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活,当清明节遇上复活节
(家国传来的消息让人寝食难安。我还健在世上的两位最亲近的长辈亲人——母亲和舅舅——都相继病倒了。二老年事已高,母亲94,舅舅也近90,人间百态,酸甜苦辣,二老都已经尝尽,生,的确无可恋了。作为儿女子侄,我知道衰老无法逆转;但作为基督徒,我们相信主是赐生命的主,祂可以加持生命,也可以接受灵魂。于是今日罢笔,专心向主求祷,也祈弟兄姊妹一起替老人代祷。想想平日少有给二老传福音,便把复活节时谈生命的证道讲章翻贴出来,算作是向主祈求永生生命的《申请书》)。
“往服丧之家,比往宴乐之家还好,因为死是人人的结局,活人要把这事放在心上。”——(《传7:2》新译本)
“求你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诗90:12》)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 3:36》)
“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约 21:19》)
“弟兄们,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你们不知道,免得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盼望的人一样。”——(《帖前4:13》)
“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他又叫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将他极丰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上帝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4~10》)
祷告:慈爱的天父,今天又到了你的日子。我们聚在一起敬拜你,分享你的话语,求你一如既往保守我们的聚会,喜悦我们微不足道但拥有“心灵和诚实”的敬拜。今天本应是王伟强牧师证道,但是他的岳母在台湾陷入弥留。为了让他岳母的灵魂归入你的怀抱,他与师母心急火燎赶回台湾。求你或者医治老人家的身体,或者接受她的灵魂。作为一个不配站在讲台上的罪人,我考虑到我们是一个以华人为主的教会,希望每一次证道都会关注一个华人容易碰到的问题,愿从我口中所出的,能符合你的心意, 能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也能在造就人上略有寸功。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阿门!
今天有两个重要的节日重叠在一起,其中清明节是中国人“祭祀祖先”最重要的节日,是儒家“慎终追远”观念的仪式化;而纪念耶稣基督十字架上受死并第三天复活而形成的复活节,是基督教最核心要义“道成肉身-受死复活”的仪式化,也是基督教最重要的节日。对于我们华人基督徒来说,今天就双重重要。这两个节日都是关于生命的,因此,我们借这个特殊的日子,来探讨二者体载的意义和比较两种不同的生命观。这关系到我们怎样看待生死,也关系到我们怎样对待生活,更让我们体会作为神的子民那当得的生命。
我们先从中国人的生命观谈起。各家所宗的《易·系辞·下》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人的生命是从自然和合而来,并没有一位至高者掌管,所以中国人的生命观是“自然而然”的。而这个“自然而然”的生命来源并没有可供采纳的证据,只是人根据“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的经验“悟”出来的“现象”,并没有追踪到生命的“本源”。正是由于对生命来源的无知,中国人的生命观有两个特征:半截的和现实的。
我们先来说前“半截”,大家发现没有,与周遭的老外相比,中国人特别关注身前事和生前事,身前事是关注肉身;生前事是关注今生。我们只看到生命中“现世”的一段,既不追寻生命的本源,也就不会去追寻生命的去处,关注点完全在当下“如何活着”。因此准确来说中国人的“生命观”只有半截,只有“人生观”而没有“人死观”。生前死后,都不置可否。所以才会对“未知生,焉知死”《论语》“人死如灯灭”(《春秋大义》)“死去元知万事空”(陆游诗)等儒家人生格言深信不疑。也因此,由“悟”而“误”,中国“文化人”“永生”的办法一是寄托在道德文章“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追求精神永存价值不朽而并非生命本身不朽;二是寄托在生儿育女的生物繁衍,后嗣子孙“光宗耀祖”上,这也并非生命延续,而仅仅是生理-心理基因遗传。不思前不思后,因此顿生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的悲愁,以及李商隐“他生未卜此生休”的困惑,对“生前”缺乏了解,对“死后”缺乏追问。最广大的中国“无文化人”立功没有机会立德没有条件立言没有文化,所以他们无目的无意义的消极活着,养生送死:“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近年流行开来的“阴婚”现象,则是中国人“生物繁衍观”最极端、最荒谬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可以视为生-死-葬-祭的“综合礼”。
在生死的“礼”都已经消失的现代,更消极的“躺平”“活在当下”“哪怕死后洪水滔天”是他们的生命态度。在其他族群都关注“好死”的同时,中国人却道“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一种老鼠式的生命态度(或言“生存智慧”)——不求生(生命)的质量,而求生(生育)的数量。甚至,对现世最激烈的反抗也来自生儿育女,电影《南京、南京》中,被杀的人最后一句话是,“我老婆又怀孕了”;上海青年对威胁他们“祸及三代”的回答:“谢谢,我们是最后一代”。这里面表现出来的反抗的决绝,非中国人是体会不到的。
有人说上述中国人的生命观来源于宗教,其实这是误解,应该说来源于巫觋——一种前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对中国人生命观产生巨大影响的佛教表面上是生死之教,它说“生死事大”,所有的修行以摆脱轮回为最终目的;但回到根本处的“缘起性空”,不要说生死,连人的存在都非“实相”,以至于当年风靡一时的《西藏生死书》反省说:我们是一个没有死亡准备的民族。道家《道德经》中“出生入死”的境界,貌似卓尔不群:“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其实你细细辩读,就会发现所说仍然是“如何生”,即所谓“死而不亡者寿”(《道德经》)。唯一不认可半截“人生观”的是庄子,他认为生死是互相转化的,“劳我以生,息我以死”、“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生就是由物变成人,死就是由人变成物,“死生无变于己”,将生死视为四季更替一样的自然而然之事,《至乐》篇记载他谈论妻子之死说:“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 “生者,假借也;假之而生生者,尘垢也。死生为昼夜。” 庄子看来,人生、现实、世界都是一场梦,他的“人生观”连人的主体性都消失了——在消灭死的同时消灭了人存在的意义,因此与“生命”本身毫无关涉。半截的“人生观”当然只能是关注现世的(肉身和今生),是对生命的不负责任,可以说都是生命的毒药。因此用佛教一句“行尸走肉”来形容我们自己不带贬义。“人为什么活着” ?这个古老的话题折磨着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海明威、川端康成。。。,但不会成为中国作家的主题,我们只有《活着》。其实余华的《活着》应该更名为《苟活》——它真实地反映了中国人的生命观。
