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因为家父有“提一条意见坐半辈子牢”的前车之鉴,千难万苦中抚养我们长大的慈母嘱我慎言畏言,我向来谨守。尤其是公共平台,绝不插诨打科,所以至今尚无“围脖”。有时憋急了要说话,我也会不谈政治。就是如此不谈政治的一介良民,却还是被政治弹了脑门。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是中华内地会成立150周年,作为一名受恩于这些福音传播先驱的中国基督徒,自然有一些纪念的举动。加之我在25年前撰写《窄门前的石门坎》一书时,对中华内地会的传福音策略有所误解(那时尚不是基督徒),一直心存芥蒂。凡事自有神的带领,去年我在澳洲当“研究孙”,无意中发现中华内地会的档案馆其实就在墨尔本。一联系,可以给研究者开放,十分感恩。这是中国近代基督教史研究甚至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宝贵资料,不敢独专,回国后与几位中华内地会的研究者发邮件,希望充分利用这批档案,成立一个“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作为发起人,我的建议得到了五位研究者(其中澳洲一位、台湾一位、国内三位)的赞成,于是相约4月10日在贵阳商议筹备事宜。
怪事从此接连发生。先是,3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三级政府宗教部门约我谈话,告诫我不能举行宗教活动。我说:1、我们只是一般基督徒,没有资格举行宗教活动;2、我们的研究是学术研究,属历史研究范畴,不是宗教活动,我作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应该知道宗教活动与历史研究的区别;3、从研究的对象来说,中华内地会对中国很友好,大家都知道其创始人戴德生的名言:假使我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假使我有千条生命,绝不留一条不给中国。而且,中华内地会在新中国成立后即离开中国,从来没有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事情发生。近期中央电视台还播放过中华内地会的专题片,戴德生的传记也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各地媒体对这段历史也多有报道。我本人作为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曾经应邀为贵州省委统战部撰写过有关内地会教会的报告文章,该报告文章获得中央统战部给予的一等奖。我也曾参予相同内容的社科研究,为贵州省拿回建省以来第一个全国社科重点基金项目。4、从研究者来说,我们六个人都是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没有谁有不良用心。我们将要成立的研究中心,会依法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如果政府认为有问题,我们欢迎政府有关部门来领导。为表示我的诚意,我还向他们赠送了我与另一位作者撰写的《历代治黔方略民族宗教卷》。在场的宗教官员对我的陈述回答说:只要不是宗教活动,就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但为了例行公事,还是要向我下达《不得举行非法宗教活动事先告知书》(见附件)。离开前,我问了一个问题:我只在电子邮件中与几位同道有区区一两次交流,你们怎么就知道得这样清楚?省民宗委的李伟贵处长回答说:“是有关部门转过来的报告”。(与宗教官员的谈话他们全程作了录像)
事情并没有完。4月8日上午,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让我到他们那里去一下,当时我要接待几位来访的省外基督徒,就告诉他们没有时间。当日中午,我与客人吃完饭后回到教会,忽然冲进来二十几人。其中两人向我出示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证件,说他们是贵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场的国保、宗教等其它部门是“联合执法”。他们向我宣读并下达了《取缔决定书》(见附件),另外一些人在旁录像和照相。我签收了《取缔决定书》,问他们:“我们都还没有来你们那里申请登记,你们怎么就来取缔呢?”他们回答:“群众举报”,然后很快走掉了。
当天下午,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支队长和大队长来找我谈话,我把我原来陈述的道理又说了一遍,实在想象不出我们要商议一下历史研究的话题到底有什么罪,犯了谁家的法?怎么会有还没有成立就予以取缔的事情发生?支队长告诉我说,为了我们这点破事他们很多部门天天晚上开会研究,他们的意见是:“个人研究无禁区,组织研究不允许”,希望我配合他们不要找麻烦。鉴于他说到他们可以驱离境外人员或不允许再入境,我害怕给不明就里的境外弟兄增加麻烦,就说,我们基督徒都很顺服,从来不愿给政府找麻烦。同时表示我们可以不成立研究中心,也欢迎“有关部门”来人旁听我们的商议。国保支队支队长在与我谈完话告别时说:“今后我们要长期打交道了”。我说:“你们无非是拿我当项目,好申请经费”。他回答说:“你的理解十分准确”。原来只是风闻周永康的“维稳”机制,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断在人民中制造敌人。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辈子想不到的是: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9日晚,我去机场接来参加商议内地会事宜几个同道,他们告诉我下机后立即有人找到他们,告诫他们不能参加筹备内地会研究中心的会议,否则可以让他们限期离境和不允许再入境。
