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杨鹏兄赐教书


且月中旬,网上旁听了大学(哈佛)讲坛,主题是中国先秦文献的上帝与《圣经》的上帝。主讲人杨鹏,回应点评人何光沪、黄保罗。三位都是哈佛学者,我一个小学辍学、中学空缺、普通大学非优生,在世间小学上差异甚远,本无资格说三道四;然人皆祭司,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人人也可平等地见证他心目中的上帝;加之彼时余开设有公开课基督教视野下的中国文化传统,与讲坛所论事一,所识见异,恐学生疑我与权威相左(我的所有十讲的讲稿均存在我的博客《坦言》中,地址:www.zhangtan.org,于是,私心维护师道尊严;公意捍卫文化基督化,不得已回应点什么。

三位老师中,乡贤何光沪的学识人品我敬仰已久,上世纪末全国掀起基督教热,他主持翻译的百数十种基督教译著功不可没;虽不同意他的汉语神学运动”形而上学的教外别传的路径,但时过境迁,或可,私聊?

黄保罗是我真的孤陋寡闻,百度是赫尔辛基双博士,又到东洋补齐,失敬失敬。可偏偏进路是索引一脉,“索隐”是跨文化介绍和交流最轻省的捷径,但同时是走不到目的地的死路,既非福音,也非学术,无从置评;其大国学一首两翼四足一尾说法,非基督而是现政权,其独踞,更使人不敢妄议。

杨鹏是主讲人,时见其掌上国学推陈出新,其思其考,往往振聋发聩,又与我有过交集,虽非管鲍之交或杵臼之友,但想来也会将我的回应视为濠梁之辩,故有求教者三。

杨鹏兄的立论是自定了七项标准,从夏商周三代的上帝对标《圣经》上帝,最后得出结论:周代的上帝最似《圣经》上帝,因此,中国现在需要回到周公-孔子的敬天法祖路线上来。

求教一,这在逻辑上是不洽的:按照加尔文的神论范泰爾的“基督教的有神論”逻辑,周代的上帝就是《圣经》上帝的话(此次杨鹏没有明确这样说,但可以从他一贯的表述以及回到周公-孔子的路线上来的结论可以看出。他曾经在采访中说:“我研究到现在,越来越明白中国的“上帝”、“天”,就是《圣经》中的“上帝”、“从最高层面看,中国典籍中的“上帝”与《圣经》中的“上帝”,与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等描述的抽象的“上帝”,本质相同,是不同的人对同一本源的不同表达”)由此可以推论:我们的上帝比以色列人的上帝还早,华夏民族才是上帝的选民,满足各个方面都古已有之的民族自豪感,这与学术战狼耶和华就是华夏,耶稣诞生在湘西有何差异?这与太平天国将“天”与“上帝”中西结合的“皇上帝”信仰有何差异?而且,梯山航海甚至牺牲生命的传教士就是多此一举,还有可能是文化侵略。反之,如果周代的上帝不是《圣经》上帝,那么,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拜别神,违犯了十诫中最重要的一诫。他平衡他的发现宣称:“历史将会这样书写二十一世纪的传道人:他们传基督教救了中国人,也使中国人救了基督教” 用基督教来补益儒家,或者用儒家来补益基督教,都必然造成基督教的堕落(范泰爾說:唯一配稱得上“有神論”這一尊稱的 ,只有基督教的有神論)。