再就要说到中国人生命观的“现实”。半截的“人生观”必然造成中国人的“贪生怕死”,必然造成中国人“宁媚于灶”的“现实”。最洒脱的庄子,以牛、龟而喻不愿意作祭礼上的“牺牲”,只能说明他依旧执着于“方生”之中的肉身生命。孔子对于时光流逝生死流转“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哀叹,“悟”出了儒家“未知生焉知死”的“乐生哀死”消极的生命态度,庄、孔的境界是没有认识神的人必然会陷于的悲催境地。“半截”与“现实”即使叠加,也仅触及“现象”不达“本体”。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否认灵魂、否认生命本体意义上的永生,“死到临头”仍然“不见棺材不掉泪”——因为儒家的字典里面根本没有“天国”(只有“乐土”“大同世界”是永远回不去的“过去”)可以供你“永生”。其实生命的真相是“睡在棺材里掉泪才知道为时已晚”,但这一点恰恰我们中国人不懂的。因此,中国人都追求“今生”的现实主义,倾向“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享乐主义。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说当年传教士来到中国农村传福音,写了一幅“信耶稣,得永生”的标语贴在墙上,无人注目;风雨把标语浸坏,变成“信耶稣,得水牛”,于是周遭数村的百姓蜂拥而至。这个故事说明中国人在乎“水牛”而不在乎“永生”。因为“水牛”是“今生”的物质财富,可以给“肉身”带来享受;而“永生”看不见摸不着,根本就有可能不存在(除了“水牛基督徒”当年还有“大米基督徒”,是因为有的教会以发大米吸引人,造成了许多要大米不要灵命的“基督徒”。即使是现代海外华人教会,也有很多“爱宴”基督徒),造成了我们讲究现世的享乐。无论有文化还是无文化,只要是中国人,关注肉身和关注今生就是我们的生命观,形成的后果是:今生的成败“转头成空”,肉身的享受“及时行乐”。这两样都是“欲望”,不是“物欲”就是“情欲”,而“欲望”是所有动物都具有的,我们辜负了造物主对我们的特殊创造,也辜负了造物主对我们生命所赋予的特殊意义(大家都知道有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祖国的漫画家把中国人都画成猪的形象,因此她被以“辱华”的名义抓进去了;以这个标准,第一个要抓的就是鲁迅,他最“辱华”,但谁又比这个决绝喊出“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人更爱这个民族呢?)。大多数人和绝大多数中国人关注点只在动物性生命上面,“生”由“欲望”主宰,“死”归“不欲”了结。
我们把中国式的生命观比着是生命的毒药,我们天天在服毒,天天在慢性自杀。保罗把这种生命观描述为“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林前 15:32》)。中国人难道就没有救了吗?这时候,耶稣来了。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复活就是中国人唯一的解毒剂,是吃了耶稣的肉喝了他的血听了他的话行了他的道就可以“战胜死”的“神药”。《圣经》启示的生命观与中国人的生命观正好相反,《圣经》认为:人天生有着相对的本性,即身兼有精神和物质、灵和体,一方面是神的儿女,另一方面又由于堕落而难逃灭亡;人灵里的罪和肉体上的疾病,都说明他受到死亡权势的辖制。但是,这双重本性都已经从属天的恩典得着拯救。在“生”与“活”的问题上,《圣经》中说人的生命是由上帝创造并掌管的,这不是人自己“悟”出来的;“死亡”也不是“自然现象”,最初并没有“死亡”,死亡是因为亚当和夏娃的不顺服而进入世界的。这些观点都写在《圣经》里,《圣经》可以说是完整描述了生命的几个过程:
A、人的生命是由神创造:
“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活的生灵。”(《创2:7》)
B、罪使不死的生命变成了必死的生命: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
“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3:19》)
人“不过是血气,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诗78:39》)
人“出来如花,又被割下,飞去如影,不能存留”(《伯14:1》)
“他的气一断,就归回尘土,他所打算的,当日就消灭了。”(诗146:4)
“他们的爱,他们的恨,他们的嫉妒,早都消灭了。”(传9:6)
C、神保守信他的人的生命直至复活: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8,29)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6》)
“我的心哪,你要称颂耶和华……他赦免你的一切罪孽,医治你的一切疾病。”(《诗103:2-3》)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24-25》)。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
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3-25》)。
“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
耶稣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我们现在照主(耶稣)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
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
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4:13-17》)
“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参阅约壹5:11)
“祂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1:10)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
“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
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
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15:51-54)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2:11)