10日上午,我们按与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的约定,在一个茶楼喝茶吃饭,交流研究内地会的心得,全程有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人员在场旁听。
由于对贵阳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存在异议,我委托律师将其诉到金阳区法院,法院裁定为:《取缔决定书》取缔的是组织,与我没有关系,我起诉的主体资格不具备。不予立案。
我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违反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没有违反治安的法律法规,更更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可以说没有违反宣传研究方面的清规戒律,没有丝毫触犯法律的底线甚至是纪律的上线。但是,“有关部门”就是可以肆无忌惮侵犯你的隐私,可以无法无天妨碍你的行动,可以随心所欲告知你不要违反规矩,可以滑天下之大稽地取缔尚未成立的组织,可以无根无据地要挟你的友人,可以申请纳税人的钱监控你,最后还可以让你讲理无路状告无门。我感觉到每一个部门都像个黑社会组织,偷偷摸摸而不敢光明正大,做的每一样事情都荒唐可笑,做的每一样事情都拿不上桌面,甚至连法院“不予立案”都还是“联合执法”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18大4中全会习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部门”还这样“联合执法”有意思吗?不过想想有人因纪念什么而被判刑,有人参加个纪念会而被拘捕,“有关部门”对我们还如此宽宏大量,凡事感恩,感谢“有关部门”的不杀之恩!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张坦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因为家父有“提一条意见坐半辈子牢”的前车之鉴,千难万苦中抚养我们长大的慈母嘱我慎言畏言,我向来谨守。尤其是公共平台,绝不插诨打科,所以至今尚无“围脖”。有时憋急了要说话,我也会不谈政治。就是如此不谈政治的一介良民,却还是被政治弹了脑门。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是中华内地会成立150周年,作为一名受恩于这些福音传播先驱的中国基督徒,自然有一些纪念的举动。加之我在25年前撰写《窄门前的石门坎》一书时,对中华内地会的传福音策略有所误解(那时尚不是基督徒),一直心存芥蒂。凡事自有神的带领,去年我在澳洲当“研究孙”,无意中发现中华内地会的档案馆其实就在墨尔本。一联系,可以给研究者开放,十分感恩。这是中国近代基督教史研究甚至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宝贵资料,不敢独专,回国后与几位中华内地会的研究者发邮件,希望充分利用这批档案,成立一个“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作为发起人,我的建议得到了五位研究者(其中澳洲一位、台湾一位、国内三位)的赞成,于是相约4月10日在贵阳商议筹备事宜。
怪事从此接连发生。先是,3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三级政府宗教部门约我谈话,告诫我不能举行宗教活动。我说:1、我们只是一般基督徒,没有资格举行宗教活动;2、我们的研究是学术研究,属历史研究范畴,不是宗教活动,我作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应该知道宗教活动与历史研究的区别;3、从研究的对象来说,中华内地会对中国很友好,大家都知道其创始人戴德生的名言:假使我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假使我有千条生命,绝不留一条不给中国。而且,中华内地会在新中国成立后即离开中国,从来没有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事情发生。近期中央电视台还播放过中华内地会的专题片,戴德生的传记也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各地媒体对这段历史也多有报道。我本人作为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曾经应邀为贵州省委统战部撰写过有关内地会教会的报告文章,该报告文章获得中央统战部给予的一等奖。