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视角下中国的文化传统

                                              (在圣约学人讲座上的发言2022.2.26)之一

     特别祷告:慈爱的天父,孩子的母亲昨日回归了天家,请你接纳她的灵魂,也求你保守孩子不要因为悲伤而影响了今天的传讲;求你保守现在济州岛的深圳圣道教会的60个弟兄姊妹,他们在面临被遣送回国的同时,又有一个孩子染上了新冠,请你用当年分开红海的能力,也救这些弟兄姊妹脱离凶恶。我们也求你保守今天的讲座,愿孩子的口成为真道的出口,若有荣耀,归于圣灵;若有错误,则出于孩子的自义,我们就更需要用圣灵来浇灌自己。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求,阿门!

   首先我要说明欠课,这个“欠”是两个方面的:既是对人的亏欠更是对神的“亏欠”。首先, 2013年,想必是王怡、彭强牧师意识到“基督教中国化”是一个撒旦的阴谋,需要有针对性的组织肢体进行回应,命我给成都圣约神学院神学生开一门课谈中国文化; 2015年,接李英强长老通知,又命我对新届学员重开这门课。当时身在澳洲的我正准备修改讲义,忽因贵阳活石教案的牵连,回国无门。因此,就“欠课”了,“欠课”既是对答应了王怡、彭强牧师和英强长老的“亏欠”,也是对翘首以盼的神学生们的“亏欠”,《箴言227》“欠债是债主的仆人”,感谢英强给我这次机会来还债。第二,这更是对神的“亏欠”——我相信这是神通过王怡牧师来告诉我神对我的使用。(我是“文革”后第一批宗教局干部(国家)、有几项成果的宗教学者(社会)、两个家庭教会重要教案的当事人(江湖),全中国有此种经历的大概唯我一人)因为神的恩典不会让我白白经历这样尖锐冲突的三重角色(我们知道,在中国研究基督教就只有三种人,三种人的角色不同,就会发现不同的“侧面”,所以看问题比较“全面”),神的恩赐让我早早就受到中国文化的濡染,而且与儒释道的领袖人物都有往还。我也相信王怡牧师的确是一位“先知”型的人物,在他给我布置作业后的十年之中,“基督教中国化”果然呼啸而来,成为砸向神的教会的两根大棒之一(另外一根是宗教管理条例)。到目前为止,不管用什么系统检索, “基督教中国化”占据了99%以上的阵地,我还没有看到一个系统、全面、深度的神学意义上对“基督教中国化”回应的文章、著作。于是我把原来的十五万字讲义修改成了现在的一百五十万字,我希望熬炼了十年才熬出来的苦口良药,能帮助教会的弟兄姊妹用“上帝之眼”即《圣经》视角“重新发现中国”。我听了秋雨上一次“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讲座,当时葛牧师认为他们是对教会中90%“不知”的人在讲,我这个更希望是对教会中10%“知”的人来说。


      “上帝之眼”视角下的“文化”。请大家注意这一幅架构图,今天我们不展开讲它,也无法展开讲它,但是请大家记住它,因为无论以后讲与不讲或者如何讲,这就是我的总体思路。你要用一分钟来破我的十年功,简单记住这幅架构图就行了。为什么需要“上帝之眼”的视角。因为在对中国文化的认识上,许多的讲员、文章都语焉不详或置谬错误,主要是没有弄清楚“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区别。“传统文化”是指一种文化的形式与特征,“文化传统”则是指这种文化背后的精神。三自、民族主义的“基督教中国化”不值一提,便是众多改革宗人士也往往将“文化”简单视为“工具”,鼓吹上帝存在于中国文化中。我认为这就是混淆了“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区别,用我们的术语,是混淆了“特殊启示”和“一般启示” 的区别,这就是我今天要说的重点。我发现,众多批评中国文化的主内文章,都是用基督教体载的文化来比观中国文化,也就是用西方文化来对照中国文化,由此得出先进与落后的差别,其实这是不对的。“上帝之眼”视角下,人的立场只有上(追随主)下(追求世界),没有东(中国文化)西(西方文化),绝对意义上只有真理与谬误,没有先进与落后。我们千万不能让“东西”混淆了“上下”,“东西”替代了“上下”。