我们的“生”是神的恩典,神不但创造我们还给了其它被造物没有的“灵”,因此人类可以作神在地球上的“管家”;我们的“活”得神的护佑,因此基督徒没有“孤独”不怕“苦难”,因为有“以马内利”的主与我们同在;我们的“死”靠主的救赎因此有永生的盼望,生命全过程都是神的主权,都在神的掌握中。在《罗马书》中,保罗就清晰地告诉我们双重的“死”,6章2节他说“我们在罪上死了”,8节又说“我们与基督同死”,这是什么意思呢?2节说的是“我们因为罪的刑罚死了”,8节说的是“罪在我们生命里的统治权势也死了”,也就是《罗马书8:13》“治死肉体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永生”(参见《西1:13》)。因此,基督徒的生命观不是靠“悟”而是靠“信”。当然,这个“信”不是简单的“相信”,而是思想上毫无保留的“笃信”,生命上都毫无保留的“交托”——接受基督而唯独信靠他而得安息。
现在我们重点探讨“死”的问题。肉体的“死”不是一件完全负面的事,它是我们“得永生”的前提,神让人死是为了让人生。天使不死也就谈不上生,在此方面神对人的偏爱超越了天使,《希伯来书2:14-16》说:“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祂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阿奎那就认为,人有两种死:令人与神隔绝之死,使人与神联合而死。两种死都需要死,需要自己亲自去死,但前者之死是对生命本源的背叛,所以是没有任何希望的“永死”;后者之死源自于生命本源,从而带来更丰盛的生命(这个道理正如献祭一样,把自己最宝贵的也就是生命献给神,说明生命最大的成就就是牺牲)。阿奎那认为上帝拯救世人的基本原则,是要用“恩典”克制“原罪”,使“全然败坏”的人类成为“完全救赎”的新人,从而获得永生。阿奎那的生死观可以用两句中国成语来表达:第一种死是“方生方死”,第二种死是“方死方生”。这里我们看出,上帝的拯救不是儒家式的“为生民立命”,不是佛教式的“接引”,不是道家式的“驾鹤归西”,也不是马克思式的“解放”,这些救法都是人救人;上帝的拯救是用祂儿子的生命来“替代”我们的生命,是神救人。耶稣上十字架是替人类顶罪而死:“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做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6:19、9:12》),“信”成为我们“得永生”的唯一确据。而且,这一确据是我们活着时就给我们的——上帝的灵通过耶稣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的生命(《加2:20》;《:3:3》),就是结出圣洁、属灵、福音和顺服的果子的生命(《罗6:22》、《腓1:11》),也是永远不死亡的生命(《约17:3》),因此,真正的基督徒都有从圣灵而来的平安。
换句话说,基督徒的信仰目的从个人来说是“得永生”,我们相信基督的道路真理生命是唯一可以战胜罪与死这两种人类最大的恐惧。我们知道上帝造人的时候人是不会死的,人犯罪后,上帝封锁“生命树”的道路,“死”才临到人类。“死”不是人本来就有的状态,是因为罪生出来的。“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圣经》所说的“死”并不像有些神学家提出的“圣经提到死,都是指肉身的死亡,而不是灵魂的死亡”(参见《穆迪神学手册》)那样简单,我认为《圣经》所说的“死”有三重意味:一是指生理方面,因为神特别指出伊甸园内有“生命树”并不阻止人去吃(见《创2:9、16》参 《结 18:20》),而生命树的功能是“永远活着”(见《创3:22》);其二,“死”是指灵性方面,指灵性死去,灵与神分离;其三指“永死”,指在最后审判时的终极判决。这其中,灵性死是“过去”的死,身体的死是“现世”的死,永死是“将来”的死。
神宣判了人的死,但亚当活了930年,我的理解是:死不是“自然”的,不是本来就存在的,它是由罪带来的神的惩罚。神让人生理上的死是“缓期执行”,但人一定会死,因为吃不到生命树的果子了("你必定死"的希伯来原文实际上是两个“死”字(מות,音mút)意为:"在迈向死亡中你必定死"——死是一个过程),亚当能够活930年就有可能得益于他先前吃过生命树的果子,因此死的过程比较长。神让人灵性上的死是“立即执行”,顷刻之间灵与神就分离了。
既然死有三重意思,复活也就有三重意思。《圣经》告诉我们,我们一生下来灵就是死的(没有重生的,参见《约3:3-8》),我们只是“活着的死人”(宋尚节语,指“一个灵里瞎眼的人活在属灵的黑暗里”),我们都需要耶稣告诉尼哥底母的那个程序——“重生”。如果要作一个比喻,那我们就像装好了程序的电脑,但中了病毒不能开机,只有杀死病毒重新激活,电脑才能恢复生命。
《约翰福音》中耶稣说:“爱惜自己生命的,就丧失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5》),这其中,前一个“生命”希腊文psyche,指的是希腊人(代表所有还没有认识基督的人)的生命观——自然生命观;后一个“生命”希腊文是zoe,指的是基督徒的生命观——属灵生命观,因为“生命在他里头。”(《1:4》),因为“叫一切信他的人都得永生(zoe)。”正是因为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不朽坏的生命进入朽坏的世界,所以“在基督里”就可以战胜世界的朽坏“永远不死”(参见《约一5:11-13》)。《約翰福音14:6》“耶稣说我就是道路、 真理、 生命; 若不藉着我, 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罗马书》“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这些经文指出耶稣就是“现世代”的“生命树”,人复活的唯一通道就是耶稣,这在神学中被称为“个人末世论”。
按上述神学的原理,我们的“(永)生”其实是从一个人的“死”开始的,那就是耶稣。《希伯来书》解析了“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这个道理,然后指出耶稣既是“大祭司”同时自己也是“更美的祭物”:
“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做了将来美事的大祭司,经过那更大、更全备的帐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属乎这世界的。 并且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6:19、9:12》)
《约翰福音3:16》耶稣自己也宣布:“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启示录1:18》说明耶稣为什么会有战胜死亡的权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了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威斯敏斯德小要理问答》25问这么回答:“基督执行祭司的职分,是一次将祂自己献上为祭,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并为我们继续代求。”麦道卫在《铁证待判》中写到:“经过七百多小时彻底的研究这个题目之后,我最后终于下了一个这样的结论。耶稣的复活若不是‘最邪恶、最恶毒、最无情的一场骗局,企图欺骗蒙蔽人类的思想,那么他就是历史上所发生过最奇妙的一件事。’一位乌拉圭大学的学生问我说:‘麦教授,你为何不能推翻基督教的教义?’我回答说:‘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无法抹灭耶稣复活这件事,这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 耶稣必须死,他不死人类都得死;耶稣也必须复活,他不复活我们复活就没有依据。
