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必使你们得自由(下)——约翰福音系列讲章第十九讲
在上一讲中,我们说到约翰福音的第八章下半截我们重点讲“自由”, 我们分了四个小标题:一、从释放一个人到释放所有信他的人,二、自由不是政治身份的自由而是良心自由。这两个小标题上一讲讲了,今天接着讲后两个小标题:三、
耶稣是真理,信耶稣就得自由;四、自由也是我们的责任。
三、
耶稣是真理,信耶稣就得自由
我们接着上一讲的“良心自由”来说,“良心自由”有两大功效,叫我们脱离罪与死的捆绑。“死的捆绑”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我们在去年清明节的时候讲过。讲章我也放到我的博客里,大家可以上去回看。这里我们只说“罪的捆绑”。我们知道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罪人,而且是与生俱来就是罪人。但如何可以脱离罪的捆绑呢?
律法不能叫我们脱离罪的捆绑,因为律法在捆绑罪的同时也捆绑了人的自由。比如把罪犯关进监狱限制了他身体的自由,但不能够限制他思想上仍然有犯罪意识,而没有了“自由”你可以不选择恶了,但也就无法选择善。因为“自由”是神造我们时给予人类的“标配”,是赐给我们“灵”的组成部分(灵由智慧、良知、自由组成)。我们还记得前面提到犹太人說:“我們……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时,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罪的奴仆。耶稣明确地告诉他们:“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这些犹太人是认同耶稣这句话的,因为他們對著:“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這句話已沒有勇氣抵擋,他們良心是承認了。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知道了何为“自由”,但怎样才能获得“自由”?
在(36)耶稣说:“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这是14章中耶稣著名的宣言:“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是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的“先导版”。这句话是整本《圣经》的核心要义。既是神论、基督论的核心要义,也是救恩论的核心要义。这句话宣布了从律法时代进入到恩典时代。这句经文平行的经文还有很多,比如:“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1~2)。“神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父神手裏把信徒奪去。而子與父原為一,所以誰也不能從主的手裏把信徒奪去”(約十28~30)。“凡靠著神的兒子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七25)。但是,耶稣告诉了大家真理,可真理恰好成为了耶稣的罪名,这就是45节耶稣悲愤地说到的:“我将真理告诉你们,你们就因此不信我”(约翰福音8:45)为什么“不信”?因为他们不相信耶稣是神儿子,他们不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们不相信一个手无寸铁的乡下的木匠可以拯救他们。
问题出在哪里?犹太人无比尊从的《律法书》里,耶稣的身份也被多次预表,但没有“心灵和诚实”,
他们不是从“灵里看见”而是从“知识看见”,他们就无法读懂“那不知罪的,為我們成為罪…”,无法读懂“祂的命作了贖罪祭”,“祂成功了完全的救贖”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賽五十三5)。因此他们根本不可能相信
“在主耶穌裏的真理勝過了罪的捆綁”。犹太人当年的问题现在仍然是外邦人的问题,也是一部分基督徒的问题,甚至是一些神学家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不承认主耶穌作为祭司在十字架上替我们顶了罪。而我们相信:基督裏的真理,使我們從罪中得以自由,乃是因為祂為我們解決了整個罪的問題;而從罪的捆綁中得釋放,就是因為主耶穌成了一個擔罪者,成了“信他的人”的“替罪羔羊”,在祂裏面就是完全釋放。在第一章十七節我們看見:“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在這裏這是一個何等好的例證。
《加拉太书》被誉为“属灵自由宪章”,假教师们就是想再有律法的轭辖制加拉太的信徒。加拉太书的钥节是第5章1节——“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与之相配的经文是第5章13节——“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我们虽是自由的,但我们即是爱的奴仆。在这里保罗借着《加拉太书》给我们的一个劝诫是——我们在耶稣基督里是自由的,但不要把这自由看成放纵肉体的机会,要结出圣灵的果子来。
“良心自由”是其他自由的前提,也是社会自由向上追溯的源头。在我们墨尔本去世的著名基督徒经济学家杨小凯说:“基督教为什么会这么成功,这是很值得去研究的事。基督教里边有几个基本的东西,一个是Free agency(自由人) ,他说上帝虽然是万能的,但他永远尊重让人自由选择。他不会说要用专政来强迫你选择。也就是说他对别的宗教不会用暴力去压制。他爱人,甚至爱敌人,宽恕,还有不把人划分为等级,基督耶稣爱最低贱的人。所有这些,都是形成像《圣经》里说的永久和平和正义的制度的基础。不管你相不相信有没有耶稣或人死了会不会活,你也得相信这本身就是一个神,就是一个灵。他真的是一个人类社会长久和平的基础。但是这还不是宗教信仰,这还是像哈耶克的观点,是一种社会科学的研究”。
四、自由也是我们的责任