我也曾参予相同内容的社科研究,为贵州省拿回建省以来第一个全国社科重点基金项目。4、从研究者来说,我们六个人都是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没有谁有不良用心。我们将要成立的研究中心,会依法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如果政府认为有问题,我们欢迎政府有关部门来领导。为表示我的诚意,我还向他们赠送了我与另一位作者撰写的《历代治黔方略民族宗教卷》。在场的宗教官员对我的陈述回答说:只要不是宗教活动,就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但为了例行公事,还是要向我下达《不得举行非法宗教活动事先告知书》(见附件)。离开前,我问了一个问题:我只在电子邮件中与几位同道有区区一两次交流,你们怎么就知道得这样清楚?省民宗委的李伟贵处长回答说:“是有关部门转过来的报告”。(与宗教官员的谈话他们全程作了录像)
事情并没有完。4月8日上午,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让我到他们那里去一下,当时我要接待几位来访的省外基督徒,就告诉他们没有时间。当日中午,我与客人吃完饭后回到教会,忽然冲进来二十几人。其中两人向我出示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证件,说他们是贵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场的国保、宗教等其它部门是“联合执法”。他们向我宣读并下达了《取缔决定书》(见附件),另外一些人在旁录像和照相。我签收了《取缔决定书》,问他们:“我们都还没有来你们那里申请登记,你们怎么就来取缔呢?”他们回答:“群众举报”,然后很快走掉了。
当天下午,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支队长和大队长来找我谈话,我把我原来陈述的道理又说了一遍,实在想象不出我们要商议一下历史研究的话题到底有什么罪,犯了谁家的法?怎么会有还没有成立就予以取缔的事情发生?支队长告诉我说,为了我们这点破事他们很多部门天天晚上开会研究,他们的意见是:“个人研究无禁区,组织研究不允许”,希望我配合他们不要找麻烦。鉴于他说到他们可以驱离境外人员或不允许再入境,我害怕给不明就里的境外弟兄增加麻烦,就说,我们基督徒都很顺服,从来不愿给政府找麻烦。同时表示我们可以不成立研究中心,也欢迎“有关部门”来人旁听我们的商议。国保支队支队长在与我谈完话告别时说:“今后我们要长期打交道了”。我说:“你们无非是拿我当项目,好申请经费”。他回答说:“你的理解十分准确”。原来只是风闻周永康的“维稳”机制,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断在人民中制造敌人。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辈子想不到的是: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9日晚,我去机场接来参加商议内地会事宜几个同道,他们告诉我下机后立即有人找到他们,告诫他们不能参加筹备内地会研究中心的会议,否则可以让他们限期离境和不允许再入境。
10日上午,我们按与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的约定,在一个茶楼喝茶吃饭,交流研究内地会的心得,全程有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人员在场旁听。
由于对贵阳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存在异议,我委托律师将其诉到金阳区法院,法院裁定为:《取缔决定书》取缔的是组织,与我没有关系,我起诉的主体资格不具备。不予立案。
我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违反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没有违反治安的法律法规,更更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可以说没有违反宣传研究方面的清规戒律,没有丝毫触犯法律的底线甚至是纪律的上线。但是,“有关部门”就是可以肆无忌惮侵犯你的隐私,可以无法无天妨碍你的行动,可以随心所欲告知你不要违反规矩,可以滑天下之大稽地取缔尚未成立的组织,可以无根无据地要挟你的友人,可以申请纳税人的钱监控你,最后还可以让你讲理无路状告无门。我感觉到每一个部门都像个黑社会组织,偷偷摸摸而不敢光明正大,做的每一样事情都荒唐可笑,做的每一样事情都拿不上桌面,甚至连法院“不予立案”都还是“联合执法”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18大4中全会习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部门”还这样“联合执法”有意思吗?不过想想有人因纪念什么而被判刑,有人参加个纪念会而被拘捕,“有关部门”对我们还如此宽宏大量,凡事感恩,感谢“有关部门”的不杀之恩!