被“完全救赎”的新人可以由《圣经》中两个同叫“拉撒路”的人来表达。《约翰福音11章》中拉撒路死而复活与《路加福音16章》里討飯的拉撒路,这两个人都叫“拉撒路”,“拉撒路”意译就是“神是我的帮助”。这个帮助指的就是对生命的帮助,他们的生命里都有神,其中马大的弟弟拉撒路体现“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的肉身复活,討飯的拉撒路体现“被天使带去放在亚伯拉罕的怀里”的永生。这两个“拉撒路”代表了信仰耶稣之人的全部生命观:死而复活与死后安息(马大的弟弟的死而复活是“预示性”的,因为他还是会死,但討飯的拉撒路的永遠不死是真实性的,参见《启示录》“直到永永远远”)。《罗马书6:22》说:“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请注意这里说到的“信他的”“在基督里”非常重要,因为“我就是生命”(《约14:6》)、“生命在他里头”(《约1:4》)。这两句话一是耶稣的宣告,一是约翰的解说,分别是从神、人两个视角谈同一件事,表明这既是神启示的真理,也是人领受的真理——神把最隐秘的生死问题清晰直白地告诉了我们。耶稣是为人类最根本的“罪性”上十字架,从而修复有罪的人类到神造我们的那个式样,就是神自己的形象。这个形象仍然包括身体与灵魂两个方面,或者可以说是神性生命与动物性生命两个方面。《约翰福音6:40》记载,主耶稣曾说:“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人真正“向死而生”,那就是耶稣,他的生是为了他的死,他的死是为了他人的不死,他的复活是为了他人的复活。《马太福音27:51-53》对此有直接的描写:“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 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 进了圣城”。保罗对此有解释说:“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8-19》)“基督若没有复活,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林前15:17》)《希伯来书2:14-15》也说到:“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人类只有藉着主耶稣基督的救赎,始能出死入生。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书2:1、5,12-15》)
“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把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摩太后书一章9~10》)
“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约翰福音6:50》)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约翰福音3:3-5》)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我们和他(耶稣)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罗马书6:2-4》)
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甚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神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马书6:20-22》)
前面的描述已经包含了这样一个命题:“重生”不但是灵命方面的恢复,而是地地道道肉身的复活。很多华人牧师不愿涉及这个话题,因为我们的文化除了上述“死去元知万事空”外,最多只承认“灵魂”的存在而没有涉及身体的复活。但这个问题又是一个全备理解“永生”的关键,证明基督教不仅是“唯心”的,她同时也是“唯物”的。道成肉身后耶稣明确宣布:“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1:25、26》)保罗也说:“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必朽坏的不能承受不朽坏的。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林前15:50-53》)肉身复活在《圣经》中还有多处反映,如:“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8:23》)、“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林后5:4》;參照《腓3:20~21》;《林前15:51~54》)、“當我們這受過敗壞,被玷污的魂,蒙聖靈更新,永生浸透我們的魂,得著魂救恩之後,接著我們就要得著身體的救贖;就是永生吞滅死亡,我們的身體蒙主改變,變成不朽壞的,不死的,和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的靈性身體”(《林前15:44》)。这个问题看起来不可思议,甚至被唯物主义者批评为荒诞不经。其实,即使是按照唯物主义者的“科学思维”模式,只要掌握了人的DNA序列,人就有可能重新塑造出来。那么,我们每个人的DNA序列都在神的那里掌管着,能够创造我们的神要重塑我们有什么困难呢?著名科学家、夸克的发现者、后成为牧师的波尔金霍恩说:“复活是我信仰的转折点。耶稣的生命并没有以失败告终。关于耶稣最令人信服的不是祂的教导,而是祂的复活。如果一个人不相信复活的发生,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科学告诉我们,死人死了就死了。复活是上帝的一个伟大的新行动。如果真有神迹,那这就是神迹。现代基督教中的一些人不相信复活,那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我们能做的最重要的声明就是耶稣还活着,不只是在概念上,而是真正的复活。”保罗说“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15:19》),我们反复提到上帝造人的时候人是不会死的,人犯罪后,上帝封锁“生命树”的道路,“死”才临到人类。人是包括灵魂肉体在内的“全然败坏”,基督对人的救赎只有包括灵魂肉体才是“完全救赎”。有很多华人神学家解经认为“死”仅仅只是“灵命”的死(比如倪柝声),如果是这样,耶稣上十字架帮助我们战胜“罪”与“死”就说不过去,只能说是战胜“罪”而已。如果不是灵魂肉体双重的不死,耶稣宣称的下面这些话就是一些空话和谎言:
“特要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来2:14》)