      先简单说一说“传统文化”(也就是图中的右边部分),即使是“传统文化”,中国文化也非常复杂。华夏文明作为成熟、精致、华丽、博大、从未中断的文化系统,作为现今一个堪以西方基督教文明为根底的普世价值(亨廷顿认为不存在普世价值,中国官方更是反对普世价值,其实普世价值恰恰是在中国外交官的建议下才首先被《联合国宪章》认定和使用的)对垒的价值体系,它毋庸置疑有其伟大之处:能够五千年一成不变是其伟大,说明它有超长的连续性;能够主宰占人类人口五分之一且数度文(名词)化(动词)军事占领民族也是其伟大, 说明它有超强的兼容性;能够在世界众多文明中“独树一帜”更是其伟大, 说明它有超然的独特性。当整个西方世界谦卑匍匐在神面前时,我们却骄傲地宣称“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其实,这个文化“博大”也就“驳杂”,唯美却近乎病态;最反人性却偏偏号称“以人为本”,最反神性却偏偏炫耀“际会天人”;不追求终极却追求不可泄漏的“天机”,不崇拜真神却又充斥名目繁多的偶像崇拜;以追求“生命”著称却不探讨生前死后,以“修身”为务却修出了人性万恶。由这个文化滋养出来的社会,“礼仪之邦”却崇尚“胜者为王”,人分九等却幻想“大同世界”;一边埋首“圣贤书”,一边欣赏“包小脚”;一边“坐怀不乱”,一边“妻妾成群”。。。对于如此复杂的“传统文化”我宣布投降,好在,我们教会有冉云飞弟兄,他对“传统文化”有深刻的见解,他懂的东西我大多不懂,他又开得有“基督教与中国传统文化” 的讲座,建议大家可以去听。

   我只聚焦在中国的“文化传统”(文化的精神和本质,也就是图中左边部分),先下一个定义:中国的文化传统是皇帝具有绝对话语权的传统,也就是说中国文化本质上是政治文化而不是大多数学者所说的道德文化。聚焦“文化传统”是从孟德斯鸠那里学习的方法,他的“论法的精神”就是不聚焦于“法”本身而聚焦法背后的精神(我不懂的“法”这一部分,秋雨教会人才济济,也有张培红、李贵生二位律师可以来讲),李慎之先生就据孟德斯鸠的方法论总结出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请大家记住,这就是研究中国文化的关键点。

   谈中国文化不坠入“泛泛而谈”或“老生常谈”,一般得满足三个前提:要不有新理论,要不有新材料,要不有新视角。坦白的说,我不具有新理论和新材料,但我尝试着通过一种新视角来审视中国文化——这新视角便是基督的道。“道”在中文里含有“真理”“道路”双重意义,如果说用基督“真理”审视中国文化是“跳出三界外”的“立场、观点”的话,那顺基督“道路”(路径)踏勘中国文化就是所谓的“方法”,而这“方法”就一定“不在五行中”——不在传统的宗教史、文化史、思想史、社会史、哲学史框架下叙述。所以,我们这门课既不能“照着讲”,也不能“接着讲”,注定是一条“难行道”。其实非但不依原有方法、路径,就是在“目的”上也异于前人——我们入中国文化的“宝山”不为寻宝挖矿,而是在神的启示下寻找“0号病人”,以便检索出中国文化的基因,狙击眼下正在发生以及未来必将发生的“疫情”(我指的“疫情”就是基督教中国化)。人类对抗生物性产生的“疫情”有两种方法:一是研究出药物抑制病毒救治病人,二是从根本上研制出疫苗使人类“群体免疫”。对于思想性社会病应该也一样,那就是“基因性”防止和“即时性”救治,而能够完成此二者的,唯有基督的道也就是上面所说的“上帝之眼”。“基因性”防止就必须寻根溯源找寻到该文化的基因,才能够对症下药开展“即时性”救治。ppt4图是“文化传统”比较的一些要点,希望大家记住。以上是我们今天要谈的第一个单元:“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

     我的讲义有150万字,我把它比喻为在建造150层的大楼,它需要丝丝入扣的结构,而不是一两次激动人心的讲座。所以在打基础的时刻一定不能马虎。我发现一个现象:鉴于中国是一个惯于打击“常识”的地方,有些“常识”不一 定是“共识”,导致很多有意义的讨论栽到了起点。现在,我们就从第一块砖来开建——何为文化?谁是文化的主权人?这就是“基督教与文化”这个问题讨论不
下去或讨论不深入的关键,所以花费一点时间来说清楚是有必要的。

