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爱与审判——《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十
读经: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约3:16-21》
清明节刚刚过去,复活节将要到来,这两个节日都关乎生命。在这样一个时刻,我们情不自禁会想到生死。尤其是我,我的母亲才回到天家,老人家的下葬追思也是前几天才举行(4月2日)。我们平日里经常会说到“在主里得安息”,通过追思我深深体会到了。贵阳的阴雨十分有名,连月不开是寻常之事,之前阴雨已经统治了好些时日,下葬追思的这一天却艳阳高照;我们的教会5年前被有司取缔,那一日在两位牧师的带领下也算完成了多年来难得的聚会。想到这还是以母亲的下葬追思之名来聚会,我为神给予母亲这样的恩典感 到庆幸。诗班献诗《更加与主接近》更是唱到了我的心里:这首反映雅各在生命最危难之时上帝向他显现的诗歌,由从小游离于生死的亚当斯姊妹谱曲,泰坦里尼号轮船沉没之前乐队演奏的名曲,深刻反映了在世的人,将要离世之人,甚至已经在天家的人在主里的安息。事前,教会的弟兄问过我需要选哪首诗歌,我心里想到这一首,但没好意思说——害怕他们没有练习过难为了人家。真好,神帮我们选了这首歌!这是我的母亲在主里安息的确据,也是我们儿女的安慰,还是所有同路人的鼓励。家人传过来现场的视频,思绪万千,我再有几天也就69岁了,自己也已经步入老年人的行列;我们教会又有这么些老年姊妹,借着今天的机会,我们一同来思考生命——以期更加与主接近,更加接近。
对于我们个体生命来说,我们最大的敌人是“死亡”。面对“死亡”,中国人都在考虑养身,而基督徒都在考虑永生,这就是对生命不同的归宿产生的认识差异,而这恰恰是作为人最大的差异,因为一些走向永死,一些走向永生——《太25:46》:“這些人要往永刑裡去;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我们的《约翰福音》查考来到最为重要的3:16-21,正好可以回答我们的疑虑。
上一讲我们谈到3:16节,但我们只是介绍了深圳圣道改革宗教会对此经文的生命见证。今天我们来对这段经文展开识读。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是整本《圣经》的缩略,我们可以把这句话看着是神救赎计划的总纲领。以经解经是学习《圣经》最正确的方法,我们来看其它地方《圣经》对此的识读: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11:26》)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罗7:24-25》)。
“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罗8:2》)。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罗3:23-25》)。
“唯有神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6:23》)
“论到睡了的人,我们不愿意弟兄们不知道,恐怕你们忧伤,像那些没有指望的人一样。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我们现在照主(耶稣)的话告诉你们一件事:我们这活着还存留到主降临的人,断不能在那已经睡了的人之先。因为主必亲自从天降临,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上帝的号吹响;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必先复活。”(《帖前4:13-17》)
这些经文都指向一个事实,上帝造人的时候死并不是人必然的属性;也就是说人是不会死的。人犯罪后,上帝封锁“生命树”的道路,“死”才临到人类。“死”不是人本来就有的状态,是因为罪生出来的,人是因罪而死。“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由于亚当的不顺服,罪和死入了世界。亚当与神的生命隔绝,然后又把他的罪性传给了他的子孙及整个人类,因此所有人都与神的生命隔绝。我们都神是公义与爱的神,祂要按公义审判人类的罪恶,但最终用爱来拯救他的儿女。记得云登教会刚刚成立时,王牧师训练我们的神学素养,出了一道题目:救赎的赎价付给谁?我的作业是设计了一个情景:一位法官的孩子们犯了罪,不审判罪人这个法官就不能成立,不公正审判也是亵渎他自己亲自定下来的法律,因此即使法官想要救自己的孩子他也不能徇私舞弊。唯一的可能就是法官自己付上赎价,而这个赎价既不是付给法官本身,也不是像一些神学家解释的付给魔鬼,而是付给了法律——以此来维护秩序。而秩序,是一切有形和无形世界存在的必须。作为神这个法官,这就是他对自己创造的护理。那么,神这个法官自己付上赎价只有祂自己的儿子——耶稣。因为,任何一個人若被釘在十字架上,是罪有應得,罪該如此,不能為任何人贖罪,即使是至親骨肉也無法代贖,更遑論為其他人贖罪,因人本身就是罪人;而耶穌是無罪的,因此,祂才能夠擔當我們的罪,為我們而死。因此,从道成肉身到受死复活,都是上帝周全的计划——他亲自把耶稣送上十字架,以此来完成公义的审判和爱的救赎。
这就是说我们的“(永)生”其实是从一个人的“死”开始的,这个人就是耶稣。《罗马书》描述了其中的关系:“若因一人的过犯,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保罗在这里指出耶稣就是“现世代”的“生命树”,人复活的唯一通道就是耶稣,关于个人生命的救赎,在神学中被称为“个人末世论”,这就是从生命意义上理解的神的爱。神的愛無與倫比,也至高無上,保羅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7、8)耶穌的寶血若不流出,我們的罪便永遠無法潔淨,我们就不能逃脱死亡的魔爪。基督捨己的犧牲,完成了救恩大功, 祂把福與禍,生與死的道路清清楚楚放在人面前,要求全人類作出抉擇。