“神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启21:4》)
“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3:21》)
“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但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复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林前15:22-23》)
“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以后我们这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这样,我们就要和主永远同在”(《帖前4:16-17》),
在耶稣来临之前的《旧约》阶段,身体的复活也有非常具体的描写:哈拿的祷告中就有:“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人往上升”。以西结先知看见了令人难忘的异象:分散在山谷中的枯骨,到处都是死亡的迹象。然而,神却把死亡阴影下的山谷变成了生命之地。枯干、分散的骸骨开始发出响声、互相联络,很快它们就长了筋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当生命的气息进入这些重造的身体时,他们又活了过来:
“我的民哪,我开你们的坟墓,使你们从坟墓中出来,你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我必将我的灵放在你们里面,你们就要活了...”(《结 37:13-14》)。
道成肉身后耶稣更是明确宣布: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1:25、26》)“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保罗因此说到: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上帝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
“基督若在你們心裏,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然而,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裏,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裏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罗8:10-11》)
“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罗8:23》)
“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4、5》)。
死人复活也是这样:所种的是必朽坏的,复活的是不朽坏的;所种的是羞辱的,复活的是荣耀的;所种的是软弱的,复活的是强壮的;所种的是血气的身体,复活的是灵性的身体。若有血气的身体,也必有灵性的身体。我如今把一件奥秘的事告诉你们:我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就在一霎时,眨眼之间,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因号筒要响,死人要复活成为不朽坏的,我们也要改变。这必朽坏的总要变成(变成:原文是穿;下同)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总要变成不死的。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林前 15: 42-54》)
他要按着那能叫万有归服自己的大能,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腓 3: 21》)
《圣经》的描写中有阴间存在,阴间存在并不意味只有死存在,由于“无所不在”的神也在阴间存在(这与中国文化地狱是由阎王掌管是相反的),因此死去的人会在坟墓里安息,等候复活(《赛57:2》《约:5:28,29》)。他们的灵魂被神管理,魔鬼不能碰触死人的灵魂(《诗16:10》《徒2:31》);而且,信主的人死后是有知觉的(《但12:2》《林前15:51》),他们可以在死后立刻与神、与基督享受密切的交通(《路16:19—31、23:43》;《徒7:59》;《林后5:8》;《腓1:23》;《启6:9,7:9,20:4》)。我们把它视为“在”比视为“生死”更有意义——因为神在,这里只是人生命中的一个特殊阶段,非生非死的阶段。有一个成语“神出鬼没”——神存在就没有鬼的地盘,依靠神就不必害怕鬼,正好可以作为“现世代”人死后在阴间状态的描绘。
“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参《来10:5~14》),这里说到的“永远完全”就是身体与灵体的不死。我们看到,救恩是针对整体的人来说的,不只是单单的救灵魂或救身体。从“重生”的那一时刻(当下),我们的一部分——“灵”就复活了,就开始了经验“拯救”(参《来6:4-5》),就开始了生命被更新(参《弗1:13》),就开始了“永生”的过程。这是耶稣亲自垂范的:当基督死时,在坟墓里服在死亡的权势下,祂的人性并没有与祂的神性分开,但是祂的灵魂却与身体分开,身体留下埋于坟墓,而灵魂则进入乐园(《路23:43》)。当基督从死里复活时,祂的灵魂便与身体再结合(加尔文认为“降在阴间(地狱)”是用“地狱”来象征十字架上耶稣灵魂经历的痛苦。强调了耶稣所受的痛苦不仅是身体上的,更是灵魂上的)。那复活的身体与躺在坟墓里的身体是同一个身体,但现在所有身体所受的伤和伤痕都痊愈了,祂的身体也不再有属肉体的局限(比如《圣经》里提到的随时出现、消失;穿越墙壁《约20:24 - 28》;以及死亡《罗6:9》;甚至可以变相《太17:1 - 13》)。祂的复活有“许多的凭据”(徒1:3),这包括五百多名目击证人(林前15:5-6),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林前15:4;赛53:10;比较诗16:10与徒2:31;13:35)。保罗说“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如果没有他的复活,《圣经》对人类来说就是一纸“死亡判决书”,就像托尔斯泰说过的那样:“如果死后没有复活,那么生命就是所有骗局中最残酷的一种。”