       世界由物质的自然世界和非物质的文化世界构成,我们这一辈人即50年代生人是葛牧师认为中毒最深的那一批人,的确如此,我们所接受的无神论教育包括传统文化浸润告诉我们一个观念:自然是自然而然的——即使最狂妄的人也不敢说自己是自然的创造者(无神论的信仰来源进化论认为自然是进化而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研究形而上最有成果的道家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但文化的发生和发展每一步都显现出人的印记,是在自然环境之外人造的第二环境,因此人类把“文化”称之为“人文环境”,把自己当成是文化的发明人和主权人就似乎理所当然(这种观点即使在当今基督教国家也是主流话语)。在中国享有“权威解释”的《辞海》,其“文化”条这样定义:“文化是人的创造物”“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大英百科全书》的阐释是:“人类社会由野蛮至于文明,其努力所得之成绩,表现于各方面的,如科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学术、思想、风俗、习惯、器用、制度等,其综合体,则谓之文化”;中国文化大咖梁启超关于文化的定义:“文化者,人类心所能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无神论主宰的“世界”给出这样的答案还好说,基督教内部似乎表现得更激进。基督徒文化历史学家道森(Christopher Dawson)说:“文化乃是人类为了适应自然环境和经济需求而有的共同生活方式;文化代表着生活及思想的复合物─包括行为方式、信仰形式、价值标准、技术、符号及机构”;改革宗牧师林慈信说:“文化从来就不是神的启示。不论是堕落前或者堕落后,文化只不过是人类面对神的启示所做出的回应。” 基督徒学者谢有顺也持这一立场:“人类之所以会发展出文化,乃是因为人类失去了神。原初那位创造人的神本来是人的保护,供应,娱乐,盼望,他是一切。人类失去了神,就失去了一切。这样,就不得不发明了自己的文化,来代替这一切。文化说到底是神的代替品。”(《我信故我在》)齐宏伟牧师专门谈文化的《启示与更新》也认为“文化是人创造出来的”。我随手查阅了某神学院给出的参考书约20几本,全部将文化归为人类的“作品”。基督徒Heidi Olson女士《创世纪手记》根据神让亚当给动物取名断定人的第一个工作就是创造语言,而语言是思维的符号、文化的根基,由此推论人就是文化的“创造者”。你们发现没有,无论教内教外,上述这些观点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否定了文化的神性,肯定了文化的人性。

  人发明文化,用文化来代替神?如果纯然站在神的立场上看,这是人变相抬高自己,本质上是自以为义。如果我们认定语言是文化的基础,其实在《创世纪》中,亚当“创造文化”之前就有了“耶和华神‘吩咐亚当说’”的明确记载(《创2:16-17》)“吩咐”有“教给”的意思,说明是神先把文化“教给”(交给)人。我们还看到:从“巴别塔”神变乱人们的语言,到“五旬节”圣灵赐给门徒讲自己并不懂得的“方言”,就足以证明神对文化的主权。赵天恩牧师对“文化”有一个定义:“上帝按着祂形像被造的有灵的人类所创造的集体成就”(《中国文化基督化》)。神学家马盖文在其研究文化的著作中给了一个定义:神创造人,人创造文化,所以上帝对文化也有重要的影响力(参见马盖文《基督教与文化的冲突》)。表面看起来赵天恩、马盖文的认识也与上述人等差不多,但其实这微小的差别却是根本的差异。赵天恩、马盖文都不否认文化中人的因素,但强调了“人创造文化”的前提是“神创造人”。有神造人前提与没有有神造人前提的“文化”差异在哪里?我们回到《圣经》语境来解读这个定义,应该包含三层意思:

首先,“创造人”的神本身就是文化。《约翰福音》宣告:“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 太初有道” 的“太初”是没有人的时候就有了“道”,而且这个“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清楚地说明:道是观念的神,神是位格的道。道是文化的,因此神也是文化的。请注意,这里的“是”字在原文為過去式,表示這個“是神”並不是後來才逐漸變成的,更不是人可以“创造”的,而是原本就“是”的,说明“道”虽然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但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请注意这一条并不表明神只有文化的属性,那样的话,神就是“观念”的而非“位格”的,就是“死”的而非“又真又活”的,就成了文化基督徒眼中的神)。