求教二,这在学术上是不妥的:《圣经》说神从始至终的行为,人不能参透(《传3:11》)这几乎是所有有神论哲学家、数学家、神学家的共识:安瑟伦所说的思想永远不能大于存在;康德论述到本体是否存在是不可知的,我们能够认识的仅仅是我们自己的认识论而已;哥德尔的定理认为一个强大的系统里一定有你不可证明的东西,也就是前提假设,至少它在这个系统里是不可证明的,需要在其他地方来证明,或者永远无法证明;卡尔·巴特认为人根本沒有能力和資格談論上帝,只有通過上帝才能認識上帝。这就说明一个道理:神是神,你无法用你的认知去证明或者证伪,用理性去认知是无解的——神的无限性与人的有限性决定了以被造人的局限无论如何都无法认识神。但另一方面,作为“在关系中”的神又须呈现,如巴特所言:“神是被体认的神,而非单单被知道的神”。鉴于这种可认识和不可认识的二重性,基督教神学有一套完整的方法来认识神。杨鹏兄自定义七条标准来比对上帝,使用的是宗教学的方法而非基督教神学的方法,不但似是而非,而且自义先置,即使完全站在宗教学上来说,这种方式在学术上也是不严谨的——将任何一种民族文化中的至上神观与《圣经》中的上帝对比,都可以找出或多或少的共同点。这是一种现代版的诺斯底主义,是用“普遍启示”混淆“特殊启示”,是在传一种文化基督徒意义上的“基督教哲学”,而不是传扬与我们生命连接的道路、真理、生命;是用学术语言包裹的“基督教中国化”,相当于否定了“唯独圣经”,而寄望于“四书五经”;否定了“独一真神”,而寄望于“怪力乱神”————我们就不可想象耶稣会指认中国上古的上帝为“父神”。 

求教三,这是对利玛窦规矩的误读:杨鹏兄实际上是在援引利玛窦规矩关于“上帝”,我们知道这是利玛窦的“借译”,他援引中国古代经典,举出“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丕显成康,上帝是皇” “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祇” “夏氏有罪,余畏上帝,不敢不正”……等文献来说明上帝信仰其实在中国也是古已有之。利玛窦很矛盾,一方面他清醒知道中国古代的“天”“上帝”是“自然理智”的产物,对他来说是一种出于策略的附会;另一方面,“利玛窦的全部策略实际上是建立在中国古代的伦理格言与基督教教义之间的相似性和“上帝”与天主之间的类比关系上的”(谢和耐语),他在“捷径-死路”的构架下其实没有太多选择。中国文化是神普遍启示的,但也是中国人的罪普遍污染了的,又从来没有接受到神特殊启示的真光;利玛窦们没有去正面挑战中国文化的核心观念,就把各种观念混淆起来,这种“鸡尾酒”既非“威士忌”也非“茅台”,很容易“入口”(让人接受)但也容易“上头”(使人迷惑)之后的传教士知道这里面的奥秘,因此,他们翻译中国的上帝时不是使用God,而是小写的god,以示区别。“利玛窦规矩”是从传教的策略出发,利玛窦们选择的是尼布尔称之为的“基督教属于文化”立场,这是一种人本主义的立场,因此导致了基督教的核心信仰向中国文化妥协投降(利玛窦规矩就是皇帝赐名的)。章力生牧师《总体辩道学》批评到:儒家没有救主、没有救恩、没有救法,不是道路、不是真理、不是生命,只是讨论平面的人与人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垂直的神与人之间的关系。主张孔子加耶稣的传教士花之安都不得不说:   如果不与一个人格化的上帝发生亲密的关系,没有确定了的永恒生命,那么,要想建立一个积极的伦理学体系是不 可能的。因此,孔子在有关未来生活问题上所表现出的沉默和无知是他的整个伦理体系的一个严重的和基本的失误(参见《西方的中华帝国观》)

现在,各种理论都在“汇通”,“上帝”不问东西,不是出于附会,就是出于误会;专制制度下知识分子因要以言求取功名,或要以言明哲保身,非愚即谀,所以往往言过其实或言不由衷。而这两个方面,立身天地间的男子汉杨鹏都是不沾边的。之所以向杨鹏兄求教,是因为害怕“掌上国学”被政治旋风“基督教中国化”利用,到时候在主面前无法交帐。请杨兄不吝赐教。


                                                      张坦 主内问安

评论

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

“道就是神”——《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二

基督之光——《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三

基督的救赎超越宗教——《约翰福音》系列讲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