我们再来看将来的死和将来的生。《启示录》说到:千禧年过后,所有死了的罪人都要复活,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到白色的大宝座前接受审判。这就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啟20 : 13》的意思,这也是基督徒“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林后5:8》)的勇气所在。最后审判的结果是“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4-15》)。“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21:8》)我们注意到,老约翰在《启示录》中,四次提到给人永生的“生命树”:“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启2:7》)“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样或作回),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22》)“那些洗净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权柄能到生命树那里。。。。这书上的预言,若有人删去什么,神必从这书上所写的生命树,和圣城,删去他的分。”(《启22》)为什么“生命之树长青”?因为人在神国里仍然需要“生命树”提供“永生”(《约10:27、28,17:3》;《罗2:7,6:22》;《加6:8》)。与“永生”相对应,“第二次的死”就是“永死”(《传11:3》;《路16:19—31》;《约8:21、24》;《彼后2:4—9》;《犹7、13》)。“永死”既痛苦又终极,奥古斯丁解释说,相当于不能用死来逃避肉身的痛苦:“第一次死亡违反灵魂的意愿把灵魂赶出身体。第二次死亡违反灵魂的意愿把灵魂留在身体中。两次死亡有一个共同点,这就是灵魂由于它与身体的联系而承受痛苦,这是违背灵魂自己的意愿的。”(《上帝之城》)安德鲁·霍菲克《世界观的革命》中说:“《以弗所书》4:24和《歌罗西书》3:10中‘旧我’‘新我’的翻译并不准确。这两个词的希腊语字根是‘人’‘人类’。在新创造中,基督是首先的原初的人。其他人都是照着基督树立的形状得以更新。《哥林多前书》15:45-49以将来的复活为背景,清楚地讲明了这个观念:‘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譯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正是因为耶稣基督“道成肉身”——不朽坏的生命进入朽坏的世界,所以“在基督里”就可以战胜世界的朽坏“永远不死”(参见《约一5:11-13》)——基督徒认为我们身体的复活现在已经有了确据(参见《申26:1-15》),我们的主不但指出复活的事实,而且掌握复活的权柄,拉撒路复活时,耶稣宣布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5-26》)甚至,并不只有等到“末日”才可以进入“永生”,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让我们知道我们的生命已经与过去的生命不一样了。这个生命的确在等待身体得赎阶段的到来(《罗8:23-24》《林前15:35-54》),但与此同时,这个生命不会为了患难、困苦、逼迫而使我们与基督隔绝(《罗8: 31-39》)。这就是基督徒的生命观,所以殉道本身就是一份恩赐,可以从容不迫,不是“悲剧”,而是“正剧”,是见证“永生”的“证据”——
“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25:46》)。
“经上也是这样记著说:‘首先的人亚当成了有灵(灵:或作血气)的活人’;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头一个人是出于地,乃属土;第二个人是出于天”(《林前15:45,47》)
“愿颂赞归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上帝!祂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又因爱我们,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著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使祂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3-6)
“然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因祂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祂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6》)
“弟兄勝過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性命。” (《启12:11》)
Cs路易斯说:“在各大宗教中,基督教几乎是唯一一个彻底肯定身体的宗教。基督教相信物质是善的,上帝自己就曾经以血肉之躯来到世间,甚至将来在天国,上帝也会给我们以某种形式的身体,这个身体将是我们的幸福、美和活力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返璞归真》)
谢文郁教授说:“由于生命被定义为被给予的而不是可追求的,约翰福音非常强调信耶稣为神的儿子这一中心信息。它写道:“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神是真的。神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33-36)人对生命的领受乃通过生命拥有者的主动给予。当耶稣把生命赐给人时,在人的无知状态中,人是不可能认识清楚耶稣所赐乃是人的生命的。因此,如果先要弄清耶稣是否带来了生命,然后再去接受它,那人就永远无法得着生命。人追求认识生命的结果是走向对生命的无知状态。因此,信耶稣而接受生命就是唯一道路了。这一点,我们看到,和约翰福音对真理问题的回答乃是一致的。”(《约翰福音和古希腊哲学》)
我不知道关注中国人“活着”的余华是否了解“复活”,但他的这句话显然是道出了“复活”的秘密——“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
我们发现:中国人的生死观是单一的现世之死,基督徒的生死观是三重之死:现世(身体)、属灵和永世的死亡。有三重的死亡就有三重的复活,因此,中国人与基督徒的生死观最大的差异还不是死后是否灵魂存在的问题,最大的差异是死后是否能够复活,是“一了百了”还是“永生永死”,也就是从司马迁到毛泽东“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而《圣经》“人固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的差异。上帝之所以对我们的灵命“立即执行”而对我们的身体“缓期执行”,就是在等待我们的悔改,“信”就是我们的悔改。《诗篇88》是一首哀淒的哀歌,无论诗人(以斯拉人希幔)如何哀哭自己的不幸:他患了重病,一生與世隔絕,被当作死人,為親友所憎惡,又遭神棄絕,他最親密的朋友只剩下陰間的黑暗,全诗充滿了自怨、絕望、質問、哀求,甚至最後是以“黑暗”結束。我們完全看不見神有任何的回應——祂没有说一句安慰的話,也没有一句应许。但诗人即使面臨絕望死亡邊緣,仍緊緊抓住神,他没有今生的欢娱,却有永生的盼望;他没有享受人间的亲情,却感受到神的同在,因此繼續不斷地呼求,表露了他積極的信心。这个信心就是“耶和華拯救我的神”(第一句)——祂的同在不在于你的感受,不在于你的情緒,诗人相信神的同在真實不虛(这也是“约伯神学”的精髓)。诗人如果只有生物生命的概念,没有永生生命的渴望,就无论如何写不出这样灵魂出窍的信心。希幔从来没有在世上享受过一天好日子,却是一位真正与神同行的人,他与以诺一样,有了永生的确据。这就是《传道书3:11》说到的:“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裡”的印证,也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13》中向我们展示的生命观。
