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就是神”——《约翰福音》系列讲章之二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约1:1》)

今天我们就只学习一句经文:《约1: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这句经文虽然很短,但包容的信息量极大,它不但解释了神是什么,祂的来历,神的道与世界文化的关系,还使用了一种犹太民族中原先没有的观念,这是福音理性化、处境化、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起点。

首先我们简单介绍一下《约翰福音》的作者和写作背景。本书作者传统认为是十二使徒之一的使徒約翰,寫本書的時候,大概在主後八十五年至九十年間。当时約翰在小亞細亞的以弗所牧養教會,写作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传教——将基督的道传递给外邦人;二是护教——批驳教会内(尤其是外邦教会内)“耶稣不是神”的异端神学。虽然它是四福音中提到“天国”或“神的国”最少的(只有5处),但我们在上一讲中提到一个概念:认识神是认识世界的前提,《约翰福音》的主题就是介绍耶稣的神性,就是“认识神”最好的读本,在其它三本福音书中都没有耶稣自称是神的记载,只有《约翰福音》中耶稣反复强调这一身份;而且本书是从“神的国”角度来叙述的(《馬太福音》是結束在主復活;《馬可福音》是結束在主升天;《路加福音》是結束在主應許聖靈降臨;《約翰福音》是結束在主再來),因此我们说《約翰福音》更多展现了《圣经》的“世界观”(也就是很多神学家所说的“国度观”)。

现在开始释经。“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太初” 呂振中譯為“起初”,表示沒有時間限定、從亙古永遠就有(参考《詩九12》吾友方圆先生指出“太初”应指神创造之前即时间之前,“太初”是神学概念而非物理概念),在神創造一切以前,就顯示了基督(約一3,十七524,箴八2223,西一15-17,这一“观点”表明神创造时间,神在时间以外。另说明创造不是神话,而是一个历史事件。我们之所以说这一观点“神”,因为这是人类世界唯一超越宇宙世界和时间历史的“观念”。

“有”在中文的表达中太平凡太宽泛,其实希腊原文的表述更有指向性。這一節經文裡描述“道”的三個動詞“有、在、是”都是未完成時式,那是指出一種繼續存在的狀態的時式(中文里相似概念叫做“正在进行时”)。“太初有道”不止是從前“有”,現在還是“有”,並且是繼續延長到永遠仍然是“有”。“道與神同在”说明“道”虽然並不構成神整個的本體,但是在本質上與神完全相同,不止是從前“同在”,現在還是“同在”,直到永遠仍然是“同在”,神的本质永远不变,神的真理永远长存。“道就是神”的“是”,不止是從前“是”,現在還是“是”,直到永遠仍然是“是”。因此,“道”就是通向人类最后救赎的“道路”。

“道”即“Word”是神口中所说的话,世界的产生与秩序的维系都来源于神之“言说”。《诗篇33:6》说到:“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这里的“命”原文就是“话”;《希伯来书11:3》更直接指明:“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借神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提后316》“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的希腊原文是“呼吸”,表示从神嘴里说出的话。《约翰福音》中“道成肉身”希伯来原文就是“神的话成了肉身”。职是之故,一些基督教学者如刘小枫就直接将“道成肉身”翻译为“言成肉身”。由此可见,无论是物质或精神的世界,甚至是物质或精神世界的源头,都“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结合《创世纪》第一句“起初,上帝创造天地”,这一“观点”表明神创造宇宙,神在宇宙以外。呼应前面的“太初”,说明神是永恒的创造者,也是无限的创造者。说明宇宙的存在既不唯物也不唯心而是唯神。“太初有道”与《舊約當中的“自有永有”联系起来看,特別顯明上帝他自己就是存在本身,就是生命本身。

 以上都是描述定义神本身,但神与人是有关系的,人怎样来认识神?这个无数神学家花了毕生功夫都解释不清的难题,《约翰福音》一句话就说清楚了:“道成肉身”。“道”是一种文化现象,用我们作为受造物的有限来观察“道”即“话语”,这个“话语”关键在于“说”了出来。没有“说”出来的是“意识”(人不能交流),“说”出来的是“话语”(用于人交流),表现出来的“意识”是“话语”,而“话语”就是最为显然的“文化”。 “道就是神”说明:道是观念的神,神是位格的道。道是文化的,因此神也是文化的,“创造人”的神本身就是文化。神创造万物是靠“道”即“话语”,“话语”太初就与神同在。《圣经》经常这样使用,比如《創世記》開頭的“神說”,《先知書》常用的“耶和華的話臨到我”。为了“创造”,也为了“救赎”,神先是借着众先知多次多方的晓谕列祖;末世到来前神又不得已“道成肉身”,亲自“降维”人世启示我们“神的国”和“悔改的道”,神的“话语”在人类历史全过程中每时每刻都与人同在。因此,不但“道與神同在”,而且“道與人同在”。道成肉身的教义乃是说,上帝能藉人的样式启示自己,而人性又能将神性表彰出来。