其次,我们用“以经解经”方法证明第一条。《诗篇33:6》说到:“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这里的“命”原文就是“话”;《希伯来书11:3》更直接指明:“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的希腊原文是“呼吸”,表示从神嘴里说出的话。《约翰福音》中“道成肉身”希伯来原文就是“神的话成了肉身”。职是之故,一些基督教学者如刘小枫就直接将“道成肉身”翻译为“言成肉身”。由此可见,无论是物质或精神的世界,甚至是物质或精神世界的源头,都“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如果按照“文化是人的作品”的话,神就成为了费尔巴哈笔下人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神)。

其三,我们用神给人的理性即“逻辑思维”方法证明第一条:神是创造一切的主,文化是世界除了自然之外最为重要的显现,是神创造和护理世界最为重要的工具。为什么“创造一切的主”偏偏就不创造文化,还需要借助被造物人类创造的文化来作护理世界的工具?这样的推理只能推出神不是“全能”的,祂只是创造自然的神而不是创造文化的神。(照这样的话,神就成为了斯賓诺莎概念中的泛神论的神)。

    以上述三条的逻辑判断,可以说“人创文化”是不能成立的,它是伊甸园中蛇引诱夏娃的话的现代版(蛇的话要义在靠自己不靠神,用知识不用信仰),是费尔巴哈式的神-人关系导引出来的“主义”(费尔巴哈认为神是人按自己的想象塑造的),蛇与费尔巴哈的共同点就是人依靠自己的思想形成的“主义”,否定了神的主权即“主的义”。

    怎样理解神‘吩咐亚当说’”的记载呢?我尝试这样来解读:神创造万物是靠“道”即“话语”,“话语”太初就与神同在。用我们作为受造物的有限来观察“道”即“话语”,这个“话语”关键在于“说”了出来。没有“说”出来的是“意识”(尚没有符号化,人不能理解),“说”出来的是“话语”(“意识”的符号,用于人交流),表现出来的“意识”是“话语”,而“话语”就是最为显然的“文化”。为了“创造”,也为了“救赎”,神先是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末世到来前神又不得已“道成肉身”“降维”人世,神的“话语”在人类历史全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与人同在。《圣经》中有几句十分重要的经文:“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说明没有世界之前就有了神的“文化”;“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说明“文化”是神创造世界的工具而不是已经创造成型后世界的反映;神常用他权能的话托住万有(《来13》),说明神通过“文化”维护世界;“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 119:89》)“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说明神“文化”将一直持续创造和护理世界到时间的尽头。将这几句经文联系起来,说明神在人类历史中全时间全过程存在,他创作、护理、拯救人类的工具“话语”(文化)也将全时间全过程存在。

  “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约1:1》)——神创造道(工具)又是道(本体)的这种表达方式看起来不可思议——不能既是创造者又是被造物,但的确这是基督教特有的表达方式。鉴于神有“不可认识”和“必须认识”的双重属性,神的所有所是本身就是真理(本体),只不过人是有限的,不可能用有限去求得无限;为便于有限的人来认识真理,神对人需要一种“处境化”表达,因此神使用具体化、文化化的方法,将神性情与神的所有所是流露出来并记载下来,这就是《圣经》。让我们熟知的例证是:在《约翰福音》这同一文本中,耶稣就先后表达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和“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1837)两个不同的“我”概念(其实在使用《约翰福音》第一句“道就是神”的概念时,約翰不用希臘文Sophia(智慧,見《箴言》八2236)這個舊約常用來代表神的字,而用Logos。可能就是为了表达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子不只是宇宙真理的化身,祂自己也是傳講的內容)。这并不难解释: a耶稣是领受文化的人,作为“完全人”他深受人类文化浸润;但他本身更是创造文化的神。  b“逻辑”是被造物人类思维的标尺,而造物主的“神迹”是超逻辑的,否则神-人之间还有什么差别?