“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上帝儿子的吗?”(《约一5:4-5》)。“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乃是从神生的”(《约1:12-13》)“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3:16》)信的对象是基督,当人信基督的时候,就接受了基督,也就接受了神的生命,获得了重生。因此我们作为上帝的儿女有福了,因为圣经宣布: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指基督徒)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20:6》)、“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而第二次的死(罪人)按圣经描述: “那兽……和假先知……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活的被扔在烧着的硫磺火湖里。”、“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19:20,20:10》)。在《启1:18》,耶稣向约翰表明祂是谁:“‘(我)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现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远远,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耶稣让我们看到死亡不能操纵我们的命运,耶稣才是我们的主宰!祂是唯一拿着开启死亡之门的钥匙的主,人的灵接受了神的生命才能够算重生,祂将领我们走过死亡的幽谷。因为祂说过:
“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约11:25》)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
正因为死后有复活,死后有审判,死后有永死,所以《马太福音10:28》才说: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祂。也正因如此,朋霍费尔坦然面对死亡,他在被带出监牢时对牢房里的同伴说:
“这就是一切的终了;对我来说,却是生命的开始。”
王怡牧师说:
“世界有两种死,一种是麦子的死,另一种则是即使“赚了全世界,仍要赔上生命”的死。既是如此,有一种死是
出生入死,还有一种死则是出死入生。”(摘自张国庆:《我与王牧有个生死约定》)
“从生命的角度,我们要为永生而活,做决定,不要只以八十年为局限。从使命的角度,我们要为当下的、马其顿的呼声而活,做决定,就在这些年间,不要以八十年为借口。这是基督徒的两条“命”。随事随在,却与永恒相连。偏了一头,都是贪,都是无知。”(《骄傲是穿在最里面的衣服》)
总结中国式的生命观是“到死为止”,而《圣经》的生命观是生-死-复活-永生。这套生命观的程序是:我们在基督里-我们与祂联合-基督死里复活-我们在基督里灵命已经复活-将来我们的身体也将复活。中国人的生命观是生物-文化的,基督教的生命观是信仰-属灵的。《罗马书8:13》中,使徒保罗以两种生活方式向他的读者提出挑战。第一种生活方式是: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参见《歌罗西书3:5》);第二种生活的方式是,(你)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参看《加拉太书6:8》)。保罗写道:“你们若靠主站立得稳,我们就活了”(《帖撒罗尼迦前书3:8》)。易水上“向死而生”的大侠,菜市口“血荐轩辕”的志士,未名湖“以死救末俗”的鸿儒,他们的死只有悲壮而没有盼望;“去去就来”的释子,“羽化登仙”的道家,他们的死只有洒脱而没有救赎。对于基督徒来说,死对于我们来说变成了祝福,因为我们将因此迎来的是“永生”。“永生”始于现在,持续到将来,穿过死亡,进入永恒。现在的复活是我们的见证,将来的复活是我们的盼望。基督徒有恩典的盼望,因此只有基督徒能够做到“向死而生”。“死生事大”,即使是神学家,如果没有盼望,没有在生命上与主联合,也就不能“向死而生”。我们来比较一下几个神学家的死:“文化神学”的创始人蒂利希临死前,有人问他:“你祷告吗?”他回答说:“不,我只冥想。”至终,蒂利希在痛苦中死去。被称作当代帕斯卡尔的著名女神学家西蒙娜·薇依,她说“神存在,神不存在。问题究竟在哪里?我完全确知,有一位神存在,因为我完全确知,我的爱不是一种欺骗。但我也完全确知,没有一位神存在,因为我完全确知,没有任何与我在说出神之名时我自己能在观念上设定的存在相同的确实的东西存在。”(《重负与神恩》)她的良心告诉她有一位神存在,可她的思想又说没有一位神存在,她把自己交给了自己的理性,临死前还拒绝受洗。相反的情况是那些生命上与主联合的神学家,马丁·路德在弥留之际,“助临终”的神父问他:“你相信耶稣为我们生为我们死吗?你相信耶稣复活了吗?”马丁·路德拼足了最后的力气:“我相信!”。“视死如归”被用来形容一些英雄“牺牲”的悲壮;其实,这在基督徒看来是自然不过的事情——本身就是要去到那有永生之处,“那是好得无比的”。二战英雄、英国首相丘吉尔是一位基督徒,他为自己设计了追思礼拜:当牧师祝祷后,教堂吹出“熄灯号”,表示即使是一代伟人也终要走入历史,一切都熄灯就寝了。就在大家准备散会时,忽然从教堂的另一角落又吹响“起床号”——丘吉尔用自己的追思礼拜向世人宣告一个大好的消息,就是人类的结局不是熄灯号,而是起床号,因为主耶稣已经复活了,而且还要再来,所有信祂的人都要复活,与祂一同作王,这是一个充满盼望的宣告,超越了死亡,胜过了坟墓(基督徒将坟墓称为“寝室”或者“寝域”)。当耶稣再来的时候,我们也将从“寝室”的“熟睡”中“苏醒”(参《帖前 4-5》;《启 21-22》)。我把《海德堡要理问答》问1“你生与死的唯一安慰是什么”抄录在这里:“在生和死两者之中,我的身体和灵魂(林前6:19-20)都不属于我自己(罗14:7-9),乃是属于我信实的救主耶稣基督(林前3:23),他用宝血(彼前1:18-19)完全涂抹了我一切的罪恶(约1:7),并且救赎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约壹3:8,来2:14-15);他保守我(约6:39,约10:28-29),若非天父允许,我的头发一根也不能掉下(路21:18,太10:30);他又叫万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罗8:28)。因为我属基督,他借着圣灵使我确实知道有永生(林后1:22:林后5:5)也使我从此以后甘心乐意为他而活(罗8:14:罗7:22)。”
朋霍费尔说:“当基督呼召一个人时,是吩咐他来死。”
莱尔在《你是活人还是死人》中说:“在神的眼中,即使是基督家庭中最软弱的一员,比起这世界最能干的人来,也要高贵和贵重得多,因为前者向神而活,也将永远活着;而后者尽管有才智,也是死在罪中。如果你已经出死入生,那你就有理由感谢神!”