这句经文的第二个方面的意思往往被忽略,这就是“道”又有“道路”之意,耶稣宣称的“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其中“道路”Way有“文化习俗”的含义,与“道”即“Word”词义相近。因此,“道”既表示世界的存在与本质,又指引出人达到真理的道路。在希腊原文中,这种意思更明显:在希臘文裡這個字它所指的乃是整個思想領域,是隱藏在每一具體東西背後之抽象觀念,其觀念或許可用“智慧”這個字來表達。希臘哲學家認為智慧是在一切工作之先,且是一切現象原先的本體,约翰就借用了他们的概念和表达方式。

    总结来看:“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说明没有世界之前就有了神的“文化”;“出于神的话,没有一句不带能力的”(《路1:37》),说明“文化”是神创造世界的工具而不是已经创造成型后世界的反映;神“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新译:话语)托住萬有”(《来13》),说明神通过“文化”维护世界;“耶和华啊,你的话安定在天,直到永远”(《诗 119:89》)“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说明神“文化”将一直持续创造和护理世界到时间的尽头。将这几句经文联系起来,说明神在人类历史中全时间存在,他创作、护理、拯救人类的工具“话语”(文化)也将全时间存在。祂“道成时空”的创造是为了人类生存,祂“道成肉身”救赎是为了人类永生。这句话涵盖了人类哲学的核心,哲学思维有三个主要方向:1)形而上学,即:什么是真的,神用宇宙的创造回答了我们,即太初有道;2)伦理道德,即:什么是对的,神用人类自身的历史宣示了救赎,即道与神同在;3)认识论,即:我们是怎么知道的,即道就是神。神用事实、历史、圣灵联通了人与神,这就是我们从“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这一句经句中学到的基督教的思维模式,它把神的本质、特征、行为都说到,也把人类的“大”道理都包含在内了。

我们“进入史境”来了解约翰为什么提出“道就是神”观念(“进入史境”是现今流行的历史写作方法,比较容易还原历史真貌和了解作者的真实意图)。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将基督复活、世人为什么相信基督复活和基督教何以征服罗马帝国表述为人类的“三种不可思议。前两种不可思议”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还会遇到,我们从奥古斯丁认为的第三种不可思议——基督教征服罗马帝国谈起。我们知道约翰在写这本书之日,正是基督教在外邦人中开始传播之时,当时罗马主流文化对基督教的认识既有误会和偏见,也有对比力量的悬殊。先来了解罗马的偏见。与基督教初传中国时坊间传闻一模一样,吉本的名著《罗马帝国衰亡史》这样记载:“他们肯定说,基督教徒作为入教的神秘象征,把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浑身裹着面粉,捧到一个手持匕首的新入会的教徒面前,由他闭着眼在这个代他赎罪的牺牲品身上胡乱砍杀;而在这一残酷行动完成以后,教徒们便大口大口喝干那婴儿的血,把那还在颤动的小肢体大块撕来吞食,同时通过这共同的犯罪意识以保证彼此永守秘密。更有人煞有介事地证明说,“在这种惨无人道的献祭仪式之后,紧接着是大家一起吃喝,这时全都以狂饮等等来刺激各自的兽欲;然后,到了某个预定时刻,灯火突然全部熄灭,于是羞耻之心全被抛弃,人的天性也全被遗忘;大家在黑暗之中全都不顾伦常,姊妹和兄弟,儿子和母亲也可以胡乱交配。”正是出于这样的误会和偏见,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残酷镇压我们已经耳熟能详,就不再赘述。再来看双方力量的悬殊:当基督教兴起的时候,罗马帝国的文化是很强大的文化:政治、军事无与伦比——它是西方唯一的超级大国;国家管理和法律体系举世无双——这些制度有些一直延用至今;科学、技术领先世界——他们是人类“城市文明”的当然代表;哲学、艺术灿烂辉煌——有些方面人类至今仍无法超越。而当时的基督教是什么模样呢?《林前1:26》这样描述: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J.施密特《基督教对文明的影响》一书写到:耶稣的门徒原本都是一些很平凡、很普通的犹太人。有几个是渔夫,有一个是受社会鄙视的税吏,其他几个同样从事地位低微的职业。他们有不同的个性和性情,有一个过于自信,有两个虚荣心太强,有一个疑虑重重,还有一个是自私的吝啬鬼。毫无疑问的是,基督教当时只是“低势能文化”。就好比水只能从高处流向低处一样,文化也是“高势能文化”流向“低势能文化”。当然,“在神没有难成的事”;这个“没有难成的事”可能就像神要基甸带领300人去打败135000敌人一样——神要给基督徒“处境化”的方法和智慧,让水往高处流。本书的“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就是一个最佳案例。希腊人相信宇宙的背后有一些准则、一个道德秩序是需要遵守的,这个道德秩序叫做logos,但什么是logos,希腊哲学和罗马哲学没有再深入,因此他们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约翰明白希腊哲学和罗马哲学logos是关键同时又是局限,因此提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他了然希腊哲学在正义、真理、生命等问题上所陷入的困境,告诉希腊人和罗马人,logos不是哲理的原则和概念,而是一个人——耶稣基督。基督带来的恩典就是他们要追寻的真理。(其实在使用《约翰福音》第一句“道就是神”的概念时,約翰不用希臘文Sophia(智慧,見《箴言》八2236)這個舊約常用來代表神的字,而用Logos。可能为了表达這位道成肉身的神子不只是宇宙真理的化身,祂自己也是傳講的內容)。最奇妙的是,希臘思想中Logos的觀念就是始於以弗所的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对于以弗所的信徒来说,相当于用家乡话和家乡典故说一个新鲜事,使信徒们感到既亲切又容易接受。《约翰福音》的这个概念真可谓是“有如神助”——这是神的启示,这是神的智慧,神的智慧高于人的智慧,它不但宣示了真理,而且巧妙地使用处境化,把神子的永恆性、位格性、神性完整地表示出来,征服希腊哲学和罗马哲学就势所必然了(中文把Logos譯為“道”,既有“充塞天地之理 ”的意思,也有“言”與“說”的含義,也是“神翻译”)。单单从表达方式来说,这就是最神奇的句法,与“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得一比且更高明(详见下)。我们来看保罗也与约翰有同样的思维方式,被称为“外邦人使徒”的他给“哲学民族”希腊人讲“真理”,给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罗马人讲“生命”。章力生牧师评论道:“隨著他的偉大的學習,保羅為神所特別揀選,與希臘哲學抗衡並積極地攻破希臘和羅馬哲學文化的堡壘,並避免基督教教義的希臘化,也就是本土化”(《本土神學批判》)。请注意章牧师的评论,也请注意以下的历史事实,那就是基督教两百年内把罗马文化征服了,而且是全方位征服。