   你也可以认为耶稣是神,才能够如此解释;那么人又如何呢?答案是一样的, 早期护教家奥利金在与外邦人论辩时就使用了希腊古典自然法派的理论:“自然法高于成文法”,但同时他认为自然法并非出于自然而是出于超自然,给出“自然法即神法”和“自然法由上帝制定”两个看起来“自相矛盾”的概念。“神就是道”与“自然法即神法” ,“神创造道”和“自然法由上帝制定”都是基督教在与外邦人对话时借用外邦文化概念的“处境化”表述,是以文化面目向人类示现的神的道。

   其实,在这个认识论方面,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有趋同性,比如中国认识论的基础《易经》中“道”既是形而上的“本体”,又包含了阴阳代表的全部物质与规律;《老子》的“有生于无”,《孟子》的“诚者,天之道也”,《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宋明周敦颐“太极本无极”,朱熹的“功夫即本体”,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新儒家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都是把现象与本体合二而一表述的。在这一点上,基督教与中国儒家对文化的认识论都不似希腊文化哲学化后本体与现象绝对的二元分裂(过去我们的“科学思维”其实是“希腊思维”,都把中国文化这种特征当作“缺点”,其实它只是“特点”)。

    我们还可以用《创世记1:26》神按照自己的形像样式造的人是有思想有理智的动物来反推,在其他所有的受造物中分别出来的人类具有“文化性”(凯波尔语),那么神也有“文化性”。换一句话说,正是因为神有文化的属性,人才有文化的属性;正是因为人有文化的属性,人才可能有文化。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了“看着甚好”的有文化的生命,祂在我们的生命中施放了“灵”(中国俗语中有一句话叫做“差一口气”,这一句话其实只能放在《圣经》背景下才能够解释:正是神向造好的人“吹一口气”使我们与其它动物分别开了,同样是受造物,其它动物与人类比较就是“差一口气”而已),而“灵”包含了双重可产生“文化”的内在属性:“理性”和“良知”。“理性”是知识性的,用于认识神和认识世界(《创1:26.有一种观点认为,神造的人“理性”只是够用而已,吃了“分别善恶树”果子后“理性”增加“良知”下降,见《创3:5-7》“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於是女人見那顆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这种观点要义在于“理性”和“良知”必须平衡,如没有达到这种平衡前,不要单方面突进,笔者赞成这种观点,反对在没有增添“良能”的情况下开发“人工智能”,因为这就相当于吃“分别善恶树”果子);“良知”是道德性的,用于评价神和评价世界(《罗2:15》: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因此可以说,文化是上帝给人类的特殊礼物,是给人类的“普遍恩典”,是“分别”于其他受造物“为圣(胜)”的地方。如果文化由人创造,受造物就存在于创造之先,这样实际上就从根本上否定了神对人的创造。

   我们还可以从人类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物种来观察。尼布尔根据奥古斯丁的思想整理,指出人有“超越性”即“灵性”(宗教性),“灵性”是基于“文化性”并超越“文化性”的,“灵性”的存在就可以使神与人“心有灵犀一点通”——这实际上就是“理性”和“良知”认识神和评价神的功能。(奥古斯丁的依据是《以弗所书》所说:(人是)“照着神的形象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柏克有句著名的话——“人在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动物”,凯波尔也有相同的认识,他说:“人在本质上是有宗教性”,唐崇荣牧师概括两者后说得更斩钉切铁:“只有人才有可能产生文化,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两个很重要的本性放在人的心里面,一个就是宗教性,另一个是文化性。凡是没有宗教性跟文化性的就不是人”(《上帝的道与历史的方向》)。这些描述反推出人即人的一切都有对神的归宿性。

