,据《逸周书·世俘解》记载,拿下政权后纣王的一百名幸臣被用斧钺砍断手脚,任由他们在血水里翻滚挣扎;商人氏族的四十名族长,被投入到沸水翻滚的大鼎中。之后的战争还斩首177000人,俘虏310000人,以至于数年后箕子看到昔日繁荣的首都一片淒凉,不禁悲从中来,作《麦秀歌》当哭。张献忠的革命大军攻陷成都,立“七杀碑”屠城,“先施于蜀府宗室,次及不屈文武官,又次及乡绅,又次及本营将弁。凡所剥人皮,渗以石灰,实以稻草,植以竹竿,插立于王府前街之两旁,夹道累累,列千百人,遥望如送葬俑”。“贼(张献忠)嗜杀出天性,偶夜静无事,忽云此时无可杀者,遂令杀其妻及爱妾数十人,惟一子亦杀之。”在张献忠军中的传教士安文思《中国新史》记载:“他残酷地决定使用各种酷刑处死无数的百姓:有的被砍成几块,有的被活活剥皮,有的被一点点割成碎片,而有的则遭到砍杀,但不让死。四川省的14万军队也被屠杀。所以,该省几乎没有人烟”。可悲的是,张献忠杀人也是用“替天行道”的理由,现存广汉的“圣谕碑”赫然写着:“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因为人对不住天,所以该杀。所有的革命领袖都一样,李自成水淹开封,城内37万人淹死了34万;明代灭亡,朱元璋皇子皇孙一百多万被革命者斩草除根。 不幸的是“暴力革命”成为了几千年中国朝代更替的唯一模式(这里把亡于外族侵略也包含在内,因为外族侵略者也会并事实证明了都利用了中国的“革命”理论),中国最著名的革命家毛泽东清晰简洁地归纳为“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暴烈的行动”,中国人民因革命而灾难深重。历史学家发现了海陆丰革命政权的革命纲领,该纲领为二十个杀:“一、籍国民党者杀。二、反土地革命者杀。三、曾任文武官员者杀。四、曾充民团警兵者杀。五,曾充反动政府机关差役伙夫者杀。六,一切地主土豪者杀。七,讨租讨债者杀。八,还租还债者杀。九,藏匿契据者杀。十,立妾蓄婢者杀。十一,不服征兵者杀。十二,当堪舆命卜者杀。十三,当巫婆媒婆者杀。十四,吸鸦片者杀。十五,惯作盗窃者杀。十六,盲目者杀。十七,疯癫者杀。十八,残废者杀。十九,老朽不能操作者杀。二十,信仰一切宗教者杀。”

这个“革命纲领”可怕的是,杀人不是以罪来定,而是以身份来论,不但要杀“阶级敌人”和曾经为“阶级敌人”服务的“差役伙夫”,甚至连“盲目者”“疯癫者”“残废者”和“老朽不能操作者”这样典型的“阶级兄弟”通通都在要杀之列,不但使人毛骨悚然,更令人瞠目结舌!按照秦晖的统计,每一次“革命”成功,都要付出2/31/2人口的代价。从东周到清末的2600多年时间,共发生有文字记载的战争6192次(占全人类的三分之一强),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国人自相残杀的“革命战争”。“革命战争”导致的人口大规模灭绝,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没有这样惨痛的历程。”“革命”造成了中国社会的大灾难,但从来没有给中国社会带来大进步。台湾经济学家翁之镛将秦统一中国至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共2171,按盛世、治世、小休、衰微、乱世五种类型进行统计,发现“盛世”加“治世”不过占五分之一,而仅“乱世”则占了近一半的时间。中国革命是人类历史上最残暴最反动的运动,按王怡牧师的话说,“革命就是杀人的批发”。更为可怕的是,正如李铁梅在《红灯记》中唱到的那样“仇恨入心要发芽”,这种超残忍的“革命性格”现在已经是中国人的“国民性格”“911”事件发生时,全世界只有两种人欢呼雀跃,一是恐怖分子,二就是中国粉红。当下“爱国贼”们武统台湾“留岛不留人”的叫嚣,就让全世界不能明白:同是“中国人”为什么要互相残杀?不是“中国人”为什么又要去“解放台湾”?一个30几岁的中国计算机学会成员、沈阳工学院教授、中国九三学社社员赵盛烨发中英文双语帖称:如果特朗普一心与中国抗衡,不给黄种人黑种人生存空间,我们可以采取自杀式核爆毁灭地球(他提供了几种可行的方式如在四川盆地钻洞引爆核弹)。一个疯子不足为惧,可该贴仅仅一天,就得到2.7万点赞,这一群疯子狂吠:如果没有中国,世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还有一位来自河南新乡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的学生石可,写了一封《给国家和社会的公开信:我愿意对穷人开杀戒,包括我的父母》,其中说到:“我是一名爱国者,。。。那六亿收入不到一千的穷人,时刻在拖累我们的国家,。。。我代表中国全部有钱的正常人,正式向国家提意见:让我们参军,让我们去杀掉这些不努力、拖累国家的人,我们大学生,虽然没社会经验,但知道什么是国仇家恨,知道什么是大是大非,更知道什么是有国才有家。”海陆丰革命政权的革命纲领在这封公开信面前都弱爆了,你们才只杀阶级弟兄,现在的“爱国大学生”父母都要杀。在畸形的“爱国主义”教育之下,“革命精神”在中国人的血液中潜移默化代代流传,已经变异为思想的病毒。一旦这一思想病毒与生物病毒合二为一,“中国革命”将升格为毛式“世界革命”,给人类带来无法意料的毁灭性大灾难。