前面杨小凯说到的“良心自由”是“社会自由”的前提,这是对整个人类社会来说的。对我们基督徒来说,“良心自由”还是“信”和“爱”的基础。如果说“因信得自由”是权利的话 ,“因爱得自由”更是责任,这就是保罗所说的“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也是加尔文解读此语告诉我们“为神的缘故使用恩赐的自由”“我们的自由必须伏在爱心之下”的秘诀。“因着信,基督使让我们全然自由;因着爱,基督徒又是全然顺服的万人之仆。真正有自由的上帝,为了使世人得到自由,却甘心乐意的牺牲自己自由。因此,“自由”有一个伟大的使命:就是向人类述说上帝那丰盛的恩典与慈爱,成为上帝荣耀的器皿。这就是基督徒的不一样的自由观。”(陈鼎亮《基督徒的自由观》)爱与自由都是神赐给我们的,赐给我们自由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我们去施行爱——自由与爱彼此成就。耶和华对摩西所说的:在全地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利25:10》,这句话被镌刻于美国费城自由钟上),“耶稣宣言”也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路4:18》)。因为神是要我们向“所有的居民宣告自由”、“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就成了专门对基督徒的责任——为没有“在基督里”的人、为整个人类争自由。换句话说,“爱人”“爱邻舍”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为他人争自由的自由”。保罗说:“你们既从罪中得了释放,就作了义的奴仆。。。你们从前怎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不洁和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在也要照样把你们的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罗6:18-19》)“罪中得了释放”即获得“良心自由”不再是罪的奴仆,但是保罗又要求我们作“义的奴仆”,“义的奴仆”就要“为他人争自由”。所以保罗虽是自由的,但他说:“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为要多得人”(《林前9:19》)。
這兩處經文提到保羅如何使用自由,保羅是個非常自由的人,他認識神的真理,他在神面前是個自由的人,但他寧願為福音的緣故成為一個帶鎖煉的使者,他盼望用自由來服事人、用自由使別人得著神福音的好處!求主借著保羅的榜樣激勵我們,求神帶領我們每天進入行道的生活裡面,由自我為中心轉變以神為中心,好讓我們得享神國度裡的真自由。
西方有一句民谚:“只要还有一个人不自由,就没有谁是自由的”,这句话的出处就来源于《圣经》中耶稣所说的“99只羊与走失的1只羊”的关系(参见《太18:12》)。耶稣的这句话指出了个人“自由”是人类“自由”的本质,个人“自由”是人类“自由”的前提。如果个人“自由”不能构成一个自由的社会,这样的自由就毫无意义;如果自由的社会不能保护个人“自由”,这样的社会就不是自由社会。我们在前面提到阿克顿勋爵对自由的总结:“自由的涵义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它是对身处弱势的少数人的权利的保障。2.它是理性对理性的支配,而不是意志对意志的支配。3.它是对超越于人类的上帝所尽的义务。4.它是理性支配意志。5.它是公理战胜强权。权威和秩序只是维护人类眼前的现时利益——自由则是要维护人类永恒的精神利益。”(《自由与权力》)可以说,“自由”是上帝放在人性中最重要的礼物,它是我们的“选择权”,又是我们的“脱罪权”,更是我们“爱的责任”。贞女林昭为替大众争“自由”,被关在监狱身缚束身衣完全失去“自由”,但她的“良心”却比关押她的人更“自由”,她用鲜血写下一句经典的呐喊:“自由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明白尊严是上帝给人类的形象,自由是上帝给人类的第一权利同时也是给祂仆人的第一责任,才能够读懂林昭的呐喊,才能够领悟基督教法律观的根本目的和根本意义。王怡牧师为了中国人的信仰自由,现在仍然被关在监狱,他说:
“自由就是最少的受到他人的强制,和最多的向他人的给予。换言之,自由就是在无强制的状态(权利状态)下对权利的主动放弃。没有前者,自由就没有道德的基础。没有后者,自由就没有道德的内容。惟独在《圣经》和被称为‘奥古斯丁-加尔文主义’的传统中,包含了这一对自由的定义和成就”(读范泰尔《基督教护教学》)。
上述自由观就是基督教神学自由观的世俗化,也是基督教神学观爱的对象化(主要指清教徒传统),或者说是西方近代社会中人民主权、私权神圣和公权受限等法治观念的基督教传统渊源。《大宪章》首先的一条就是保障信仰的自由:“首先,我们感谢神通过宪章向我们自己和我们万世万代的后代证实英国教会需要自由,充分拥有所有权利和完全的自由”;“五月花号”的基督徒漂洋过海,不是仅仅为了“自由敬拜基督”,而是明确为了“建立一个信仰自由的国家以便拥有信仰自由”。至今为止的历史阶段,宪政就是为了人类群体和整体的自由而存在的最有效的制度保障。《独立宣言》的作者杰弗逊说过一段话:“给我们生命的上帝,同时也给了我们自由。这些自由是上帝的恩赐。如果我们将人们心中对此的确信除去,这个国家的自由还有保障吗?”麦迪逊也说:“我们没有把美国文明的未来下注在政府的权利上,而是在我们每一个人根据上帝的十诫管理我们自己的能力上。”(参见《联邦党人文集》)杰弗逊从个人自由说到国家自由,个人自由是国家自由的保障;麦迪逊从国家自由说到个人自由,国家自由得益于个人自由的支撑——他们俩讲述的是同一的《圣经》真理。(只不过杰弗逊并非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而有自然神论趋向,他的理解为今天的“白左”留下了豁口)而相反的情况是,自由是专制制度(无论古今)最害怕的敌人,因为有了人民的自由就会影响统治者的自由,统治者就会不自由。“暴政以恐惧为根本原则,以谎言为基本信条,以暴力为强大后盾,以权力滥用为主要表征,侵犯人的肉体与精神,使人成为工具”,这被称为“洛克文明底线”。
(禱告)慈愛的父!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我深深地感謝您,在我們蒙昧無知沉淪滅亡的路上藉著你真理的光亮,你召喚了我們,感謝你賜給我們信心開啟我們的心竅,更將你的靈賜給我們。今天,聖靈在我們的心中和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你的兒女是蒙你從罪中釋放,被你兒子寶血洗淨被你聖靈充滿的真自由人,求你恩上加恩,加添我們的信心,使我們能力上加力不但珍惜這無罪的自由更在我們的生命中,彰現你的榮耀和恩典的豐富,願你依你有效的恩召,釋放那失卻自由的人使他們歸回,以致你叫得救的人的數目滿足,使信從你的人和你一同在榮耀中相見,直到永遠,奉主耶穌基督的名。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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