   总结上述,“神是文化的”申明了文化是神的本质,“神的能力是文化性的”申明了文化是神的特征,“神借文化造成诸世界”申明了文化同时还是神的工具(方法)。人是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的申明了文化也是人的本质;人内在属性中有“理性”、“良知”,申明了文化也是人的特征;文化是人类交流必要的工具,申明了文化也是人的方法。神是灵,人有灵,文化不但既是神的也是人的,它还同时是连通二者的。因为人的被造,神不可知;但因人的文化被造,神又可以认识。为什么文化必须且必然是神-人共有的工具?就是因为世界的“所有权人”神并不以本体示现,而人类则是选定行使“文化使命”的“行为人”。《圣经》中描述耶和华的语言:写了十诫(文字)交给摩西(《出3215-16》),吩咐耶利米将祂的嘱咐写在书上(《耶302》),要先知们将他的话“写在书上,以便传留后世”(《赛308》);《圣经》中描述耶稣的语言:主的仆人们“想起主对他们所说的一切话”(《约1426》),并且奉命“都写出来”(参《启119》),“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无论是耶和华还是耶稣,祂们都通过语言文字与人类交通。(《使徒行传》中众使徒“说起别国的方言”;历史上亨德尔《弥赛亚》、美国国父《美国宪法》等等都认为得到神的默示,我想,有经历神体会的弟兄姊妹可能在人生的某些关键时刻得到神的启示,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这些经文都是告诉我们神通过有形或无形的文化在启示人类。我们再思考一下“巴别塔事件”给人类的启示,神可以让人们说共同的语言,也可以让人们各说各的话,说明文化的发明权和主权都在神那里;神用一个“文化行为”来阻止人类的社会运动和物理工程,说明神需要使用文化来护持世界向正确方向发展。根据这些关系描述,因此可以说文化是神——人联系的媒介,神通过自然给人类普通启示,通过文化(《圣经》)给人类特殊启示,借用马克思著名的句式表述为“文化是神——人一切关系的总和”。(相同道理,文化是福音的载体,没有文化便没有福音;福音是文化的前提,没有福音(护持需要和救赎要求)神也就不会创造文化)。

   现在回到赵天恩、马盖文给出的文化定义,准确而完整的解读应该是:文化性的神创造了文化性的人,文化性的人才可以创造文化。神让人类“发现”而不是“发明”文化并通过文化来认识祂,正是因为人的“被造”,人类是文化的“发现者”而不是“发明人”,是文化的受托者而不是主权人。因此可以说,文化的根本来源在神那里,文化的绝对主权也在神那里。鉴于人被罪侵蚀,文化在人手里也被罪侵蚀(《约一2:15》不要爱世界上的东西、《弗2:2》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领袖),文化具有二重性,它既是神的“普遍恩典”(《传3:11》、《提前4:4-5》);又是罪的载体。因此基督教对文化的态度是肯定中的否定,否定中的肯定;也因此,基督教要改造文化和更新(归正)文化:“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35》)。何世明牧师有一句话说得好:“以三位一体的上帝为信仰的基督教,乃超越于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上,但也可以贯注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中,更可以内蕴于一切人与一切文化之内。(《我的心路历程》)如果否认神对文化的创造,就会陷入“修道主义”;如果否认神对文化的主权,就会陷入“修正主义”。只有坚持神对文化的创造和主权,才是坚持“唯独神的荣耀”。世界三大宗教中,伊斯兰教所到之处摧毁原有文化,佛教来到哪里就附庸哪里的文化,只有基督教要改造文化和更新文化——这就是基督教对文化的基本态度。

 我的文化观:“人生观”谈“心性”“灵命”,“世界观”谈“文化”“制度”。我们在这里所谈的“文化”,是公共性、制度性的“文化”,也就是社会学、历史学、宗教学意义上的“公共文化”,所以更趋于后者。社会学、历史学“向下”,“社会学”对人类宽度进行考察,“历史学”对人类长度进行考察;宗教学“向上”,“宗教学”是对人类高度进行考察。三者都有考察能够形成社会制度和社会公共文化的基因性文化的意图。但是考虑到这些所谓“学”都是人类堕落后出现的方法,是基于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启示形成的“学科”,因此,我们尽可能地使用这些“学”的方法而不使用这些“学”的立场,从而避免出现陈佐人牧师所谓的“价值中立”(因为信仰就不可能“中立”,要么全信,要么不信,没有所谓“将信将疑”)。我们力图站在神的视角即基督教“神学”立场上,这样的“神学”立场我们应该注意到下面这三句话:

神学家尼布尔说“神能够转变文化”(尼布尔认为神是永恒的灵性,人是依赖性的灵性,神是人唯一的根基)——这是从神的主权来讲;

神学家克拉夫说“神在文化之上,也透过文化”——这是从神的属性来讲;

神学家希伯说:“福音必须以文化的形式来表达”——这是从神的行为方式来讲。

“神启”的文化与“人本”的文化导致了不同的制度安排才是最根本最本质的安排。

以上是今天要谈的第二个单元:“何为文化”?(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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