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张坦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因为家父有“提一条意见坐半辈子牢”的前车之鉴,千难万苦中抚养我们长大的慈母嘱我慎言畏言,我向来谨守。尤其是公共平台,绝不插诨打科,所以至今尚无“围脖”。有时憋急了要说话,我也会不谈政治。就是如此不谈政治的一介良民,却还是被政治弹了脑门。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是中华内地会成立150周年,作为一名受恩于这些福音传播先驱的中国基督徒,自然有一些纪念的举动。加之我在25年前撰写《窄门前的石门坎》一书时,对中华内地会的传福音策略有所误解(那时尚不是基督徒),一直心存芥蒂。凡事自有神的带领,去年我在澳洲当“研究孙”,无意中发现中华内地会的档案馆其实就在墨尔本。一联系,可以给研究者开放,十分感恩。这是中国近代基督教史研究甚至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宝贵资料,不敢独专,回国后与几位中华内地会的研究者发邮件,希望充分利用这批档案,成立一个“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作为发起人,我的建议得到了五位研究者(其中澳洲一位、台湾一位、国内三位)的赞成,于是相约4月10日在贵阳商议筹备事宜。
怪事从此接连发生。先是,3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三级政府宗教部门约我谈话,告诫我不能举行宗教活动。我说:1、我们只是一般基督徒,没有资格举行宗教活动;2、我们的研究是学术研究,属历史研究范畴,不是宗教活动,我作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应该知道宗教活动与历史研究的区别;3、从研究的对象来说,中华内地会对中国很友好,大家都知道其创始人戴德生的名言:假使我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假使我有千条生命,绝不留一条不给中国。而且,中华内地会在新中国成立后即离开中国,从来没有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事情发生。近期中央电视台还播放过中华内地会的专题片,戴德生的传记也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各地媒体对这段历史也多有报道。我本人作为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曾经应邀为贵州省委统战部撰写过有关内地会教会的报告文章,该报告文章获得中央统战部给予的一等奖。我也曾参予相同内容的社科研究,为贵州省拿回建省以来第一个全国社科重点基金项目。4、从研究者来说,我们六个人都是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没有谁有不良用心。我们将要成立的研究中心,会依法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如果政府认为有问题,我们欢迎政府有关部门来领导。为表示我的诚意,我还向他们赠送了我与另一位作者撰写的《历代治黔方略民族宗教卷》。在场的宗教官员对我的陈述回答说:只要不是宗教活动,就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但为了例行公事,还是要向我下达《不得举行非法宗教活动事先告知书》(见附件)。离开前,我问了一个问题:我只在电子邮件中与几位同道有区区一两次交流,你们怎么就知道得这样清楚?省民宗委的李伟贵处长回答说:“是有关部门转过来的报告”。(与宗教官员的谈话他们全程作了录像)
事情并没有完。4月8日上午,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让我到他们那里去一下,当时我要接待几位来访的省外基督徒,就告诉他们没有时间。当日中午,我与客人吃完饭后回到教会,忽然冲进来二十几人。其中两人向我出示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证件,说他们是贵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场的国保、宗教等其它部门是“联合执法”。他们向我宣读并下达了《取缔决定书》(见附件),另外一些人在旁录像和照相。我签收了《取缔决定书》,问他们:“我们都还没有来你们那里申请登记,你们怎么就来取缔呢?”他们回答:“群众举报”,然后很快走掉了。
当天下午,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支队长和大队长来找我谈话,我把我原来陈述的道理又说了一遍,实在想象不出我们要商议一下历史研究的话题到底有什么罪,犯了谁家的法?怎么会有还没有成立就予以取缔的事情发生?支队长告诉我说,为了我们这点破事他们很多部门天天晚上开会研究,他们的意见是:“个人研究无禁区,组织研究不允许”,希望我配合他们不要找麻烦。鉴于他说到他们可以驱离境外人员或不允许再入境,我害怕给不明就里的境外弟兄增加麻烦,就说,我们基督徒都很顺服,从来不愿给政府找麻烦。同时表示我们可以不成立研究中心,也欢迎“有关部门”来人旁听我们的商议。国保支队支队长在与我谈完话告别时说:“今后我们要长期打交道了”。我说:“你们无非是拿我当项目,好申请经费”。他回答说:“你的理解十分准确”。原来只是风闻周永康的“维稳”机制,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断在人民中制造敌人。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辈子想不到的是: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9日晚,我去机场接来参加商议内地会事宜几个同道,他们告诉我下机后立即有人找到他们,告诫他们不能参加筹备内地会研究中心的会议,否则可以让他们限期离境和不允许再入境。
10日上午,我们按与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的约定,在一个茶楼喝茶吃饭,交流研究内地会的心得,全程有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人员在场旁听。
由于对贵阳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存在异议,我委托律师将其诉到金阳区法院,法院裁定为:《取缔决定书》取缔的是组织,与我没有关系,我起诉的主体资格不具备。不予立案。
我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违反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没有违反治安的法律法规,更更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可以说没有违反宣传研究方面的清规戒律,没有丝毫触犯法律的底线甚至是纪律的上线。但是,“有关部门”就是可以肆无忌惮侵犯你的隐私,可以无法无天妨碍你的行动,可以随心所欲告知你不要违反规矩,可以滑天下之大稽地取缔尚未成立的组织,可以无根无据地要挟你的友人,可以申请纳税人的钱监控你,最后还可以让你讲理无路状告无门。我感觉到每一个部门都像个黑社会组织,偷偷摸摸而不敢光明正大,做的每一样事情都荒唐可笑,做的每一样事情都拿不上桌面,甚至连法院“不予立案”都还是“联合执法”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18大4中全会习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部门”还这样“联合执法”有意思吗?不过想想有人因纪念什么而被判刑,有人参加个纪念会而被拘捕,“有关部门”对我们还如此宽宏大量,凡事感恩,感谢“有关部门”的不杀之恩!