请注意,“神爱世人”——神的愛不只限於祂的選民,全球的人都包括在這愛裡。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得到赦免。接下来,从17节开始告诉我们神工作的原理: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這一節說明了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界的目的是為了拯救而不是審判。基督的原則,不是定罪,乃是拯救;神的审判与人的审判是相反的,人的审判定罪是为了罚罪,神的审判定罪是为了拯救。但这并不是否定神的审判,恰恰相反,神的审判是神救赎过程中的必须程序,这就是“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这里面包含着两个重要概念:拯救是目的,审判是程序;审判不依行为,定罪只看信心。
大家发现什么没有?神的审判与我们人类社会的审判除了目的不一样,在方法上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那就是并不看你是否杀人越货,是否伤天害理;神的定罪原则只有一条: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也就是说,不信神獨生子的名是人类最根本的罪,也是最大的罪,是神审判人类唯一的罪名。我们很多的老姊妹,一生中蚂蚁都不伤害,乐善好施,比雷锋还疯,她们可能想着末日审判来临时神会纪念这些善举;可是,作为审判官耶稣只问一条:你是否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在末日的终极审判面前,人没有好人坏人之分,只有信主和不信主兩類,人在神面前的情形如何,完全根據他如何對待這位神的獨生子。人生而為罪人,這並不是他的責任,因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且罪的工價乃是死。但如果他繼續作一個罪人,這個責任就歸到他的身上了。因為耶穌到世上來拯救我們,為使我們成為聖徒。而“不信神獨生子的名”就意味你主动放弃得救的机会,放弃获得赦免的名额,你以为你的好名声好行为可以获救,其实你的好名声好行为救不了你。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在华人中更为普遍,那就是19-20节说到的:“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我把人类分为两类:一类讲对错,一类讲输赢。讲对错的一定要琢磨真理在何处,道路在哪里?因此他们容易走向对终极的追求——一神信仰;讲输赢的崇尚成王败寇,不择手段输打赢要,这就是“世界”的原则,这就是“世界”的“黑暗”。我们可以扪心自问:是不是后者是华人的最大特色?甚至在华人的教会中,平约瑟一类的“成功神学”,丁光训一类的“玛门神学”也有极大市场。《圣经》对此都有定论:“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啟二十一8)
《启示录》告诉我们,不信就会不幸,不信的人并不可能一死了之,死不是他们的终点而是永刑的开始。在“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他们昼夜不得安息,就是那些拜兽和兽像,凡受它名字记号的人”(《启14:11》)。
当然,最大的一种情况并非上述两类,最大的情况是信心不足,而这恰恰是出现在号称“基督徒”的群体中。人若往裡望,就會看見自己內心的軟弱,若向外看又見到許多黑暗和令人灰心的事,这些都会导致我们的信心不足;但我们若定睛向上仰望神時,我們會看到耶穌是世上的光,在祂毫無黑暗,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信祂的人可得豐盛的生命。这就是21节所说的:“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我们再次以经解经: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上帝。你们从前远离上帝的人,如今却在基督耶稣里,靠着他的血,已经得亲近了。因他使我们和睦,将两下合而为一,拆毁了中间隔断的墙;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藉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以弗所书2:1、5,12-15》)
“上帝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但如今藉着我们救主基督耶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把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摩太后书一章9~10》)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希伯来书2:14-15》)
“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约翰福音6:50》)
《约翰福音3章》有一个主题,就是开篇时耶稣对尼哥底母讲“重生”。到了21节后,我们发现“重生”是“永生”的开始,“永生”来源于“重生”。对于基督徒个体来说,就是从“认罪-悔改”走向“称义-成圣”。这其中的秘诀,就是定睛耶稣的十字架,将我们的生命交托于祂。应我们眼下的景,便是从清明节走向复活节。
祷告:慈爱的天父,你派下你的独生子耶稣来替我们顶罪,祂成为我们生命的道路、真理、生命,不借着祂,没有人能够到你那里去。我们记起道成肉身后耶稣明确的宣布:“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一1:25、26》)我们也看到本章最后一句的重要意义:“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3:36》)我们也知道耶稣再来的目的是救赎,但审判仍然是救赎的一个程序。我们还明白耶稣定罪的标准,这也颠覆我们的道德主义、成王败寇和信心不足,一切德行若不紮根在信仰上,就沒有生命的價值,也生不出真實的生命果效。我们愿将生命交托你手,愿你赐我们永生,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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