这也注定了中国“革命”虽然是“社会运动”,但其本质上是反“社会”的(严格来说,中国文化中有“社”有“会”但没有“社会”的观念)。“革命”成功前,“革命者”千方百计发动群众参与“革命斗争”; “革命”成功了,“革命领袖”坐拥了“国家”,他又最怕“革命”。“革命领袖”都是从“社会”而起,所以懂得“社会”是“国家”的“不安定因素”,因此“国家”又会千方百计消灭“社会”。于是,成功了的革命就形成了天——天子——天下的“一元化”闭路系统,它的逻辑是赢家通吃,有政权就有一切(包括宗教),一人(天子)拥有全部,除此之外的从个体到集体在这个逻辑中都没有地位。所以只有争当“革命领袖”才最有吸引力。在这个闭路系统中,国家被准确的表述为“某家天下”,如刘汉、李唐、赵宋、朱明等。梁启超就说过:“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新史学·中国之旧史》)。在这个闭路系统中,各级官员是皇帝的“奴才”,同时又是百姓的“父母”,如此形成层级化宗法化统治。现在绝大多数中国人的观念里仍然装着“共产党的天下”、“红色江山”,可见“革命”不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还是中国的文化传统。

在中国革命和反革命循环当道的文化环境中,自然呈现一个“专制——革命——再专制”循环,这个“革命和反革命”的文化环境以及“专制——革命——再专制”的历史循环,以恐怖约束恐怖,以不公正对待不公正,几千年一以贯之传承下来,是仇恨和复仇的循环。吴思用“血酬定律”来说明中国革命现象。他认为暴力集团不创造价值,但却以暴力控制生产集团所得的酬报,进而以国家政策合法掠夺的法酬。只有生产集团控制暴力机器,才可能走出“中国革命”。如果他讲得有道理,那么“专制——革命——再专制”就永远走不出循环,绝大多数中国人也不知道除“革命”以外还有什么其他社会进步方式。

黑格尔评价说:“中国历史从本质上看是没有历史的,它只是君主覆灭的一再重复而已,任何进步都不可能从中产生。几千年的中国,其实是一个大赌场,恶棍们轮流坐庄,坏蛋们换班执政,炮灰们总是做祭品,这才是中国历史的本来面目,事实上,中国任何一次革命都没能使这个历史改变。”最讽刺的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创始人兼理论家马克思也对“中国革命”完全的否定,他说:“在东方各国,我们经常看到这种情况:社会基础不发生变动,同时将政治上层建筑夺到自己手里的人物和种族则不断更迭”(《中国事件》)

中国式革命虽然没有发生在以色列先民生活的地域,但对此模式《圣经》也是否定的,但以理对尼布甲尼撒的孙子伯沙撒王说∶“王啊,至高的上帝曾将国位、大权、荣耀、威严赐与你父尼布甲尼撒;因上帝所赐他的大权、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在他面前战惊恐惧。他可以随意生杀,随意升降。但他心高气傲,灵也刚愎,甚至行事狂傲,就被革去王位,夺去荣耀。他被赶出离开世人,他的心变如兽心,与野驴同居,吃草如牛,身被天露滴湿,等他知道至高的上帝在人的国中掌权,凭自己的意旨立人治国。”(《但517-21》)。

你是否已经发现,且不说中国革命是为了少数人私利的行为,用不正当的程序和不正当的手段,也同样不能达到正当目的——这个观点就是《圣经》的观点。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道就是神”——《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二

基督之光——《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三

基督的救赎超越宗教——《约翰福音》系列讲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