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张坦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因为家父有“提一条意见坐半辈子牢”的前车之鉴,千难万苦中抚养我们长大的慈母嘱我慎言畏言,我向来谨守。尤其是公共平台,绝不插诨打科,所以至今尚无“围脖”。有时憋急了要说话,我也会不谈政治。就是如此不谈政治的一介良民,却还是被政治弹了脑门。事情是这样的:
今年是中华内地会成立150周年,作为一名受恩于这些福音传播先驱的中国基督徒,自然有一些纪念的举动。加之我在25年前撰写《窄门前的石门坎》一书时,对中华内地会的传福音策略有所误解(那时尚不是基督徒),一直心存芥蒂。凡事自有神的带领,去年我在澳洲当“研究孙”,无意中发现中华内地会的档案馆其实就在墨尔本。一联系,可以给研究者开放,十分感恩。这是中国近代基督教史研究甚至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宝贵资料,不敢独专,回国后与几位中华内地会的研究者发邮件,希望充分利用这批档案,成立一个“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作为发起人,我的建议得到了五位研究者(其中澳洲一位、台湾一位、国内三位)的赞成,于是相约4月10日在贵阳商议筹备事宜。
怪事从此接连发生。先是,3月31日,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三级政府宗教部门约我谈话,告诫我不能举行宗教活动。我说:1、我们只是一般基督徒,没有资格举行宗教活动;2、我们的研究是学术研究,属历史研究范畴,不是宗教活动,我作为曾经的贵州省宗教局分管基督教的处长,应该知道宗教活动与历史研究的区别;3、从研究的对象来说,中华内地会对中国很友好,大家都知道其创始人戴德生的名言:假使我有千磅英金,中国可以全数支取;假使我有千条生命,绝不留一条不给中国。而且,中华内地会在新中国成立后即离开中国,从来没有过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事情发生。近期中央电视台还播放过中华内地会的专题片,戴德生的传记也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各地媒体对这段历史也多有报道。我本人作为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曾经应邀为贵州省委统战部撰写过有关内地会教会的报告文章,该报告文章获得中央统战部给予的一等奖。我也曾参予相同内容的社科研究,为贵州省拿回建省以来第一个全国社科重点基金项目。4、从研究者来说,我们六个人都是基督教研究的专家,没有谁有不良用心。我们将要成立的研究中心,会依法到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如果政府认为有问题,我们欢迎政府有关部门来领导。为表示我的诚意,我还向他们赠送了我与另一位作者撰写的《历代治黔方略民族宗教卷》。在场的宗教官员对我的陈述回答说:只要不是宗教活动,就不是他们管辖的范围,但为了例行公事,还是要向我下达《不得举行非法宗教活动事先告知书》(见附件)。离开前,我问了一个问题:我只在电子邮件中与几位同道有区区一两次交流,你们怎么就知道得这样清楚?省民宗委的李伟贵处长回答说:“是有关部门转过来的报告”。(与宗教官员的谈话他们全程作了录像)
事情并没有完。4月8日上午,我的手机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让我到他们那里去一下,当时我要接待几位来访的省外基督徒,就告诉他们没有时间。当日中午,我与客人吃完饭后回到教会,忽然冲进来二十几人。其中两人向我出示了一下挂在脖子上的证件,说他们是贵阳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场的国保、宗教等其它部门是“联合执法”。他们向我宣读并下达了《取缔决定书》(见附件),另外一些人在旁录像和照相。我签收了《取缔决定书》,问他们:“我们都还没有来你们那里申请登记,你们怎么就来取缔呢?”他们回答:“群众举报”,然后很快走掉了。