    说到这里,我们顺便纠正一个错误。现在绝大多数神学教科书都认为“文化”是人创的,其实按我们上述论证这一结论是不能成立的,这种理论把神的道降格为一种宗教,也就是若干种文化中的一种,这其实是伊甸园中蛇引诱夏娃的话的现代版,是费尔巴哈式的神-人关系导引出来的“主义”,实际上否定了神的主权即“主的义”。如果我们采纳这种观点,毫无疑问就会走上“基督教中国化”的邪路。比如,许多神学家都认为《约翰福音》的“道”与老子《道德经》的“道”是一样的,如杨华明认为:“《约翰福音》开篇中的几个基本观点与《道德经》中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辩证逻辑思路也相吻合。具体而言,凸显父与子本质同一、因而三一上帝乃是独一的上帝的语句‘道就是神’,与‘道生一’相对应;凸显父与子、神性与人性、十架与复活之二元同一的语句‘道与神同在’,与‘一生二’相对应,而二元因素之所以能够统一,根本原因则在于上帝三位格的内在关系,这一点与‘二生三’相对应;‘万物是藉着他造的’表达了三位一体中的父通过子创造世界的观点,与‘三生万物’相对应”(《道一生万:莫尔特曼神学逻辑的辩证式解读》)。我认为这看似合理的类比其实似是而非。老子的这个“道”没有“与神同在”,“道”不是神,更不会成为肉身。老子之“道”是世界的最高的根源,是绝对的终极存在,换句话说是“自然神”(类似于笛卡尔的“上帝”)。庄子固然不断使用“造物者”一词,如“伟哉夫造物者,将以予为此拘拘也”,但正如谢文郁指出的那样:“他并没有讨论造物者造物的计划和过程。也就是说,他的造物者并不是一个有思想有计划的主体”。老庄之“道”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道德经》) “一而不可不易者,道也” (《在宥》),具有“超越”这种成为宗教的条件,但它不具有意志性、目的性和主宰性,它是无私、无争、无求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道德经》),没有位格,只能是哲学存在而不是宗教存在;哲学存在与宗教存在的差别是,本体的“真宰”与本心的“真君”二而一,只能是依赖于个体经验才存在,而“神的道”你不存在他就存在,自在、永在,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个体经验存在。老庄之“道”只能为孟子式的内在超越开先河,不能为信仰者的信仰开道路;老庄是以人有限的身份去寻求“道”,当然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思维层次低于古希腊文化,参见上期我们为各种思维建的模),流于“戏论”,不是神的“预定”,因此结果只能是“殆也”。道家因不知神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供应者和审判者,因此也就不会对有位格的道——神,产生敬拜、感恩,而妄图依靠人自己来“返璞归真”,“道其所道,非吾所謂道也”,结果是道家相信的“心灵”,不同于基督教相信的“神灵”,回到了“自以为义”的泥潭。