保罗告诉我们:“我们若与基督同死,也必与他同活”(《提后2:11》);
加尔文也告诉我们:“当我们结束这败坏的一生,我们还能被上帝接纳,进入他永恒的基业。”
Cs路易斯还给我们说:“基督教宣称每个人都有永生,这句话不是对就是错......如果基督教说得对,个人就不但更重要,而且不知要重要多少倍,因为他有永生,与他相比,一个国家、文明的寿命只是一瞬间。”(《返璞归真》)
亲爱的弟兄姊妹,与儒家“如何活着”生命态度不同,基督教的生命态度是“为什么活着”。《论语》告诉我们“未知生焉知死”,《圣经》告诉我们“未知死焉知生”;自然的死亡不是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是不认识神因而“永死”!我们是要“贪生怕死”,还是“向死而生”?
谈一下个人的见证。昨天是我64岁的生日,十分感慨庄子所说“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庄子·知北游》)。我的生日有三种状态:在我40岁之前的生日,都是“眼目的欲望并今生的驕傲”,那是一种动物式无知的生命状态——“狂妄”;50岁前的生日,一方面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一方面我的生日离清明节很近,所以每到生日必想到死,每年的《生日抒怀》都是“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式的哀叹,那是一种愚昧人无可奈何的生命状态——“绝望”;从60岁的生日之后,圣灵使我从自己复活节受洗的“新生”悟到了“永生”,也体悟到只有从“生命”的角度才能把握“道路”“真理”,从此得到保罗 “外体虽然毁坏,内心却一天新似一天”(《林后4::16》)的生命境界,这才是得救罪人真正喜悦的生命状态——“盼望”。我的生日正是耶稣的“荣耀日”,我的受洗重生又在“复活节”,我胡诌了一首短诗记录我的生命感悟:
我出生之日\是你的荣耀之时\在合散那的欢迎声中\你骑驴进了耶路撒冷\我在现场吗?\在,不是穿越\潮流使然。 仅仅几天后\仍旧是这群人\却高呼狂喊\钉他十字架\我在其中吗?\在,不是我坏\罪性使然。 我的重生日\正在你的复活时\我们要了你的命\你却要救我们的命\我在基督里\恩典使然\主使我重生。
“在基督里”就是我们生命之旅的目的地。回到“在基督里”这一个命题,《罗马书14:7》说:“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哥林多后书5:15》说:“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哥林多后书5:17》说到:“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哥林多后书5:21》说到:“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祂里面成为神的义。”《加拉太书2:20》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帖撒罗尼迦前书5:23》:“又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在基督里”还是从“血缘”来描述的,钦定本的翻译把这一点表示了出来,如《歌罗西书1:14》:“我们在他里面借着他的血得蒙救赎,罪得赦免。”(和合本: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利未记22:15》:“祭司不可玷污以色列的孩子们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和合本: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士师记21:2》:“百姓来到神的家,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声痛哭”(和合本:以色列人来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声痛哭)、《歌罗西书1:14》:我们在他里面借着他的血得蒙救赎,罪得赦免(和合本: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哥林多前书15:22》“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我们在这种中国式的处境表达中,更能够体会与主的亲密无间:我们不但是人与人的“思想共同体”,我们更是人与神的“生命共同体”。“在基督里”主的复活成全了我们的复活,“在基督里” 主的复活才能成就我们的复活,“在基督里”我们才能不死,“在基督里”我们才能“新生”,“在基督里”我们才能“永生”!儒家的生命态度是“逝者如斯夫”,佛教的生命态度是“如梦幻泡影”,道家的生命态度是“死生如昼夜”,在他们这里生命都是无目的无意义的,只有基督教“人生如客旅”——今生的生命终将走向天国的永生。所以,对于基督徒来说,今生就是走向永生的过程。对我们来说只有一种死亡,那就是失去信心;也因此,基督徒把死亡看做人生的第三次生日。我们贵州人把死亡用一个词来表达,叫“归一”。原先我认为这个词表达的是道家庄子式的生命观,很轻松惬意;现在,我把它装在基督教的生命观里,表达的则是盼望与永生,是一种对生命的积极与责任。因为,“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基督是我们的生命,祂显现的时候,你们也要与祂一同显现在荣耀里”(《西3:2-4》)。
莫尔特曼说:
“如果死亡被保罗称为‘最后的敌人’(《林前15:26》),那么反过来说,复活的基督连同复活的盼望就应该被宣告为死亡的敌人,是这个任由死亡摆布的世界的敌人。信仰置身于这个冲突中,因此使自身同这个有死亡的世界相冲突。”(《盼望神学》)
亲爱的弟兄姊妹,让我用耶和华上帝吩咐摩西与以色列人立约的话作为结束:
“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申30:19》)
我们低头祷告:慈爱的天父,感谢你给我们永恒的生命。你用“看着甚好”创造了我们有灵有肉的生命,你用“道成时空”为人类生-死提供了环境,你又让你的独生子耶稣用“道成肉身”来为了我们的复活-永生。正像“中华归主”是中国人的出路一样,复活节就是清明节的出路。我们珍惜主耶稣用生命为代价赐给我们的生命,我们也知道主耶稣的复活是为了我们的复活。“带着花岗石脑袋去见上帝”是外邦人咀咒我们的一句狠话,求你保守这句话在我们身上成真。我们还知道“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撒上2:6》),人的身体和灵魂的生死都掌握在神的手中;我们慨然不顾地坚信主耶稣的宣告: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我们知道:“在基督里”就是我们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如果此世我们不能“在基督里”,那么将来我们也不能在“天国”里;我们甚至知道:“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正是“在基督里”的意思。“在基督里”,上帝是活人的上帝,“既将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掳来,明显给众人看,就仗着十字架夸胜”(歌罗西书2:15),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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