当天下午,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支队长和大队长来找我谈话,我把我原来陈述的道理又说了一遍,实在想象不出我们要商议一下历史研究的话题到底有什么罪,犯了谁家的法?怎么会有还没有成立就予以取缔的事情发生?支队长告诉我说,为了我们这点破事他们很多部门天天晚上开会研究,他们的意见是:“个人研究无禁区,组织研究不允许”,希望我配合他们不要找麻烦。鉴于他说到他们可以驱离境外人员或不允许再入境,我害怕给不明就里的境外弟兄增加麻烦,就说,我们基督徒都很顺服,从来不愿给政府找麻烦。同时表示我们可以不成立研究中心,也欢迎“有关部门”来人旁听我们的商议。国保支队支队长在与我谈完话告别时说:“今后我们要长期打交道了”。我说:“你们无非是拿我当项目,好申请经费”。他回答说:“你的理解十分准确”。原来只是风闻周永康的“维稳”机制,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不断在人民中制造敌人。通过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辈子想不到的是:我也终于当上了国家的“敌人”。
9日晚,我去机场接来参加商议内地会事宜几个同道,他们告诉我下机后立即有人找到他们,告诫他们不能参加筹备内地会研究中心的会议,否则可以让他们限期离境和不允许再入境。
10日上午,我们按与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的约定,在一个茶楼喝茶吃饭,交流研究内地会的心得,全程有贵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人员在场旁听。
由于对贵阳市民政局《取缔决定书》存在异议,我委托律师将其诉到金阳区法院,法院裁定为:《取缔决定书》取缔的是组织,与我没有关系,我起诉的主体资格不具备。不予立案。
我的行为既没有违反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违反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没有违反治安的法律法规,更更没有违反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甚至可以说没有违反宣传研究方面的清规戒律,没有丝毫触犯法律的底线甚至是纪律的上线。但是,“有关部门”就是可以肆无忌惮侵犯你的隐私,可以无法无天妨碍你的行动,可以随心所欲告知你不要违反规矩,可以滑天下之大稽地取缔尚未成立的组织,可以无根无据地要挟你的友人,可以申请纳税人的钱监控你,最后还可以让你讲理无路状告无门。我感觉到每一个部门都像个黑社会组织,偷偷摸摸而不敢光明正大,做的每一样事情都荒唐可笑,做的每一样事情都拿不上桌面,甚至连法院“不予立案”都还是“联合执法”的一部分。“中国共产党18大4中全会习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部门”还这样“联合执法”有意思吗?不过想想有人因纪念什么而被判刑,有人参加个纪念会而被拘捕,“有关部门”对我们还如此宽宏大量,凡事感恩,感谢“有关部门”的不杀之恩!
缘起与使命:今年是纪念内地会成立150周年,我们一群主内肢体在祷告中领受从神得到的异象:组建《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发掘和承接内地会宣教属灵遗产,将存留海外的内地会丰富遗产与中国教会重新连接,并内化为中国教会的精神财富,超越宗派,服务中华福音复兴。
宗旨:《中华内地会研究中心》是一个公开和开放的机构,欢迎有同样感动的主内肢体参加。我们的研究成果和资料也将公开与符合条件的研究者并机构分享,经费上我们赞成内地会的原则:不募捐,但接受受圣灵感动的支持。
中心工作内容:
- 1.收集海内外内地会档案资料,建立中英文对照的内地会档案资料索引和资料库;
- 2.资助针对内地会的研究项目,翻译、编辑并撰写出版相关作品;
- 3.定期组办关于内地会的各种研讨会;
- 4.定期编辑工作简讯;
- 5.主办各种讲座。
中心近期工作计划:
- 1.筹备首次研讨会暨发起人会议,拟定于2015年4月在贵阳举行;
- 2.与墨尔本神学院和海外基督使团合作,收集内地会的相关资料并建立中文目录,初步的工作重点放在内地会在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活动上;
- 3.翻译出版相关作品(已经翻译出版有《山雨——富能仁传》,正在翻译的有《戴德生传》)、《党居仁传》,准备翻译的有《剑桥七杰》;
- 4.调查原内地会建立的教会,访问原内地会教会的人员(已经调查成稿的有《乌蒙山区基督教情况调查报告》);
- 6.借纪念内地会150周年时机,针对各地教会,组织巡回演讲和巡回展览(已经在贵阳盟约教会开始了演讲);
- 7.筹建党居仁博物馆。
发起人:
张桂炎(资深教会历史学者、出版家)
陈伟雄(澳洲基督教生命協会总干事)
罗世宏(ngo研究学者、农村问题专家)
阿信 (内地会研究学者)
胡其瑞(台湾政治大学博士)
张坦 (宗教研究学者)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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