我们在前面介绍了这句经文是传福音特别是跨文化传福音的“处境化”方法。现在就“处境化”问题再啰嗦几句。 “处境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东方的基督教植入西方民族的灵魂并成为他们生活中的符号系统,起码花了1000年。基督教进入中国1400年了,即使只是从新教起算也有200年了,但是“处境化”仍然可望不可即。因为这是基督教传教历史上面对的最大挑战——保罗面对希腊人的“未识之神”尚是同一国家(罗马帝国)的不同种族,他在罗马“放胆传讲神国的道,将主耶稣基督的事教导人”时“并没有人禁止”(《徒28:31》)。而基督教进入的中国,从地域到种族,从语言文字到风俗习惯,从文化传统到宗教信仰,完完全全的格格不入。他们面对的族群,是世界上唯一没有信仰习惯的族群;他们面对的政体,是世界上最长久实行“人(皇帝)崇拜”的政体;他们面对的社会,是世界上最牢固的宗法社会;他们面对的文化,是世界上最悠久最成熟的“人本文化”“实用文化”。在这块土地上,从士民百姓的心理定式,到社会传习的世俗文化,再到国家政权的制度壁垒,共同构建了一道无形的万里长城,对福音和福音传播人全方位屏蔽。20世纪之前的传教运动,收获最多的不是信徒的数量,不是中国人的灵魂,而是由文化冲突、宗教冲突、政治冲突、民族冲突以及利益冲突引发的“教案”——神把最难的难题,留在了这块叫做“中国”的土地上。因此,中国基督徒要有这样的准备:我们不但面对的是同胞的心灵,我们还置身于沁润了自己也腐蚀了自己的文化。《中庸》名句“修道之谓教”的“教”,既是教育别人的“教”,但首先是校正自我的“校”。我们要“穿上基督全部的军装”,成为“新人”,才有可能冲破这道由“文化传统”构筑的“长城”,使这一文化得以“校正”,从而“归正”。这就是我们从“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这一句经句中学到的基督教的传播模式。就这个角度来说,《约翰福音》不但是优秀的护教作品,而且是优秀的传教作品。

最后,我们还要在学习《约翰福音》之前,弄懂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概念,这样我们就不会在学习经文时再倒回头来解释。在《约翰福音》中,耶稣就先后表达了“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14:6)和“我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1837两个不同的“我”概念。“我就是”表示是真理本身,是哲学上所谓的“本体”;“我见证”,又是在客观描述真理,是“客体”。这看起来很矛盾,是否概念不统一?是否不符合逻辑?其实这并不矛盾,这样的不矛盾只可能出现在耶稣一个人身上。因为a耶稣是人,作为“完全人”他深受人类文化浸润;但他本身更是创造文化的神。b“逻辑”是被造物人类思维的标尺,而造物主的“神迹”是超逻辑的,否则神-人之间还有什么差别?其实,在这个认识论方面,中国文化与基督教有趋同性,比如被称为“中国思维的膜版”的《周易》,其表述的“道”是“本体”,但这个“道”又包含了“阴阳”即所有“现象”“物质”“规律”。《孟子》的“诚者,天之道也”、《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宋明朱熹的“功夫即本体”,程颐“体用一源,显微无间”,新儒家牟宗三“道德的形上学”,都是把现象与本体合并表述的。在这一点上,基督教与中国儒家对文化的认识论都不似希腊哲学化后本体与现象绝对的二元分裂。《约翰福音》的主题就是通过神的“道成肉身、以马内利”来要我们认识祂。在人看来“道成肉身、以马内利”是“神化”,其实这是地地道道的“文化”。

祷告:慈爱的天父,感谢你赐给约翰智慧,给我们留下了《约翰福音》,《约翰福音》不但帮助我们认识耶稣的神性,也帮助我们认识了天国,它为我们建立一个《圣经》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都大有裨益。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圣经》世界观与中国文化传统的世界观貌似相同其实截然不同,这是神有意给我们的提醒,以免我们在似是而非中混淆神的道;我们也注意到《圣经》方法论与中国文化传统的方法论脉脉相符,这是神给中华民族的恩典,使得我们能够更容易明白神的心意。希望天父也赐给我们如约翰一样的智慧,使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中,通过《约翰福音》来认识神。以上祷告是奉主耶稣之名求,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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